搜尋此網誌

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 ※ ※ ※ ※ ※ 測量職類地籍測量項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參考資料※ ※ ※ ※ ※ ※※※※※※※※※※※※※※※※※※※※※※※※※※※※※※※※ 試題編號:04203-100102 審定日期:100 年11 月30 日 修訂日期: 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目錄 (第二部份) 壹、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應檢人須知............................................ 1 貳、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應檢人自備工具表................................ 2 1 壹、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應檢人須知 一、應檢人須攜帶身分證(健保卡、駕駛執照等含照片證件)、准考證及規定之自備工具 應檢。 二、應檢人進入檢定場後應先將試題看清楚,並檢查材料及設備,若有短缺或損壞,應 立即提請補發或更換。檢定一經開始,不得再有任何要求。 三、應檢人可以於檢定時間開始前 15 分鐘,先行進入檢定場檢查工具及材料,檢定開 始後遲到逾15 分鐘者,不得參加檢定。 四、 總成績為100 分,以60 分為及格。 五、 內、外業測試時間分別記錄,其合併計算之時間不得超過測試使用時間。 六、檢定場內禁止吸煙、飲食及相互借用工具儀器,亦不得互相討論或干擾他人。 七、 任何有關參考資料均不得攜入檢定場,不得有舞弊及故意妨礙他人情事。 八、公物及設備如有操作過度造成損壞,由應檢人照價賠償。 九、所發題目、資料及繪成之圖稿均應繳回,其術科准考證應經監評人員簽章。 十、 試題及答案紙交卷後,不得要求作任何更改。 十一、計算題必須列出計算步驟(過程)。 十二、應檢人如欲使用自行攜帶之測量儀器,其規定如下: (一)應於全體應檢人尚未開始測試前提出。 (二)應與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準備之儀器性質相同,且已先行檢校儀器誤差。 (三)應經監評人員同意後,交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運用。 (四)檢定期間,不得拒絕其他應檢人使用。 (五)應於全體應檢人測試結束後,始可領回。 2 貳、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人自備工具表 試題編號:04203-100102 編號工 具 名 稱規 格單位數量備考 1 掌上型計算機工程用 只 1 (1)具十位數以上計 算功能。 (2)不得具坐標、方 位角、面積等之計 算程式。 2 30cm 直尺支 1 3 20cm 三角板付 1 4 原子筆或鋼筆支 1

※※※※※※※※※※※※※※※※※※※※※※※※※※※※※※※※ ※ ※ ※ ※ ※ 測量職類地籍測量項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參考資料※ ※ ※ ※ ※ ※※※※※※※※※※※※※※※※※※※※※※※※※※※※※※※※ 試題編號:04203-100102 審定日期:100 年11 月30 日 修訂日期: 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目錄 (第二部份) 壹、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應檢人須知............................................ 1 貳、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應檢人自備工具表................................ 2 1 壹、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應檢人須知 一、應檢人須攜帶身分證(健保卡、駕駛執照等含照片證件)、准考證及規定之自備工具 應檢。 二、應檢人進入檢定場後應先將試題看清楚,並檢查材料及設備,若有短缺或損壞,應 立即提請補發或更換。檢定一經開始,不得再有任何要求。 三、應檢人可以於檢定時間開始前 15 分鐘,先行進入檢定場檢查工具及材料,檢定開 始後遲到逾15 分鐘者,不得參加檢定。 四、 總成績為100 分,以60 分為及格。 五、 內、外業測試時間分別記錄,其合併計算之時間不得超過測試使用時間。 六、檢定場內禁止吸煙、飲食及相互借用工具儀器,亦不得互相討論或干擾他人。 七、 任何有關參考資料均不得攜入檢定場,不得有舞弊及故意妨礙他人情事。 八、公物及設備如有操作過度造成損壞,由應檢人照價賠償。 九、所發題目、資料及繪成之圖稿均應繳回,其術科准考證應經監評人員簽章。 十、 試題及答案紙交卷後,不得要求作任何更改。 十一、計算題必須列出計算步驟(過程)。 十二、應檢人如欲使用自行攜帶之測量儀器,其規定如下: (一)應於全體應檢人尚未開始測試前提出。 (二)應與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準備之儀器性質相同,且已先行檢校儀器誤差。 (三)應經監評人員同意後,交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運用。 (四)檢定期間,不得拒絕其他應檢人使用。 (五)應於全體應檢人測試結束後,始可領回。 2 貳、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人自備工具表 試題編號:04203-100102 編號工 具 名 稱規 格單位數量備考 1 掌上型計算機工程用 只 1 (1)具十位數以上計 算功能。 (2)不得具坐標、方 位角、面積等之計 算程式。 2 30cm 直尺支 1 3 20cm 三角板付 1 4 原子筆或鋼筆支 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