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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 ※ ※ ※ 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參考資料 ※ ※ ※ ※※※※※※※※※※※※※※※※※※※※※※※※※※※※※※※※ 試題編號:096-970201A~5H 審定日期: 年 月 日 修訂日期:98 年 03 月 25 日 98 年 12 月 30 日 99 年 01 月 25 日 99 年 09 月 15 日 100 年 04 月 20 日 100 年 08 月 15 日 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參考資料目錄 第二部分 壹、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需知----------------------1-30 一、一般性應檢需知 二、專業性應檢需知 三、一般評分標準 四、專業評分標準 貳、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配方報告表-------------------31-33 一、自訂參考配方表 二、製作報告表(一) 三、製作報告表(二) 參、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材料與設備表-----------------34-37 一、材料表 二、基本設備表 肆、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38-99 △:以下分項均包括:(壹)、試題說明 (貳)、測試試題 A、水調麵類─冷水麵食------------------------------------------------38-45 01、乾麵條(096-970201A) 02、油麵(096-970202A) 03、水餃(096-970203A) 04、鍋貼 (096-970204A) 05、餛飩(096-970205A) B、水調麵類─燙麵食--------------------------------------------------46-52 01、蒸餃(096-970201B) 02、蔥油餅(096-970202B) 03、韭菜盒子(096-970203B) 04、四喜燒賣 (096-970204B) 05、菜肉餡餅 (096-970205B) C、水調麵類─燒餅類麵食----------------------------------------------53-59 01、芝麻燒餅(096-970201C) 02、香酥燒餅(096-970202C) 03、蘿蔔絲酥餅(096-970203C) 04、糖鼓燒餅 (096-970204C) 05、蔥脂燒餅 (096-970205C) D、發麵類─發酵麵食--------------------------------------------------60-66 01、銀絲捲(096-970201D) 02、叉燒包 (096-970202D) 03、水煎包(096-970203D) 04、小籠包 (096-970204D) 05、花捲 (096-970205D) E、發麵類─發粉麵食--------------------------------------------------67-73 01、蒸蛋糕(096-970201E) 02、馬拉糕(096-970202E) 03、黑糖糕(096-970203E) 04、發糕(096-970204E) 05、夾心鹹蛋糕(096-970205E) F、發麵類─油炸麵食--------------------------------------------------74-80 01、糖麻花(096-970201F) 02、兩相好(096-970202F) 03、油條(096-970203F) 04、蓮花酥(096-970204F) 05、千層酥 (096-970205F) G、酥油皮麵類--------------------------------------------------------81-92 01、老婆餅(096-970201G) 02、椰蓉酥(096-970202G) 03、太陽餅(096-970203G) 04、咖哩餃(096-970204G) 05、芝麻喜餅(096-970205G) 06、泡(椪)餅(096-9750206G) 07、蘇式椒鹽月餅(096-970207G) 08、白豆沙月餅(096-970208G) 09、油皮蛋塔(096-970209G) 10、蒜蓉酥 (096-970210G) H、糕漿皮麵類-------------------------------------------------------93-99 01、酥皮蛋塔(096-970201H) 02、龍鳳喜餅(096-970202H) 03、台式椰蓉月餅(096-970203H) 04、酥皮椰塔(096-970204H) 05、金露酥(096-970205H) ※依考生選項,寄送試題。 伍、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時間配當表------------100 1 壹、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需知 ※(本應檢須知可攜帶至術科測試考場) 一、一般性應檢需知: (一)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38 條」術科測試以實作方式之 應檢人應按時進場、測試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尚未進場者,不准進場; 以分節或分站方式為之者,除第一節(站)之應檢人外,應準時進場,逾 時不准入場應檢。 (二)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39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進入術 科測試試場時,應出示准考證、術科測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及自備 工具接受監評人員檢查,未規定之器材、配件、圖說、行動電話、呼叫 器或其他電子通訊攝錄器材及物品等,不得隨身攜帶進場。本職類應檢 人需穿著白色工作衣、工作長褲、工作帽、平底工作鞋(腳指、腳跟不 可外露),未依規定穿著者,不得進場應試,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應 檢人於報到前,不可拆除之手鐲,應包紮妥當。 (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0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應按其 檢定位置號碼就檢定崗位,並應將准考證、術科測試通知單及國民身分 證置於指定位置,以備核對。 (四)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0 條」應檢人對術科測試辦理 單位提供之機具設備、材料,如有疑義,應即時當場提出,由監評人員 立即處理,測試開始後,不得再提出疑義。 (五)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1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應遵守 監評人員現場講解之規定事項。 (六)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2 條」術科測試時間之開始與 停止,以測試辦理單位或監評人員之通知為準,應檢人不得自行提前或 延後。 (七)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3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操作機 具設備應注意安全。 (八)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4 條」術科測試之機具設備因 應檢人操作疏失致故障者,應檢人須自行排除,不另加給測試時間。 (九)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5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應妥善 2 操作機具設備,有故意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 (十)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6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於測試 期間之休息時段,其自備工具及工件之處置,悉依監評人員之指示辦理。 (十一)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7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應於 測試結束後,將應繳回之成品、工件等繳交監評人員。中途離場者亦同。 繳件出場後,不得再進場。 (十二)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8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有下 列情事之一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檢,其已檢定之術科成績以不及 格論: 1.冒名頂替者。 2.傳遞資料或信號者。 3.協助他人或託他人代為實作者。 4.互換工件或圖說者。 5.隨身攜帶成品或規定以外之器材、配件、圖說、行動電話、呼叫器或 其他電子通訊攝錄器材等。 6.不繳交工件、圖說或依規定須繳回之試題者。 7.故意損壞機具、設備者。 8.未遵守本規則,不接受監評人員勸導,擾亂試場內外秩序者。 9.違反「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23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為 術科試辦理單位之試務相關人員時,應檢人應迴避不得在原單位應 檢,並應主動告知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報請主管機關另行安排場地應 檢。但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僅有-單位時,其監評人員應由術科測試辦 理單位事先報請主管機關指派非該單位人員擔任監評及閱卷工作。 10.明知監評人員未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27 條」監場 或監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迴避該試場之監場及監評工作:(1) 應檢人為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2)有 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監場或監評人員有前項應迴 避而未迴避之情形時,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命其迴避。 3 一、帽子 1. 帽子:帽子需將頭髮及髮根完全 包住,須附網 2. 顏色:白色 二、上衣 1. 領型:小立領、國民領、襯衫領皆 可 2. 顏色:白色 3. 袖:長袖、短袖皆可 三、圍裙(可著圍裙) 1. 型式不拘 全身圍裙、下半身圍裙皆可 2. 顏色:白色 3. 長度:及膝 四、長褲:(不得穿牛仔褲) 1. 型式:直筒褲;長度至踝關節 2. 顏色:白色或黑色 五、鞋 1. 鞋型:包鞋、皮鞋、球鞋皆可 (前腳後跟不能外露) 2. 顏色:不拘 3. 內須著襪 4 二、專業性應檢需知: (一)考試時擅自更改試題內容,並以試前取得測試場地同意為由,執意製作 者。 (二)應檢人不得攜帶規定項目以外之任何資料、工具、器材進入考場,違者 以0 分計。 (三)應檢人需在6 小時內完成產品製作、製作報告表及清潔工作,檢定結束 離場前需經服務人員點收與檢查機具,於『製作報告表(二)』上註記出 場核可章,並在准考證術科欄上戳記應檢章後始得出場。 (四)應檢人應正確操作機具,如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五)應檢人對於機具操作應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傷害,自負一切責任。 (六)檢定進行中如遇有停電、空襲警報或其他事故,悉聽監評人員指示辦理。 (七)檢定進行中,應檢人因其疏忽或過失而致機具故障,須自行排除,不另 加給時間。 (八)檢定中,如於中午休息後下午須繼續進行或翌日須繼續進行,其自備工 具及工作之裝置,悉依監評人員之指示辦理。 (九)檢定結束離場時,應檢人應將識別證、簽註時間姓名之製作報告表與產 品,送監評處才可離開考場。 (十)檢定時間視考題而定,提前交件不予加分。 (十一)試場內外如發現有擾亂考試秩序,或影響考試信譽等情事,其情節重 大者,得移送法辦。 (十二)評分項目包括:衛生習慣、製作技術、產品品質等三大項,若任何一 大項扣41 分以上,即視為不及格,術科測試每項考一種以上產品時,每 種產品均需及格。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除依試場規則辦理及遵守檢定場中之補充規定外,並 由各該考區負責人處理之。 (十四)其他規定,現場說明。 (十五)一般性自備工具參考:計算機、計時器、標貼紙、文具、尺、紙巾、 衛生手套、白色口罩。 (十六)入場時只可攜入『應檢須知』與『製作報告表(一)、(二)』,『自訂參 考配方表』用於入場前制定配方之參考,不可攜入考場。 5 (十七)中式麵食加工乙級術科測試,每人每次須自下列中式麵食加工製品中, 自行勾選【選項類別】一項: 【水調麵類】共三分項(A.B.C),每分項指定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發 麵 類】共三分項(D.E.F),每分項指定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酥油皮類、糕漿皮類】共二分項(G.H),指定分項G二種、H一種製品測 驗,共三種製品。 ※指定測試之製品均非自選,經檢定合格後,證書上即註明所選類項的名稱。 選 項 表 勾選項 選項類別 分項編號 分項名稱 A ─冷水麵食 水調麵類 B ─燙麵食 C ─燒餅類麵食 D ─發酵麵食 發麵類 E ─發粉麵食 F ─油炸麵食 G ─酥油皮麵食 酥油皮類 糕漿皮類 H ─糕漿皮麵食 6 (十八)術科測試若有任何一種產品之任一分項扣分在41 分以上即為不及格, 每種產品評分項目分為衛生習慣質慼度、製作技術及產品品質等三大項。 (十九)術科測試配題方法: 1.抽題辦法: (1)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有二個以上合格場地同時辦理測試時,則試題組 應一致。 (2)每場次抽題結果,應詳實登錄於抽題紀錄表,並保留二年以上,以 供備查。 (3)抽題方法與抽題紀錄表如下: 籤次 抽籤人 說 明 中籤號碼 第1 次 監評人員 依當天應檢實到人數抽出一位應檢代表 第 號 第2 次 應檢代表 抽A、B 組 (抽出為單號、未抽出為雙號) 單號 雙號 第3 次 應檢代表 抽配題組合(共三組) (抽出之組合為當天同一考項) 第 組 第4 次 監評人員 抽製作數量(依分項名稱順序抽出三題) (抽出之籤號不得放回) 1. ___ 2. ___ 3. ___ 日期: 抽籤監評人員: 應檢代表: 7 2.配題組合: (1)依應檢人勾選之選項,抽測下列試題組合。 (2) 測試時間6 小時(包含製作報告表填寫、產品製作及清潔工作等)。 (3)測試試題組合: 水調麵類 共三分項(A.B.C),每分項指定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A、冷水麵食 B、燙麵食 C、燒餅類麵食 01A、乾麵條 02A、油 麵 03A、水 餃 04A、鍋 貼 05A、餛 飩 01B、蒸 餃 02B、蔥油餅 03B、韭菜盒子 04B、四喜燒賣 05B、菜肉餡餅 01C、芝麻燒餅 02C、香酥燒餅 03C、蘿蔔絲酥餅 04C、糖鼓燒餅 05C、蔥脂燒餅 發麵類 共三分項(D.E.F),每分項指定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D、發酵麵食 E、發粉麵食 F、油炸麵食 01D、銀絲捲 02D、叉燒包 03D、水煎包 04D、小籠包 05D、花 捲 01E、蒸蛋糕 02E、馬拉糕 03E、黑糖糕 04E、發糕 05E、夾心鹹蛋糕 01F、糖麻花 02F、兩相好 03F、油 條 04F、蓮花酥 05F、千層酥 酥油皮類、糕漿皮類 共二分項(G.H),指定分項G 二種、H 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G、酥油皮麵食 H、糕漿皮麵食 01G、老婆餅 02G、椰蓉酥 03G、太陽餅 04G、咖哩餃 05G、芝麻喜餅 06G、泡(椪)餅 07G、蘇式椒鹽月餅 08G、白豆沙月餅 09G、油皮蛋塔 10G、蒜蓉酥 01H、酥皮蛋塔 02H、龍鳳喜餅 03H、台式椰蓉月餅 04H、酥皮椰塔 05H、金露酥 8 (4)試題組合: 單雙組合 B 組 配題組合 第 1 組 第 2 組 第 3 組 自 選 項 分項名稱 試題名稱 試題名稱 試題名稱 冷水麵食 04A、鍋貼 05A、餛飩 02A、油麵 燙麵食 03B、韭菜盒子 05B、菜肉餡餅 01B、蒸餃 水調 麵類 燒餅類麵食 01C、芝麻燒餅 05C、蔥脂燒餅 03C、蘿蔔絲酥餅 發酵麵食 04D、小籠包 01D、銀絲捲 02D、叉燒包 發粉麵食 04E、發糕 05E、夾心鹹蛋糕02E、馬拉糕 發 麵 類 油炸麵食 04F、蓮花酥 05F、千層酥 02F、兩相好 酥油皮麵食 04G、咖哩餃 07G、蘇式椒鹽月餅05G、芝麻喜餅 酥油皮麵食 06G、泡(椪)餅 10G、蒜蓉酥 09G、油皮蛋塔 酥油 皮、 糕漿 皮類 糕漿皮麵食 04H、酥皮椰塔 03G、台式椰蓉月餅02H、龍鳳喜餅 單雙組合 A 組 配題組合 第 1 組 第 2 組 第 3 組 自 選 項 分項名稱 試題名稱 試題名稱 試題名稱 冷水麵食 01A、乾麵條 02A、油麵 03A、水餃 燙麵食 01B、蒸餃 04B、四喜燒賣 02B、蔥油餅 水調 麵類 燒餅麵食 03C、蘿蔔絲酥餅04C、糖鼓燒餅 02C、香酥燒餅 發酵麵食 02D、叉燒包 05D、花捲 03D、水煎包 發粉麵食 01E、蒸蛋糕 02E、馬拉糕 03E、黑糖糕 發 麵 類 油炸麵食 01F、糖麻花 02F、兩相好 03F、油條 酥油皮麵食 01G、老婆餅 02G、椰蓉酥 03G、太陽餅 酥油皮麵食 07G、蘇式椒鹽月餅06G、泡(椪)餅 08G、白豆沙月餅 酥油 皮、 糕漿 皮類 糕漿皮麵食 01H、酥皮蛋塔 02H、龍鳳喜餅 05H、金露酥 9 三、一般評分標準 (一)工作態度與衛生習慣 (本項100 分, 60 分以下為不及格)。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考場內抽煙、嚼檳榔或口香糖、隨地吐痰、擤鼻 涕或隨地丟廢棄物等(需有明確事實與證據)。 W 不 及 格 2.手部有傷口未包紮未戴手套。 3.身上有飾物露出(有掩飾不扣分)。 (手鐲、手錶、手鍊、戒指) 4.離場時,工作區、器具或機械未清潔。 X 5.工作前未洗手,工作中用手擦汗或用手觸碰各項 不潔之衛生動作(含上洗手間返回岡位)。 6.身上有飾物未露出(有掩飾不扣分)。 (耳環、項鍊、其他-需註明) 7.頭髮或鬍鬚外露、指甲過長或上色。 8.工作態度不良(需註明原因)。 9.與考生相互交談。 10.未帶識別證。 11.工作時生熟原料或成品混合放置,有交互污染 情事。 12.器具、原料或成品直接接觸地面。 Y 及 格 13.工作衣、工作褲或圍裙不乾淨 。 14.穿高跟鞋、感冒未帶口罩、袖口碰到食物。 15.不愛惜機具設備、浪費瓦斯、故意製造噪音。 16.共用材料放桌上未歸位、器具未歸位。 17.浪費食材、廢棄物未分類存放。 18.未檢視用具及清洗用具。 19.工作中桌面凌亂、地面髒污、地面潮溼。 20.工作後用具、桌面、機械、地面清潔不乾淨。 21.成品裝框時未注意衛生。 Z 10 (二)製作技術 (本項 100 分, 60 分以下為不及格)。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放棄製作。 2.中途離場。 3.超過時限產品未交無法評分。 (上列在報告表上需由考生簽註姓名與時間)。 W 4.未使用試題規定的機械、設備、器具、模具等。 5.有危險動作(器具掉入運轉的機械、手伸入運轉 的機械取物、機械運轉中離開工作岡位。 6.不會使用機械設備、儀器、器具、刀具、烤箱、 瓦斯爐、蒸箱、蒸籠、平底鍋、油炸鍋等。 7.使用方法不當,致損壞機械、器具或儀器。 8.離開考場開關未關烤箱、瓦斯爐、蒸箱、油炸鍋、 機械設備等(考場另有規定除外)。 9.未注意安全致使自身或他人受傷不能繼續檢定。 不 及 格 10.超過時限產品已交(報告表上需考生簽註姓名 與時間)。 11.操作前配方%與製作重量全部未寫。 12.a.重新稱料重作、b.數量不足補作。 13.未使用試題規定的a.材料、b.餡料、c.表飾材 料。 14.未使用試題規定的a.麵糰、b.麵糊、c.外表式 樣。 15.使用額外a.材料、b.餡料、c.表飾材料。 16.不會調製a.麵糰、b.麵糊、c.餡料。 X 依 % 評 分 17.a.配方%、b.材料重量、c.寫的不齊全。 18.a.未使用公制、b.未列百分比。 19.a.製作方法、b.操作條件、c.成本計算 未寫。 20.配方不會計算(a.麵糰、b.麵糊、c.餡料、 d.成本計算)。 11 21 制定製作配方時,製作損耗未符題意。 22.實際製作與報告表制定的不符。 23.製作數量未符合題意(a.皮重、b.皮餡比、c. 皮酥比、d.皮酥餡比、e.半成品生重、f.數量、 g.重量等)。 24.使用後開關未關 (a.烤箱、b.瓦斯爐、c.蒸箱、 d.油炸鍋、e.機械設備)。(考場另有規定除外) 25.操作錯誤(a.機械設備、b.儀器、c.器具、d. 刀具)。 X Y Z 26.調製方法不正確(a.麵糰、b.麵糊、c.餡料)。 27.壓麵技術不熟練(a.壓延減薄過快、b.壓延有麵 筋扯裂現象、c.壓麵機不會調整、d.複合或壓 延不熟練、e.壓延使用太多撒粉)。 28.a.未用整個麵糰壓延、b.未整片切條。 29.a.用殘麵重製麵皮、b.殘麵比率不符題意。 30.a.麵帶未複合(已攪拌成麵糰)、b.無法複合成 麵帶(太乾)、c.複合的麵帶太黏。 31.a.麵片無法成形(太乾)、b.麵片黏結(太軟)、 c.麵皮沾粉太多、d.使用噴水器噴水。 32.a.麵條無法掛麵、b.斷落率達總重20%以上。 X Y Z 33.報告表寫不完整(a.製作方法、b.操作條件、c. 成本計算)。 34.配方計算不正確(a.麵糰、b.麵糊、c.餡料、d. 成本計算)。 35.設備使用不熟練(a.機械設備、b.儀器、c.器 具、d.刀具、e.烤箱、f.瓦斯爐、g.蒸箱、h. 油炸鍋、i.秤量器具)。 36.包餡技術(a.手法生疏、b.捏合不良、c.露饀)。 37.麵皮擀製技術(a.手法生疏、b.大小不一、c. 外型不良)。 X Y Z 依 % 評 分 38.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2 (三)產品品質 (本項 100 分, 60 分以下為不及格)。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無成品。 2.成品不熟(a.表皮、b.底部、c.邊緣、d.餡料、 e.有生麵糊、f.有生麵糊)。 3.產品製作錯誤(非考題)。 W 不 及 格 4.未符合題意(a.製作數量、b.餡料、c.形狀、d. 重量、e.顏色、f.殘麵%、g.製作損耗%)。 5.成品有異物(a.毛髮、b.雜物、c.刷毛)。 X 6.5%以內的成品有不熟的部位(限煎烙的麵皮)。 7.裝飾材料未符合題意(a.未刷蛋液、b.刷蛋液、 c.未裝飾、d.裝飾材料誤差)。 X Y Z 8.外表色澤(a.烤焦、b.未著色、c.不均、d.污染、 e.有斑點、f.太黃、g.異常(需註現象)、h.色 素使用過度)。 9.外表式樣(a.大小不一、b.厚薄不一、c.形狀不 一、d.變形、e.未挺立、f.扁平、g.不完整、 h.破底、i.沾粉過度、j.嚴重滲油、k.未包緊、 l.爆餡(餡外流)、m.裂開(餡未外露)、n.膨脹 太大裂開)。 10.外表質地(a.縮皺、b.塌陷、c.凹陷、d.凸出、 e.潰散、f.起泡、g.破損、h.裂紋、i.破皮、 j.脫皮、k.爆裂、l.收口太大、m.底太硬、n. 底太厚、o.死麵、p.不光滑、q.有糖顆粒、r. 粗糙、s.材料未拌勻、t.有麵粉顆粒)。 X Y Z 11.內部組織(a.粗糙、b.硬實、c.鬆散、d.不均、 e.韌性太強、f.無彈性、g.有水線(死麵))。 12.風味口感(a.太淡、b.太鹹、c.太甜、d.太爛、 e.太軟、f.太硬、g.太油、h.不滑潤、i.咀嚼 感差、j.有異味(請註明如鹼味、酸味、苦味太 重))。 X Y Z 依 % 評 分 13.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3 四、專業評分標準 (一)本評分標準依試題說明制定。 (二)分「製作技術」與「產品品質」二大項(每項100 分, 60 分以下為不及 格)。 (三)製作技術(以一般評分標準(二)及本專業評分為扣分標準,共100 分)。 (四)產品品質(以一般評分標準(三)及本專業評分為扣分標準,共100 分)。 (五)評分標準 扣分標準 說 明 W 扣100 分 未依試題說明製作、嚴重缺失的項目。(註明原因) 不及格 X 扣 50 分 依試題說明製作、缺失達20%以上。(註明原因) Y 扣 25 分 達及格標準,但有10-20%缺失者。 及格 Z 扣 10 分 達及格標準,但有10%以內缺失者。 A、冷水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P 、 製 作 技 術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麵帶壓延需用壓麵機。 4.麵帶切條需用切麵條機。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14 12.用冷水麵糰製作。 13.麵糰經複合成麵帶。 14.壓延過程麵帶不可分割、維持成捲操作。 15.不得用殘麵複合重新壓延。 16.所需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壓切完成。 17.剩餘麵皮與殘麵,分裝後全部繳回。 18.麵條需條條分明不可相互粘黏。 19.中間放入餡料,用手工整形(樣式自訂)。 20.乾麵條壓延後可先剪切成160~200 公分再切 條,或切條後再剪切成160~200 公分。 21.乾麵條掛桿後放入適當控制的乾燥機內乾燥。 22.油麵麵條壓延成適當之厚度(1.2 ± 0.2mm)。 23.油麵截切成30 公分以上均一長度之濕麵條。 24.油麵煮熟、冷卻、拌油。 25.水餃麵糰壓延後用直徑 8 公分圓空心模壓切。 26.水餃中間放入餡料,用手工整成元寶式樣。 27.水餃殘麵量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50%。 28.水餃每個生重20 ± 5% 公克。 29.水餃皮:餡=2:3。 30.鍋貼麵糰壓延後用直徑9 公分圓空心模壓切。 31.鍋貼包入餡料,用手工整成長條或元寶式樣。 32.鍋貼用平底鍋煎熟(可加粉漿水)。 33.鍋貼所需鍋貼皮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壓切完成。 34.鍋貼殘麵量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50%。 35.鍋貼每個生重25 ± 5%公克。 36.鍋貼皮:餡=2:3。 37.餛飩壓延後以刀切成11±1 公分正方形麵片。 38.餛飩殘麵量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20%。 39.餛飩每個生重20 ± 5%公克。 40.餛飩皮:餡=2:3。 41.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5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需色澤均勻。 2.大小一致、粗細厚寬一致、長度一致。 3.平直。 4.外型挺立、不變形。 5.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口。 6.切開後餡需完全熟透。 7.餡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 8.煮後麵形完整、不得水煮過度而軟爛易斷。 9.熟麵具滑潤性與良好咀嚼性。 10.鍋貼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口(長條形兩端可 留小口)。 11.鍋貼不可煎焦(焦苦味)。 12.皮軟(放置後會回軟)。 13.內外不可有異物。 14.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15.乾麵條乾燥後截切成20~25 公分均一長度。 16.乾麵條掛麵斷裂率或碎屑含量不得超過產品 總重的5%(乾燥箱內)。 17.乾麵條具彎折強度(以手握住乾麵條之一端, 另一端可上揚或下壓5 公分以上距離)。 18.乾麵條成品厚度為1.4±0.2mm。 19.乾麵條外觀平滑光潔、表面不可含粉。 20.乾麵條成品重量(含掛桿彎曲與不整齊部分)。 21.油麵表面不可殘留黏稠的粉漿。 22.油麵拌麵後殘油過多。 23.油麵具適當之黃色。 24.油麵適度之鹼味。 25.其他(請註明原因)。 16 B、燙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麵帶壓延可用壓麵機。 4.蒸熟可用蒸籠或蒸箱。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P 、 製 作 技 術 12.用燙麵糰製作。 13.麵糰經適當之鬆弛、分割成所需數量。 14.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15.麵皮包入生餡料。 16.外型挺立。 17.呈圓形、呈半圓形。 18.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口。 19.不可煎焦(可有少數焦點不得有焦苦味) 。 20.油煎或油烙(不得加水油煎或油烙方式熟製)。 21.蒸餃用手工成型成元寶型。 22.蒸餃每個生重25 ± 5% 公克。 23.蒸餃皮:餡=2:3。 24.蔥油餅整成直徑16±2 公分具層次圓麵皮。 25.蔥油餅熟後可鍋內拍鬆。 26.蔥油餅每個生重110 ± 5% 公克。 27.蔥油餅蔥花嚴重外露。 28.韭菜盒子整成半圓型(不限邊緣有絞紋)。 29.韭菜盒子每個生重80 ± 5% 公克。 30.韭菜盒子皮:餡=1:1。 W X Y Z 17 31.四喜燒賣有四小口各放入不同蔬菜點綴。 32.四喜燒賣每個生重36 ± 5% 公克。 33.四喜燒賣皮:餡=1:2。 34.菜肉餡餅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 35.菜肉餡餅每個生重100 ± 5% 公克。 36.菜肉餡餅皮:餡=2:3。 37.其他(請註明原因)。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或呈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 3.不變形。 4.內外不可有異物。 5.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6.切開後皮餡需完全熟透。 7.不可有嚴重皮餡分離。 8.皮軟(放置後會回軟)。 9.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10.蔥油餅厚薄一致。 11.蔥油餅外型不可破損或潰散或分散成條。 12.油餅層次明顯不可有嚴重沾黏現象。 13.蔥油餅外皮香脆(放置會回軟)、內柔軟。 14.四喜燒賣有四個點綴菜料之小口。 15.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8 C、燒餅類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油酥可用手工或攪拌機製作。 4.熟製需用烤箱。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P 、 製 作 技 術 12.用指定麵糰製作(燙麵、油皮、冷水麵)。 13.小包酥方式,麵皮包油酥。 14.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 15.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 16.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17.包入自調餡(蔥脂餡、糖餡、生蘿蔔絲餡)。 18.分割成所需數量。 19.表面沾白芝麻。 20.整成圓型。 21.芝麻燒餅整成長方形(長:寬=2:1)麵片。 22.香酥燒餅整成長方形(長:寬=2:1)麵片。 23.蘿蔔絲酥餅皮:酥:餡=2:1:2。 24.糖鼓燒餅整型成12±2 公分之牛舌形。 25.糖鼓燒餅皮:酥:餡=2:1:1。 26.蔥脂燒餅整型成8±1 公分之扁圓形。 27.蔥脂燒餅皮:酥:餡=2:1:1。 28.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9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或呈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 3.不變形。 4.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 5.切開後需完全熟透。 6.層次明顯。 7.底不可烤焦(焦苦味)。 8.底未包緊。 9.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10.皮鬆酥。 11.餡軟。 12..內外不可有異物。 13.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14.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 15.芝麻燒餅外型完整呈長方形。 16.芝麻燒餅皮鬆酥(放置後會回軟)。 17.芝麻燒餅熟重80±5%公克(含油酥30%)。 18.香酥燒餅外型完整呈長方形。 19.香酥燒餅中間膨鬆呈空心狀。 20.香酥燒餅熟重50±5% 公克(含油酥40%)。 21.蘿蔔絲酥餅餡汁不可外流。 22.蘿蔔絲酥餅熟重50 ± 5% 公克。 23.糖鼓燒餅中間膨鬆呈空心狀。 24.糖鼓燒餅熟重80 ± 5% 公克。 25.蔥脂燒餅每個熟重80 ± 5% 公克。 26.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0 D、發酵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壓麵機。 4.熟製需用蒸箱。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12.發麵麵糰製作。 13.麵糰經適當鬆弛或發酵。 14.以壓麵機壓延成麵帶。 15.分割成所需數量。 16.包入自調餡料。 P 、 製 作 技 術 17.銀絲捲麵皮包絲(麵絲直徑需小於0.5CM)。 18.銀絲捲整成12±2CM 長條(麵絲不可外露)。 19.銀絲捲每個生重120 ± 5%公克。 20.銀絲捲麵皮:麵絲=1:1。 21.叉燒包皮:餡=2:1。 22.叉燒包每個生重70 ± 5%公克。 23.水煎包整成8 道以上紋路的圓形。 24.水煎包用平底鍋煎熟。 25.水煎包每個生重 60 ± 10% 公克。 26.水煎包皮:餡=1:1。 27 小籠包需整成8 道以上紋路的圓形。 28.小籠包皮:餡=2:1。 29.小籠包生重30 ± 5% 公克。 30.花捲用蔥花等夾心。 31.花捲生重80 ± 5%公克。 32.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1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 2.大小一致。 3.無異常斑點。 4.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不裂開。 5.式樣整齊、挺立。 6.不變形。 7.捏合處不可有不良開口或有小開口。 8.內餡不外露。 9.皮餡不可嚴重分離。 10.富彈韌性、不黏牙。 11.組織均勻細緻、鬆軟。 12.內外不可有異物。 13.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Q 、 產 品 品 質 14.銀絲捲切開後麵絲與麵皮中間不可有大孔隙。 15.銀絲捲熟後的麵絲需能完全分開。 16.叉燒包表面有三瓣或以上自然裂口。 17.叉燒包餡汁不外流。 18.水煎包底部呈金黃、不可煎焦(焦苦味)。 19.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2 E、發粉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糊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熟製需用蒸箱。 4.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5.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6.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7.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8.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9.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0.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P 、 製 作 技 術 11.用麵糊方式製作。 12.用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 13.黑糖糕用白芝麻裝飾。 14.蒸蛋糕每個麵糊重 250 ± 5% 公克。 15.馬拉糕每個麵糊重 400 ± 5% 公克。 16.黑糖糕製作每個麵糊重400 ± 5%公克。 17.發糕製作每個麵糊重 170 ± 5% 公克。 18.夾心鹹蛋糕用自炒肉臊作夾心。 19.夾心鹹蛋糕麵糊與肉臊夾心餡為 5:1。 20.夾心鹹蛋糕每盤重(含肉臊夾心) 900 ± 10% 公克。 21.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3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 2.無異常斑點。 3.無麵粉結粒。 4.大小一致。 5.不變形。 6.平坦光滑。 7.不塌陷。 8.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糊(未熟)。 9.切開後組織均勻細緻。 10.口感鬆軟。 11.富彈性、不黏牙。 12.內外不可有異物。 13.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Q 、 產 品 品 質 14.馬拉糕表面光滑微鼓、會有不規則表面。 15.馬拉糕切開近表皮有直立式不規則孔洞。 16.黑糖糕可能有小孔洞。 17.發糕有3 瓣以上之自然裂口。 18.夾心鹹蛋糕不可有上下層分離現象。 19.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4 F、油炸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麵糰或麵皮製作可使用壓麵機。 4.熟製需用油炸機。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12.用發粉或發酵麵糰製作。 13.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 14.用麵棍擀成麵片。 15.用手工切割成所需之大小。 16.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 17.以大包酥或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 18.以手工擀捲成多層次之酥油皮。 19.包入含油豆沙餡,整成圓型。 P 、 製 作 技 術 20.糖麻花整成10±2 公分單或雙股(不限股數)。 21.糖麻花冷卻後裹上糖凍。 22.糖麻花每條生重 25 ± 5% 公克(不含裹糖)。 23.兩相好用糖餡作夾心。 24.兩相好每個生重(含糖心)100±10%公克。 25.兩相好麵糰糖心比5:1。 26.兩相好剩餘麵糰需繳回。 27.油條兩片麵片相疊,中央用細鐵條壓緊。 28.油條用手拉至30±5 公分。 29.油條剩餘麵糰需繳回。 W X Y Z 25 30.蓮花酥每個生重(含豆沙餡)48±5%公克。 31.蓮花酥皮:酥:餡=2:1:1。 32.千層酥每個生重(含豆沙餡)48±5%公克。 33.千層酥皮:酥:餡=2:1:1。 34.蓮花酥表面用利刀切成8-12 瓣。 35.其他(請註明原因)。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長短一致。 3.不可炸黑。 4.切開後組織膨鬆有空洞。 5.成品不可滲油。 6.外型完整不可變形或軟化。 7.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 8.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 9.皮鬆酥。 10.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11.內外不可有異物。 12.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13.切開後酥油皮需有均勻的層次。 14.糖麻花接頭不可散開。 15.糖麻花裹糖均勻而乾爽、不可受潮軟化。 16.兩相好兩個麵糰的外角需膨大90 度以上。 17.兩相好夾層不可有硬糖塊。 18.兩相好接頭處不可斷開成單片。 19.兩相好中間可呈部分空心狀)。 20.油條充分膨發呈空心狀。 21.油條兩條麵糰膨大相連處不可分開成二條。 22.油條冷卻後要鬆脆。 23.蓮花酥表面有明顯的8-12 瓣花紋與層次。 24.千層酥表面有明顯螺紋層次。 25.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6 G、酥油皮類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油皮需使用攪拌機。 3.油酥與餡料可選用攪拌機。 4.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熟製需用烤箱。 6.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7.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8.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9.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10.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1.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W X 12.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 13.用油皮製作餅皮。 14.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 15.麵糰經適當之鬆弛。 16.分割成所需數量。 17.以手工擀捲成多層次之酥油皮。 18.包入自調餡料、無油白豆沙餡。 19.填入生的蛋塔液。 20.表面刷蛋黃液。 21.兩面烤熟。 P 、 製 作 技 術 22.老婆餅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 23.老婆餅表面札洞。 24.老婆餅皮:酥:餡=4:2:8。 25.椰蓉酥擀長後用三摺法摺成三層式的長方 型或四方型。 26.椰蓉酥表面沾椰子粉。 27.椰蓉酥皮:酥:餡=2:1:2。 W X Y Z 27 28.太陽餅擀成直徑 10±2 公分之扁圓型。 29.太陽餅表面不需任何點綴。 30.太陽餅皮:酥:餡=2:1:1。 31.咖哩餃整成半圓型,其中一邊手摺絞紋。 32.咖哩餃用白芝麻點綴(可札洞)。 33.咖哩餃皮:酥:餡=2:1:2。 34.芝麻喜餅擀成直徑12±2 公分之扁圓型。 35.芝麻喜餅一面沾白芝麻(可札二洞),另一面不 作任何裝飾。 36.芝麻喜餅皮:餡=1:3。 37.泡(椪)餅擀成直徑10±2 公分之扁圓型。 38.泡(椪)餅表面不需任何點綴。 39.泡(椪)餅皮:酥:餡=2:1:1。 40.蘇式椒鹽月餅整成直徑8±1 公分扁圓型。 41.蘇式椒鹽月餅表面沾黑芝麻。 42.蘇式椒鹽月餅皮:酥:餡=1:1:3。 43.白豆沙月餅整成直徑6±1 公分之扁圓型 。 44.白豆沙月餅表面中心稍凹陷。 45.白豆沙月餅,皮:酥:餡=5:3:24。 46.油皮蛋塔邊緣用手摺絞紋。 47.油皮蛋塔皮:酥:餡=2:1:4。 48.蒜蓉酥擀成橢圓對摺成半圓型(刈包型)。 49.蒜蓉酥皮:酥:餡=2:1:2。 50.其他(請註明原因)。 28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或呈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 3.不變形。 4.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 5.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 6.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 7.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 8.皮鬆酥、餡鬆軟。 9.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10.芝麻不可嚴重脫落或烤焦。 11.內外不可有異物。 12.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13.老婆餅每個熟重70 ± 5% 公克。 14.椰蓉酥每個熟重50 ± 5% 公克。 15.太陽餅每個熟重60 ± 5% 公克。 16.咖哩餃每個熟重 50 ± 5% 公克。 17.芝麻喜餅每個熟重160 ± 5% 公克。 18.泡(椪)餅需膨大呈空心狀。 19.泡(椪)餅每個熟重100 ± 5% 公克。 20.蘇式椒鹽月餅每個熟重75 ± 5% 公克。 21.白豆沙月餅表面需具圓圈狀的烤焙色澤。 22.白豆沙月餅中央微凸。 23.白豆沙月餅每個熟重64 ± 5% 公克。 24.油皮蛋塔表面光滑(微凹)不可有裂紋。 25.油皮蛋塔表面不可有未凝結的蛋液。 26.油皮蛋塔表面不可嚴重縮皺與凹陷。 27.油皮蛋塔冷卻後表面不可裂開。 28.油皮蛋塔中央不可有未熟的生餡。 29.油皮蛋塔餡料需柔軟。 30.油皮蛋塔每個熟重70 ± 5% 公克。 31.蒜蓉酥每個熟重50 ± 5% 公克。 32.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9 H、糕漿皮類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糕漿皮餅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熟製需用烤箱。 4.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5.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6.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7.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8.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9.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0.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11.用糕(漿)皮方式製作外皮。 12.麵糰經適當之鬆弛。 13.分割成所需數量。 14.經包餡壓模成型。 15.以含油豆沙為餡。 16.以自調的椰蓉為餡。 17.填入生的蛋塔液或椰塔餡。 18.表面刷蛋黃液烤熟。 P 、 製 作 技 術 19.酥皮蛋塔皮:餡=4:8。 20.龍鳳喜餅,皮:餡=1:3。 21.台式椰蓉月餅,皮:餡=1:3。 22.椰塔皮:餡=1:2。 23.金露酥皮餡比2:1。 24.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30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或呈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 3.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4.不變形。 5.表面不可烤焦。 6.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 7.底不可烤焦(焦苦味)。 8.底不可或未烤熟或嚴重沾粉。 9.中間不可有未熟的生餡。 10.印紋清晰不可有裂紋(可見到餡)或爆餡。 11.不可有皮餡混合之現象。 12.上下左右一致不可有明顯裙腳。 13.皮酥軟、皮鬆酥。 14.酥皮蛋塔餡料需柔軟。 15.酥皮蛋塔表面光滑(微凹)不可有裂紋。 16.酥皮蛋塔不可有未凝蛋液或嚴重縮皺與凹陷。 17.酥皮蛋塔冷卻後表面不可裂開。 18.酥皮蛋塔每個熟重60 ± 5% 公克。 19.龍鳳喜餅製作每個熟重450 ± 5% 公克。 20.台式椰蓉月餅製作每個熟重92±5%公克。 21.酥皮椰塔餡料需鬆軟而不潰散。 22.酥皮椰塔製作每個熟重60 ± 5% 公克。 23.金露酥外型可略呈下滑(底較大)。 24.金露酥表面不可有裂紋(見到餡)或爆餡。 25.金露酥每個熟重40 ± 5%公克。 26.內外不可有異物。 27.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28.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31 貳、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配方報告表 一、自訂參考配方表 應檢人姓名: 應檢編號: 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 原料名稱 百分比 原料名稱 百分比 原料名稱 百分比 備註:本表由應檢人試前填寫,可攜到考場參考(不可攜入試場),只准填原 料名稱及百分比,如夾帶其他資料以作弊論。(不夠填寫,自行影印) 32 二、製作報告表(一) 產品名稱: 製作數量: 應檢人姓名: 應檢編號: 原 料 名 稱 百分比 (%) 重量 (公克) 單價 (元/公斤) 原料金額 (元) 備註:1.水%需列入計算、用水量不列入成本計算。 2.繳回之製作報告表如未核章則視為作弊論。 入場核章: 33 三、製作報告表(二) 產品名稱: 製作數量: 應檢人姓名: 應檢編號: 製作方法與條件或製作程序 一、製作方法與條件:(可寫流程再註明操作條件) 二、成本計算=原料成本/產品總重= / = 元/公斤 應檢人出場簽註/ 簽名: 時間: 出場核章: ___ 34 參、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材料與設備表 一、材料表 編號 材 料 名 稱 單位 單價 (元/公斤) 備註 1 麵粉 低筋、中筋、粉心、油條 公斤 2 米穀粉 在來米、蓬來米、糕仔粉 公斤 3 澱粉 木薯(樹薯)、地瓜(甘藷)、 玉米、馬鈴薯 公斤 4 酵母 速溶(快速)酵母粉、新鮮 公斤 5 化學膨大劑 小蘇打、泡打粉(BP) 公斤 6 食品添加劑 乳化劑、燒明礬、碳酸鈉、 碳酸氫銨、磷酸鹽、粘稠劑 (CMC)、鹼水 公斤 7 砂糖 細砂、二砂、糖粉、粗砂、 綿白糖、黑糖 公斤 8 糖漿 麥芽糖、轉化糖漿 公斤 9 固體油 奶油、酥油、雪白油、豬油公斤 10 液體油 大豆沙拉油、花生油、油炸 油等 公斤 油炸油成 本計算以 1 公斤計 11 調味料 白胡椒粉、咖哩粉、味精、 食鹽、醬油、香(麻)油 公斤 12 豆沙餡 含油紅豆沙、烏豆沙、白豆 沙、綠豆沙 公斤 13 奶粉 全脂、脫脂 公斤 14 芝麻 白芝麻、黑芝麻 公斤 乾果仁 瓜子仁、葵花子、杏仁、核 桃、花生 公斤 35 黃 豆粉 生粉 公斤 椰子粉 白色細絲狀 公斤 水果蜜餞 冬瓜糖、鳳梨醬、葡萄乾 公斤 香菇 市售乾貨 公斤 乾貨 油蔥酥、粉絲 公斤 蝦米 市售乾貨 公斤 15 蛋 雞蛋 公斤 16 鹹蛋黃 鴨蛋 個 17 青菜 大白菜、高麗菜、白蘿蔔、 韭菜、青蔥、洋蔥、薑 公斤 18 豬肉 絞碎豬肉(肥瘦比7:3)、 豬肥肉、肉絲 公斤 備註: 1. 本表為測試題庫之部分材料,係提供術科主辦單位於考前採購材料參考用。 2. 本材料表將於考前協調會提供術科測試辦理單位,供應檢人成本計算用。 3. 應檢人員制定配方,需依報考各類項所列之共用材料與測試試題之專用材料 表內所列之材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訂之數量範圍。 36 二、基本設備表(每人份) ※本設備為考場基本標準設備,每一試題皆可使用。 項目 機具或設備 名稱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 註 1 工作檯 不鏽鋼(可加隔層)、桌面可使用大 理石或不鏽鋼材質,80cm×150cm以 上,容差±5CM,附水槽及肘動式水 龍頭 台1 2 攪拌機 配置10~12公升或18~22公升攪拌缸 各1,3/4Hp,附鉤狀、漿狀、鋼絲 攪拌器及可附安全護網 台1 3 烤箱(爐) 以電為熱源,可容納40×60公分以上 規格烤盤,附上下火溫度控制,每 層3kw或以上 層1 4 蒸箱 以瓦斯或鍋爐為熱源,附不銹鋼網 狀網盤二個,內部六層,每層可放 網盤W40 X D40 X H5cm或以上, 單門或多門式,自動供水系統 台6 每場次限6人 使用,不可共 用 5 蒸籠 雙層不鏽鋼製,直徑40公分以上, 附底鍋與鍋蓋,瓦斯爐火力與蒸籠 需配合 組 1 6 發酵箱 自動溫濕度控制式,2門或以上,每 台可容納16層(每層規格40×60公分 以上) 台2 限16 人內共 用 7 油炸機 以瓦斯或電熱為熱源,附網杓, 容積18公升以上 台3 限6人內共用 8 冷藏櫃(庫) 0℃~7℃, H180×W120×D80cm或以上 台1 限16 人內共 用 9 冷凍櫃(庫) -20℃或以下, H180×W120×D80cm或以上 台1 限16 人內共 用 10 壓(延)麵機 2HP以上,滾輪直徑14cm以上,長度 23公分以上,滾輪間隙及轉速皆可 調整,附捲麵棍、支架配件,可附 安全護罩或護棍 台 3 滾輪長度需 ≦ 切麵條 機,限10人內 共用 0.1公克~1公斤,(精度密0.1公克) 台2 共用 11 電子秤 1公克~3公斤以上,(精密度1公克) 台1 -10~110℃或150℃,不鏽鋼探針 支1 12 溫度計 電子式 (-20~400℃) 支3 共用 13 瓦斯爐 單爐或雙爐,火力需足夠可全面控 制 台1 14 刮板 塑膠製 支1 15 砧板 長方型,塑膠製 個1 37 16 刀 不鏽鋼,切原料用 支1 17 麵刀 不鏽鋼 支1 18 擀麵棍 長30及60公分 組1 19 單柄擀麵棍 中點專用 支1 20 麵粉刷 寬8~10公分 支1 21 羊毛刷 寬3~5公分 支1 22 粉篩 不鏽鋼20~30目,直徑30~36公分 個 1 23 量杯 不鏽鋼,容量236毫升,量比重用 個 1 24 打蛋器 不鏽鋼直立式 支 1 25 包餡匙 竹或不鏽鋼長15~20公分 支 1 26 炒鍋 直徑45公分以上,附鍋鏟鍋蓋 組 1 27 蒸籠布 細軟的綿布或不沾布 條 2 28 稱量原料容器 鋁、塑膠或不鏽鋼盆、鍋 個 6 29 不鏽鋼鍋 8~10公升及4-6公升附蓋 組 1 30 平烤盤 40×60公分左右,需配合烤箱規格 個 4 31 隔熱手套 棉或耐火材質製,全套式 雙 1 32 產品框 不鏽鋼網盤40×60公分左右 個 2 33 時鐘 掛鐘,直徑30公分或以上,附時針、 分針、秒針 個 2 共用 34 清潔用具 清潔劑、刷子、抹布等 組 1 35 加壓清洗裝置 1Hp以上,高壓清洗噴槍 台 1 共用 36 加壓空氣機 1HP或以上,空氣壓力6kg/m2或以 上,加壓空氣清潔用附空氣噴槍 台 1 共用 37 烘手機 110V,自動或手動式 台 2 共用 38 溫濕度計 溫度刻度0~50℃ 濕度刻度0~100 個 1 共用 39 湯杓 不鏽鋼長20公分以上 支 1 40 產品夾 不鏽鋼長25公分以上 支 1 41 產品鏟 不鏽鋼寬10公分以上 支 1 42 長筷 竹或木製,長40~50cm 雙 1 附註:每分項若需專業設備,請參考各分項所附之專業設備表。 38 肆、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 A、水調麵類─冷水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A~970205A)。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冷水麵食、燙麵食、燒餅類各一種產品。 三、冷水麵食之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麵帶之壓延需用壓麵機。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熟製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熟製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中筋麵粉 市售22 公斤袋裝 公克2500 2 食 鹽 精製 公克60 3 磷 酸 鹽 食品級 公克20 4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200 5 澱 粉 樹薯、玉米等澱粉 公克500 防黏粉 6 鹼粉 食用級碳酸鈉 公克10 39 九、冷水麵食檢定場地設備表 — 專業設備(本分項專屬)(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 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切麵條機 每英吋可切8-10 條(4-5號) 方型切刀與每英吋可切 16-18條(8-9號)方或圓型切 刀 台 2 限16 人內 共用 2 厚 度 計 0.1~10mm,0.01mm精度量 麵皮用 組 3 限10 人內 共用 3 厚 薄 規 0.1~5mm或以上,0.1mm精 度量滾輪用 組 3 限10 人內 共用 4 掛 麵 棍 不鏽鋼,長60~100公分 支 2 配合乾燥 機數量調 整 5 乾 燥 機 熱風可調溫,底附不鏽鋼 盤,內部高度120公分以上 台 2 每場次限4 人使用,2 人共用1台 6 平底煎板 以電或瓦斯為熱源,圓形 內徑32~40cm附鏟、蓋;方 形容量不可低於圓形 組 1 7 圓形空心 壓模 不鏽鋼,內徑分8、9、12 公分3種,高5公分左右 個 各1 8 漏 杓 不鏽鋼製直徑15公分以上支 1 9 量 尺 30cm或以上 支 1 10 包餡匙 竹或不鏽鋼長15~20公分 支 1 11 長 筷 竹或木製,長40~50cm 雙 1 12 擀麵棍 長30及60公分 組 1 40 (貳)測試試題 01A、乾麵條(掛麵)(096-970201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麵糰經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麵帶不可分 割,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可先剪切成160~200 公分再用切麵 條機切條;或用切麵條機切條,再剪切成160~200 公分,掛桿,放入在適當 控制條件下的乾燥機內,乾燥後,截切成20~25 公分均一長度之乾麵條。 2.掛麵斷裂率或碎屑含量不得超過產品總重的5%(乾燥箱內)。 3.產品需色澤均勻、平直、粗細厚寬一致、長度一致、外型平滑光潔、表面不 可含粉、具彎折強度(以手握住一乾麵條之一端,另一端可上揚或下壓5 公 分以上之距離);煮後麵形完整、具滑潤性與良好咀嚼性、內外不可有異物、 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二、製作數量: 1.製作乾麵條一批,成品厚度為1.4±0.2mm,並截切成20~25 公分均一長度且 平直之成品;取100 公克煮熟供評分用。 2.製作成品重量(含掛桿彎曲與不整齊部分): (1)1000 ± 5% 公克。 (2)1100 ± 5% 公克。 (3)1200 ± 5% 公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1 02A、油麵(096-970202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經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麵帶不可分割, 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1.2 ± 0.2mm),再用切麵條機切條,截 切成30 公分以上均一長度之濕麵條,煮熟、冷卻、拌油後之產品。 2.產品需色澤均勻、平直、粗細厚寬一致、長度一致、外觀平滑光潔、不變形、 表面不可殘留黏稠的粉漿、需條條分明不可相互粘黏、亦不得因水煮過度而 軟爛易斷及拌麵後殘油過多、具適當之黃色及適度之鹼味、內外不可有異物、 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二、製作數量: 1.製作生麵條厚1.2 ± 0.2mm,長度30cm 以上之油麵成品一批。 2.製作數量: (1)熟麵2400 ± 5% 公克。 (2)熟麵2500 ± 5% 公克。 (3)熟麵2600 ± 5% 公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食用色素 食用黃色4 號 公克 10 2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 200 拌油用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2 03A、水餃(096-970203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調麵製作。麵糰經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麵帶不可分 割,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再用直徑8 公分之圓空心模壓切 成麵片,中間放入餡料,用手工整成元寶式樣,用水煮熟之產品。 2.所需水餃皮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壓切完成,不得用殘麵複合重新壓延,殘麵量 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50%,且應全數繳回。 3.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切開後餡需完全熟透、餡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內外不可有異 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直徑8 公分水餃皮一批,由所製的麵皮中,取30 張包餡,製成每個生重 20 ± 5% 公克(皮:餡=2:3)之水餃30 個,剩餘麵皮與殘麵,分裝後, 全部繳回供評分。 2.水餃皮製作數量: (1)60 張。 (2)80 張。 (3)100 張。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 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 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400 2 大 白 菜 生鮮 公克 400 3 青 蔥 生鮮 公克 100 4 薑 生鮮 公克 50 5 醬 油 市售品 公克 30 6 味 精 市售品 公克 10 7 香(麻)油 市售品 公克 30 8 白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3 04A、鍋貼(096-970204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麵糰適當鬆弛後,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 麵帶不可分割,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用直徑9 公分之圓空 心模壓切成圓形麵片,包入餡料,用手工整成長條或元寶式樣,用平底鍋煎 熟(可加粉漿水)之產品。 2.所需鍋貼皮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壓切完成,不得用殘麵複合重新壓延,殘麵量 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 50%,且應全數繳回。 3.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長條形兩端可留小口)、不可煎焦(焦苦味);切開後餡需完全熟透、 餡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皮軟(放置後會回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直徑9 公分之麵皮一批,由所製的麵皮中,取30 張包餡,製成每個生重 25 ± 5% 公克的鍋貼30 個(皮:餡=2:3),剩餘麵皮與殘麵,分裝後, 全部繳回供評分。 2.麵皮製作數量: (1)60 張。 (2)80 張。 (3)100 張。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 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 位數 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500 2 蝦 米 市售乾蝦米 公克 30 3 青 蔥 生鮮 公克 100 4 薑 生鮮 公克 50 5 醬 油 市售品 公克 30 44 6 香(麻)油 市售品 公克 20 7 味 精 結晶狀,市售品 公克 10 8 酒 米酒 公克 30 9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 200 煎熟用 10 白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5 05A、餛飩(096-970205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麵糰適當鬆弛後,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 麵帶不可分割,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以刀具切成11±1 公 分之正方形麵片,中間放入餡料,用手工整形(樣式自訂),煮熟後之產品。 2.所需餛飩皮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切割完成,不得以殘麵再複合重新壓延;殘麵 量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20%,且應全數繳回。 3.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切開後餡需完全熟透、餡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內外不可有異 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11±1 公分見方之餛飩皮一批,由所製的麵皮中,取30 張包餡,製成每 個生重20 ± 5% 公克(皮:餡=2:3)之餛飩30 個,剩餘麵皮與殘麵,分 裝後,全部繳回供評分。 2.餛飩皮製作數量: (1)60 張。 (2)80 張。 (3)100 張。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 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 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400 2 青 蔥 生鮮 公克 100 3 薑 生鮮 公克 50 4 醬 油 市售品 公克 50 5 味 精 市售品 公克 10 6 香( 麻) 油 市售品 公克 50 7 白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6 B、水調麵類─燙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B~970205B)。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冷水麵食、燙麵食、燒餅類各一種產品。 三、燙麵食之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麵皮可使用壓麵機壓麵、蒸熟可用 蒸籠或蒸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熟製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熟製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中筋麵粉 市售22 公斤袋裝 公克2500 含防黏粉 2 澱 粉 樹薯、玉米等澱粉 公克200 3 細 砂 糖 公克50 4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800 含煎熟用 5 鹽 精製 公克100 6 味 精 市售品 公克50 7 香( 麻) 油 白芝麻油 公克100 8 白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50 9 醬 油 市售品 公克100 10 青 蔥 生鮮 公克500 11 薑 生鮮 公克10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 所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47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數量 備 註 1 蒸 籠 布 細軟的綿布或不沾布,可用蒸 烤紙或墊紙替代 條 2 配合蒸箱規 格 2 平底煎板 以電或瓦斯為熱源,圓形內徑 32~40cm 附鏟、蓋;方形容量不 可低於圓形 組 1 3 包 餡 匙 竹或不鏽鋼製長15~20 公分 支 1 48 (貳)測試試題 01B、蒸餃(096-970201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麵皮包入生餡料,用手工成型成元寶型,用蒸籠或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切開餡需完全熟透、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內外不可有異物、 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25 ± 5% 公克之蒸餃(皮:餡=2:3)。 2.製作數量: (1)30 個。 (2)35 個。 (3)40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7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9 02B、蔥油餅(096-970202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分割成所需之數量,用手工整形成直 徑16±2 公分具層次之圓麵皮,再用油煎或油烙熟,熟後可鍋內拍鬆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厚薄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潰散或分散成條、不可煎焦(可有少數焦點但不得有焦苦味);切開需完全 熟透、層次明顯不可有嚴重沾黏現象、外皮香脆(放置後會回軟)、內層柔軟、 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110 ± 5% 公克,直徑16±2 公分之蔥油餅。 2.製作數量: (1)12 個。 (2)14 個。 (3)16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0 03B、韭菜盒子(096-970203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麵皮包入生餡料,整成半圓型(不限邊緣是否有絞紋),再用油煎或油烙熟之 產品(不得加水油煎或油烙方式熟製)。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 口,呈半圓形,不可煎焦(焦苦味);切開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不可有嚴重 皮餡分離、皮軟(放置後會回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 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80 ± 5% 公克之韭菜盒子(皮:餡=1:1)。 2.製作數量: (1)16 個。 (2)18 個。 (3)20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800 2 韭菜 生鮮 公克 400 3 冬粉絲 乾貨 公克 2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1 04B、四喜燒賣 (096-970204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麵皮包入生餡料,用手工成型成表面有四個小口,小口內各放入不同蔬菜點 綴,用蒸籠或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有四個點綴菜料之小口;切開餡需完全熟透、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 分離、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36 ± 5% 公克之四喜燒賣(皮:餡=1:2)。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4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公克 800 2 紅蘿 蔔 生鮮 公克 50 3 香菇 乾燥 公克 20 4 碗豆 罐頭 公克 50 5 玉米 粒 罐頭 公克 5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2 05B、菜肉餡餅(096-970205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麵皮包入生餡料,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再用油煎或油烙熟之產品(不 得加水油煎或油烙方式熟製)。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 口,呈圓形,不可煎焦(焦苦味);切開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不可有嚴重皮 餡分離、皮軟(放置後會回軟)、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 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100 ± 5% 公克之菜肉餡餅(皮:餡=2:3)。 2.製作數量: (1)12 個。 (2)14 個。 (3)16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800 2 大白菜 生鮮 公克 6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3 C、水調麵類─燒餅類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C~970205C)。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冷水麵食、燙麵食、燒餅類各一種產品。 三、燙麵食之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油酥可用手工或攪拌機製作,熟製 需用烤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烤焙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烤焙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 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 量 備 註 1 麵粉 (高、中、低)筋麵粉 公克 1000 2 鹽 精製 公克 50 3 白芝麻 市售品 公克 400 4 液體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 1000 5 固體油 白油、豬油等 公克 500 6 細砂糖 精製 公克 20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所 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54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設備規格單位 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設備即可,無專用設備。 55 (貳)測試試題 01C、芝麻燒餅(096-970201C)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大包酥方式,包入油酥,分割後再 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表面沾白芝麻,整成長方形(長:寬=2:1)之麵片, 用烤箱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呈長方形,底不可烤焦(焦 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需完全熟透、層次明顯、皮鬆酥(放 置後會回軟) 內部組織柔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80 ± 5% 公克(油酥含量為麵糰的30%),長寬比2:1 之芝 麻燒餅。 2.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6 02C、香酥燒餅(096-970202C)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大(小)包酥方式,包入油酥,分割 後再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表面沾白芝麻,整成長方形(長:寬=2:1)之麵 片,用烤箱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呈長方形,底不可烤焦(焦 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需完全熟透、層次明顯、中間膨鬆呈 空心狀、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50 ± 5% 公克(油酥含量為麵糰的40%),長寬比2:1 長 方形香酥燒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8 個。 (3)32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7 03C、蘿蔔絲酥餅(096-970203C)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擀捲成 多層次之麵皮,包入自調之生蘿蔔絲餡,整成圓形,表面沾白芝麻,用烤箱 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 緊、底不可烤焦(焦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 熟透、層次明顯、皮鬆酥、餡汁不可外流、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 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50 ± 5% 公克,皮:酥:餡=2:1:2 之蘿蔔絲酥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1 白蘿蔔 新鮮白蘿蔔 公克 1000 2 青蔥 新鮮青蔥 公克 200 3 蝦米 新鮮 公克 100 4 味精 市售 公克 10 5 香麻油 市售 公克 20 58 04C、糖鼓燒餅 (096-970204C)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小包酥方式,麵皮包油酥, 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包入自調之糖餡,表面沾白芝麻,整型成12±2 公分 之牛舌形,最後發酵後,用烤箱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 緊、底不可烤焦(焦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 熟透、層次明顯、中間膨鬆呈空心狀、皮鬆酥、餡軟、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80 ± 5% 公克(皮:酥:餡=2:1:1)之糖鼓燒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速溶酵母粉 有效期限密封包裝公克 50 2 綿白糖 市售 公克 600 3 奶油 市售 公克 100 4 熟白芝麻 市售 公克 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9 05C、蔥脂燒餅 (096-970205C)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小包酥方式,麵皮包油酥, 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包入自調之蔥脂餡,整成圓型,表面沾白芝麻,整型 成8±1 公分之扁圓形,最後發酵後,用烤箱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 緊、底不可烤焦(焦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 熟透、層次明顯、皮鬆酥、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 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80 ± 5% 公克(皮:酥:餡=2:1:1)之蔥脂燒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速溶酵母粉 有效期限密封包裝公克 50 2 青 蔥 新鮮青蔥 公克 600 3 肥豬肉 市售背脂肉 公克 4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0 D、發麵類─發酵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D~97205D)。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發酵麵食、發粉麵食、油炸麵食各一種產品。 三、發酵麵食麵糰製作需使用攪拌機與壓麵機,蒸熟需用蒸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熟製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熟製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1 麵粉 高、中、低筋麵粉 公克 2000 含防黏粉 2 酵母 速溶酵母粉 公克 100 3 黃豆粉 生、細粉狀 公克 100 4 細砂糖 白砂糖 公克 500 5 食用油 精製豬油或雪白油 公克 300 6 泡打粉 (BP) 雙重反應式 公克 60 建議用月光牌 7 乳化劑 食品級 公克 50 膏或粉狀 8 奶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10 7 鹽 精製 公克 5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 所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61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數量 備 註 1 蒸 籠 布 細軟的綿布或不沾布,可用蒸 烤紙或墊紙替代 條 2 配合蒸箱規 格。 2 平底煎板 以電或瓦斯為熱源,圓形內徑 32~40cm 附鏟、蓋;方形容量不 可低於圓形 組 1 3 包 餡 匙 竹或不鏽鋼製長15~20 公分 支 1 4 墊 紙 6×6 公分 8×8 公分 10×12 公分 張 各3 0 白色臘紙 62 (貳)測試試題 01D、銀絲捲(096-970201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麵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壓麵機壓延成麵帶,切 成所需數量,分別製作麵皮及麵絲,麵皮包麵絲(生麵絲直徑需小於0.5 公 分),整成12±2 公分之長條形(兩端麵絲不可外露),最後發酵後,用蒸箱蒸 熟之產品。 2. 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不可 爆裂開(可有單條細紋)、式樣整齊、挺立、不變形、大小一致、捏合處不可 有不良開口;切開後麵絲與麵皮中間不可有大孔隙、熟後的麵絲需能完全分 開、組織均勻細緻、鬆軟、富彈韌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鹼 味或酸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120 ± 5%公克(麵皮:麵絲=1:1)之銀絲捲。 2.製作數量: (1)10 個。 (2)12 個。 (3)1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3 02D、叉燒包 (096-970202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外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經分割,包入自調餡料, 整成圓形,最後發酵後,用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式樣 整齊、不變形、表面有三瓣或以上自然裂口、大小一致、捏合處不可有不良 開口、餡汁不外流;組織均勻細緻、鬆軟、富彈韌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 異物、無異味(鹼味或酸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70 ± 5%公克(皮:餡=2:1)之叉燒包。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叉燒肉 新鮮 公克 500 2 小麥澱粉 市售品 公克 350 3 澱粉 玉米粉、樹薯粉 公克 100 4 醬油 市售品 公克 40 5 味精 結晶狀 公克 20 6 碳酸氫氨 市售品 公克 20 7 食用鹼粉 碳酸鈉等 公克 2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4 03D、水煎包(096-970203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外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可用壓麵機壓延或直接分 割,包入自調餡料,整成8 道以上紋路的圓形,最後發酵後,用平底鍋(可用 水或粉漿)單或雙面煎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式樣 整齊、挺立、不變形、大小一致、捏合處不可有不良開口、底部呈金黃色不 可煎焦(焦苦味)、內餡不外露;組織均勻細緻、皮餡不可嚴重分離、麵皮鬆 軟、富彈韌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鹼味或酸味)、具有良好 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 60 ± 10% 公克(皮:餡=1:1)之水煎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30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600 2 高麗菜 生鮮 公克600 3 薑 生鮮 公克100 4 青蔥 生鮮 公克200 5 香油 市售品(白芝麻) 公克50 6 醬油 市售品 公克50 7 味精 市售品 公克20 8 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10 9 白芝麻 生鮮 公克3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5 04D、小籠包(096-970204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外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壓麵機壓延成單一麵帶, 經分割,包入自調餡料,整成8 道以上紋路的圓形,最後發酵後,用蒸箱蒸 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式樣 整齊、挺立、不變形、大小一致、捏合處不可有不良開口(可有小開口)、餡 不外露;組織均勻細緻、鬆軟、富彈韌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鹼味或酸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30 ± 5% 公克(皮:餡=2:1)之小籠包。 2.製作數量: (1)30 個。 (2)32 個。 (3)35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400 2 青蔥 生鮮 公克200 3 香油 市售品(白芝麻) 公克50 4 醬油 市售品 公克50 5 味精 市售品 公克10 6 澱粉 樹薯或馬鈴薯等 公克50 7 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10 8 薑 生鮮 公克5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6 05D、花捲(096-970205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外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壓麵機壓延成單一麵帶, 用蔥花等夾心,經分割,整形,最後發酵後,用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式樣 整齊、挺立、不變形、大小一致;組織均勻細緻、鬆軟、富彈韌性、不黏牙、 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鹼味或酸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 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80 ± 5% 公克之花捲。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青蔥 生鮮 公克3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7 E、發麵類─發粉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E~970205E)。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發酵麵食、發粉麵食、油炸麵食各一種產品。 三、發粉麵食麵糊製作需使用攪拌機,蒸熟需用蒸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熟製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熟製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低筋麵粉 公克1200 2 細砂糖 公克1200 3 泡打粉 (BP) 雙重反應式 公克100 4 食 鹽 精製 公克5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所 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68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數量 備 註 1 蒸模 圓型鋁箔盒,上口直徑19± 1CM,容積800±200 毫升 個 7 2 蒸 碗 瓷碗或耐熱120℃以上無毒材 質容器,容積220~280 毫升 個 12 3 蒸模 方型鋁箔盒,長寬高=30×18× 5CM,容積約2000±200 毫升 個 2 69 (貳)測試試題 01E、蒸蛋糕(096-970201E) 一、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裝模後,用蒸 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平坦光滑、不塌陷、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切開後 組織均勻細緻、需完全熟透、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糊(未熟)、口 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麵糊重 250 ± 5% 公克之蒸蛋糕。 2.製作數量: (1)5 個。 (2)6 個。 (3)7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1200 2 奶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50 3 食用油 大豆沙拉油等液體油公克 200 4 乳化劑 食品級蒸蛋糕適用 公克 50 可用SP 5 香草香精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0 02E、馬拉糕(096-970202E) 一、 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裝模後,用蒸 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表面光滑微鼓(不得有裂紋)、會有不規則表面、不塌 陷、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大小一致、不可有上下層分離現象;切開後組 織均勻、需完全熟透、近表皮處可有直立式不規則孔洞、底部不得有密實(未 膨發)或生麵糊(未熟)、口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麵糊重 400 ± 5% 公克之馬拉糕。 2.製作數量: (1)5 個。 (2)6 個。 (3)7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 公克 1400 2 小蘇打 食品級 公克 20 3 奶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100 4 食用油 大豆沙拉油等液體油公克 150 5 布丁粉 速溶性雞蛋布丁粉 公克 150 6 鹼粉 碳酸鈉等 公克 50 7 香草粉 食品級 公克 10 8 金砂糖 公克 1000 可用二砂代替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1 03E、黑糖糕(096-970203E) 一、 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裝模後,用蒸 箱蒸熟,以白芝麻裝飾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表面微鼓有光澤(不得有大裂紋)、會有不規則表面、 不塌陷、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大小一致、不可有上下層分離現象;切開 後組織均勻、需完全熟透、可能有小孔洞、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 糊(未熟)、口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 好的紅糖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麵糊重400 ± 5%公克 之黑糖糕。 2. 製作數量: (1)5 個。 (2)6 個。 (3)7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澱粉 木薯、樹薯等 公克 600 2 紅( 黑) 糖 顆粒粉末狀 公克 1000 3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600 4 白芝麻 炒熟 公克 50 5 乳化劑 市售品,蛋糕適用 公克 20 6 焦糖色素 具黑糖香味 公克 2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2 04E、發糕(096-970204E) 一、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裝模後,用蒸 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有3 瓣或以上之自然裂口、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 大小一致;切開後組織均勻細緻、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糊(未熟)、 口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麵糊重 170 ± 5% 公克之發糕。 2.製作數量: (1)8 個。 (2)10 個。 (3)12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1 香草精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3 05E、夾心鹹蛋糕(096-950205E) 一、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以自炒肉臊作 夾心,裝模後,用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平坦光滑、不塌陷、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上下層 蛋糕不得分離;切開後組織均勻細緻、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糊(未 熟)、口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 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麵糊與肉臊夾心餡為 5:1 之夾心鹹蛋糕一盤。 2. 製作數量: (1)每盤麵糊重(含肉臊夾心) 900 ± 10% 公克。 (2)每盤麵糊重(含肉臊夾心) 950 ± 10% 公克。 (3)每盤麵糊重(含肉臊夾心)1000 ± 10% 公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1200 2 奶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50 3 食用油 大豆沙拉油等液 體油 公克 200 4 乳化劑 食品級蒸蛋糕用公克 50 可用SP 5 香草精 市售品 公克 10 6 蝦米 市售品 公克 50 7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200 8 油蔥酥 市售品 公克 200 10 白芝麻 市售品 公克 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4 F、發麵類─油炸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5201F~95205F)。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發酵麵食、發粉麵食、油炸麵食各一種產品。 三、油炸麵食之麵糰製作需使用攪拌機與油炸機,麵帶之壓延可用壓麵機。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油炸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油炸損耗%。 七、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1 高筋麵粉 公克 1200 2 中筋麵粉 或粉心 公克 1200 3 低筋麵粉 公克 1200 4 細 砂 糖 或糖粉 公克 1000 5 食 鹽 精製 公克 30 6 固 體 油 精製豬油、酥油或雪白油 公克 100 7 泡打粉 (BP) 雙重反應式 公克 40 8 酵 母 快速乾酵母 公克 40 9 油 炸 油 大豆沙拉油、精製棕櫚油等公克 1800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所 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75 八、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油 炸 機 以瓦斯或電熱源,附油炸網 盤,容量18 公升以上 台 3 限6 人內共 用 2 漏 杓 不銹鋼直徑15 公分以上 支 1 3 筷 子 竹或木製,長40~50 公分 雙 1 油炸用 4 攪 拌 匙 木、竹、不鏽鋼製,長25~30 公分 支 1 拌糖凍用 5 粗 鐵 絲 直徑0.25±0.1 公分,長30 ~25 公分 支 1 油條整型 6 量 尺 30 公分或以上 支 1 7 木 板 條 木或食用級塑膠製, 長110±10CM×寬50±10CM 塊 1 油條整型 8 小 尖 刀 不鏽鋼,刀刃12CM 左右,尖 利 支 1 蓮花酥用 76 (貳)測試試題 01F、糖麻花(096-970201F) 一、試題說明: 1.用發粉或發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用麵棍擀成麵片,經切 條或分割,用手整型成10±2 公分單股或雙股(不限股數),鬆弛或最後發酵 後,用油炸機炸熟,冷卻後,裹上糖凍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大小一致、接頭不可散開、不可炸黑;切開後組織膨 鬆有空洞、裹入的糖凍均勻而乾爽、不可受潮軟化、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條麵糰生重 25 ± 5% 公克(不含裹入的糖凍)之麻花。 2.製作數量: (1)25 條。 (2)30 條。 (3)35 條。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2 麥 芽 糖 84±1° Brix 公克200 3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100 4 燒 明 礬 食品級 公克20 5 小 蘇 打 食品級 公克20 6 碳酸氫銨 食品級 公克20 7 糖 粉 市售品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7 02F、兩相好(096-970202F) 一、試題說明: 1.用發粉或發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用麵棍擀成麵片,用糖 餡作夾心,經分割、整型與最後發酵後,用油炸機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兩個麵糰的外角需膨大成90 度以 上、夾層不可有硬糖塊、接頭處不可斷開成單片、不可炸黑;切開後組織鬆 軟有空洞(中間可呈部分空心狀)、成品不可滲油、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 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含糖心)100± 10% 兩相好20 個,麵糰糖心比5:1,剩餘麵 糰(內含糖心)需繳回。 2.製作重量: (1)生麵糰重 2000 ± 10% 公克(不含糖心) (2)生麵糰重 2100 ± 10% 公克(不含糖心) (3)生麵糰重 2200 ± 10% 公克(不含糖心)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100 2 白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50 3 燒 明 礬 食品級 公克40 4 小 蘇 打 食品級 公克40 5 碳酸氫銨 食品級 公克20 6 糖 粉 市售品 公克300 7 老 麵 若需用老麵,請入考場後自行製作,數量不可超出使用量之 一倍。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8 03F、油條(096-970203F) 一、試題說明: 1.用發粉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用手工切割成所需之大小,將兩片麵 片相疊,中央用細鐵條適度壓緊,用手拉至30±5 公分,放入油炸機內炸熟之 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長短一致、充分膨發呈空心狀、外型完 整不可變形或軟化、兩條麵糰膨大相連處不可分開成二條,不可炸黑;成品 不可滲油、冷卻後要鬆脆、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油條20 條,每條(2 片)生麵糰重45±5 公克,剩餘麵糰需繳回。 2.製作重量: (1)生麵糰重 1400 ± 10% 公克。 (2)生麵糰重 1500 ± 10% 公克。 (3)生麵糰重 1600 ± 10% 公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燒 明 礬 食品級 公克40 2 小 蘇 打 食品級 公克40 3 碳酸氫銨 食品級 公克40 4 特高筋麵粉 油條專用粉(可短時間鬆弛) 公克10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9 04F、蓮花酥(096-970204F)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含油豆沙餡,整成圓型,表面用利刀切成8-12 瓣,用油炸 機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表面 有明顯的8-12 瓣花紋與層次,不可炸焦;切開後酥油皮需有均勻的層次、皮 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含豆沙餡)48 ± 5% 公克之蓮花酥,(皮:酥:餡=2:1:1)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含油豆沙餡 糖度75±1°Brix,含油14±1% 公克6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0 05F、千層酥(096-970205F)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大包酥或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 捲成多層次之酥油皮,經切割擀皮,包入含油豆沙餡,整成圓型,用油炸機 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表面 有明顯螺紋層次,不可炸焦;切開後酥油皮需有均勻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 全熟透、皮鬆酥、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 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含豆沙餡)48± 5% 公克之千層酥,(皮:酥:餡=2:1:1)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含油紅豆沙 糖度75±1°Brix,含油14±1% 公克5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1 G、酥油皮麵類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十小項 (編號096-970201G~970210G)。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二種酥油皮及一種糕漿皮產品。 三、油皮需使用攪拌機﹝不同產品須分別製作﹞,油酥與餡料可選用攪拌機 製作,烤熟需用烤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烘焙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烘焙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高筋麵粉 市售22kg 袋裝 公克800 含防黏粉 2 中筋麵粉 或粉心麵粉,市售22kg 袋裝 公克800 含防黏粉 3 低筋麵粉 市售22kg 袋裝 公克800 4 細 砂 糖 市售1-2kg 袋裝 公克600 5 糖 粉 市售細糖粉 公克600 6 固 體 油 純或精製豬油、奶油,桶裝 公克600 7 液 體 油 沙拉油、棕櫚油,桶裝 公克200 8 食 鹽 市售細鹽 公克3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所 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82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扎 洞 器 塑膠,不鏽鋼,直徑8± 1CM,至少可札20 洞或以 上 個 1 老婆餅用 2 叉 子 不鏽鋼,長柄叉子 (吃西餐用之叉子) 支 1 咖哩餃用 3 圓形空心壓模 不鏽鋼,內徑6、8、9 公 分3 種,高1.5 公分左右 組 10 酥油皮用 4 塔 模 鋁箔製,上大底小之淺模 型,直徑8CM,高2~3 公 分,容積60±10 毫升 個 30 市售#213 5 墊 紙 (8±1) × (8±1)公分 張 30 白色臘紙 83 (貳)測試試題 01G、老婆餅(096-970201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表面札洞,刷蛋 黃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底部 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之 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軟呈半透明、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 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70 ± 5% 公克之老婆餅,皮:酥:餡=4:2:8。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100 2 白 芝 麻 炒熟芝麻粒 公克 50 3 冬 瓜 糖 市售品 公克 400 4 肥 豬 肉 絞碎背脂肉 公克 300 5 糕 仔 粉 市售新鮮品 公克 200 6 糖 粉 市售品 公克 400 可用綿白糖代替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4 02G、椰蓉酥(096-970202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擀長後用三摺法摺成三層式的長方型或四方型, 表面沾椰子粉,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底部 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之 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鬆軟、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 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50 ± 5% 公克之椰蓉酥,皮:酥:餡=2:1:2。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2 奶 油 市售品,桶裝 公克150 3 椰 子 粉 市售品,白色細絲 公克4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5 03G、太陽餅(096-970203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擀成直徑10±2 公分之扁圓型,表面不需任何 點綴或刷蛋黃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爆餡或未包緊、底 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 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柔軟呈半透明、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 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60 ± 5% 公克之太陽餅,皮:酥:餡=2:1:1。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奶 油 市售品,桶裝 公克200 2 麥 芽 糖 84±1° Brix 公克200 3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6 04G、咖哩餃(096-970204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咖哩餡,整成半圓型,接縫邊用手摺絞紋(10 摺以上), 表面刷蛋黃液,用白芝麻點綴(可札洞),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爆餡或捏合處 開口、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 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不可成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 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 50 ± 5% 公克之咖哩餃,皮:酥:餡=2:1:2。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400 2 咖 哩 粉 市售品 公克20 3 洋 蔥 市售生鮮品 公克300 4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5 調 味 料 味精等 公克10 一般調味用 6 白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7 05G、芝麻喜餅(096-970205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製作餅皮。包入自調餡料,擀成直徑12±2 公分之扁圓型,一面沾白 芝麻(可札二洞),另一面不作任何裝飾,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 緊、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芝麻不可嚴重脫落或烤焦;切開後皮 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軟硬適度、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 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160 ± 5% 公克之芝麻喜餅,皮:餡=1:3。 2.製作數量: (1)8 個。 (2)10 個。 (3)12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熟 麵 粉 低筋麵粉蒸熟 公克500 考場準備 2 白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500 3 麥 芽 糖 84±1° Brix 公克200 4 奶 油 市售桶裝 公克200 5 奶 粉 市售品 公克100 6 葡 萄 乾 市售品 公克200 7 乳 酪 粉 市售品 公克50 8 冬 瓜 糖 市售品 公克400 9 豬 肥 肉 市售背脂肉 公克3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8 06G、泡(椪)餅(096-970206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擀成直徑10±2 公分之扁圓型,表面不需任何 點綴,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需膨大呈 空心狀、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 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柔軟呈半透明、底部不可有硬厚麵 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100 ± 5% 公克之泡(椪)餅,皮:酥:餡=2:1:1。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奶 油 市售品,桶裝 公克200 2 麥 芽 糖 84±1°Brix 公克300 3 碳酸氫銨 市售品 公克2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9 07G、蘇式椒鹽月餅(096-970207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椒鹽餡,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其中一面沾黑 芝麻,經兩面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緊、 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芝麻不可嚴重脫落或烤焦;切開後酥油皮 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鬆酥、底部不可 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75 ± 5% 公克之蘇式椒鹽月餅,皮:酥:餡=1:1:3。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熟 麵 粉 低筋麵粉蒸熟 公克500 考場準備 2 黑芝麻粉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400 3 核 桃 仁 市售生鮮品 公克100 4 葵 花 子 市售生鮮品 公克100 5 桔 餅 市售品 公克50 6 花 椒 粉 市售品 公克10 7 黑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4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0 08G、白豆沙月餅(096-970208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無油白豆沙餡,整成直徑6±1 公分之扁圓型,表面中心稍 凹陷,經兩面(需翻面)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圓圈狀的烤焙色澤、大小一致、中央微凸、外型完整不可露餡 或爆餡或未包緊、表面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 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底部不可有 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64 ± 5% 公克之白豆沙月餅,皮:酥:餡=5:3:24。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綠 豆 沙 糖度70±1°Brix,不含油 公克300 2 白 豆 沙 糖度75±1°Brix,不含油 公克15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1 09G、油皮蛋塔(096-970209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放入塔模內,邊緣用手摺絞紋,刷蛋黃液,填入生的蛋塔液, 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面光滑(微凹) 不可有裂紋、表面不可有未凝結的蛋液或嚴重縮皺與凹陷、底部不可焦黑(焦 苦味)或有不熟之現象、冷卻後表面不可裂開;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 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中央不可有未熟的生餡、餡料需柔軟、塔皮 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70 ± 5% 公克之油皮蛋塔,皮:酥:餡=2:1:4)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500 2 蛋 黃 新鮮品 公克400 3 奶 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2 10G、蒜蓉酥(096-970210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用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擀成橢圓後對摺成半圓型(刈包型),表面刷蛋 黃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表面 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 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鬆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 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50 ± 5% 公克之蒜蓉酥,皮:酥:餡=2:1:2。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2 奶 油 市售品,桶裝 公克100 3 蒜 頭 市售品 公克100 4 麥 芽 糖 84±1° Brix 公克100 5 白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3 H、糕漿皮麵類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H~970205H)。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二種酥油皮及一種糕漿皮產品。 三、糕漿皮餅皮需使用攪拌機製作。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烤焙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烤焙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麵 粉 高、中、低筋麵粉 公克 1000 2 細 砂 糖 公克 600 3 糖 粉 公克 500 4 麥 芽 糖 84±1°Brix 公克 200 5 鹽 精製 公克 20 6 泡 打 粉 雙重反應式BP 公克 50 7 固 體 油 奶油、豬油、雪白油 公克 500 8 液 體 油 沙拉油、花生油、 公克 30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 所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94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 數量 備註 1 月餅模型 木或鋁製,表面可用塗覆處理, 直徑約6CM×高2.5CM,容積93± 5 公克(約2.5 兩) 支 1 2 龍鳳喜餅模 木或鋁製,表面可用塗覆處理, 直徑約14CM× 高約2.5CM, 容積為12 兩(450 公克) 支 1 3 塔 模 鋁箔製,上大底小之淺模型, 直徑8CM,高2~3 公分, 容積60±10 毫升 個 40 4 噴 水 器 塑膠或不鏽鋼製, 容量1000ML 以下 支 1 95 (貳)測試試題 01H、酥皮蛋塔(096-970201H) 一、試題說明: 1.用糕皮方式製作塔皮,放入塔模內,成型後填入生的蛋塔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面光滑(微凹) 不可有裂紋、表面不可有未凝結的蛋液或嚴重縮皺與凹陷、表面不可烤焦、 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有不熟之現象、冷卻後表面不可裂開;切開後中央 不可有未熟的生餡、餡料需柔軟、塔皮酥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 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 製作每個熟重60 ± 5% 公克之酥皮蛋塔,皮:餡=4:8。 2. 製作數量: (1)30 個。 (2)32 個。 (3)36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1000 2 蛋 黃 新鮮品 公克600 3 奶 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6 02H、龍鳳喜餅(096-970202H) 一、試題說明: 1.用漿皮方式製作餅皮,以含油豆沙為餡,經包餡壓模成型,表面刷蛋黃液烤 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 面印紋清晰不可有裂紋(可見到餡)或爆餡、上下左右一致不可有明顯裙腳、 表面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或嚴重沾粉;切開後皮餡之 間需完全熟透、不可有皮餡混合之現象、餅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450 ± 5% 公克之龍鳳喜餅,皮:餡=1:3。 2.製作數量: (1)6 個。 (2)7 個。 (3)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1 轉化糖漿 78~82°Brix 公克 500 2 食用鹼粉 碳酸鈉等 公克 50 考生自調鹼水用 3 含油紅豆沙 糖度75±1°Brix 含油14±1% 公克 3000 4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2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7 03H、台式椰蓉月餅(096-970203H) 一、試題說明: 1.用糕皮方式製作月餅皮,以自調的椰蓉為餡,經包餡壓模成型,表面刷蛋黃 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 面印紋清晰不可有裂紋(可見到餡)或爆餡、上下左右一致不可有明顯裙腳、 表面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或嚴重沾粉;切開後皮餡之 間需完全熟透、不可有皮餡混合之現象、餅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92 ± 5% 公克之台式椰蓉月餅,皮:餡=1:3。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椰子粉 白色細絲 公克 800 2 蒸熟麵粉 新鮮、無不良異味 公克 800 考場準備 3 奶水 市售鮮奶 公克 300 4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4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8 04H、酥皮椰塔(096-970204H) 一、試題說明: 1.用糕皮方式製作塔皮,放入塔模內,填入生的椰塔餡,表面刷蛋黃液烤熟後 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面不可烤焦、 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有不熟現象;切開後中間不可有未熟的生餡、餡料 需鬆軟而不潰散、塔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60 ± 5% 公克之酥皮椰塔,皮:餡=1:2。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8 個。 (3)32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椰子粉 白色細絲 公克 800 2 奶水 市售鮮奶 公克 400 3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5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9 05H、金露酥(096-970205H) 一、試題說明: 1.用糕皮方式製作外皮,以含油豆沙為餡,經包餡成型,表面刷蛋黃液烤熟後 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可略呈下滑(底較大)、 表面可有輕微裂紋,但不可見到餡、表面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 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 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40 ± 5%公克之金露酥,皮餡比2:1。 2.製作數量: (1)32 個。 (2)36 個。 (3)40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糖 粉 市售品 公克 300 可用綿白糖代替 2 奶 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100 3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200 4 小蘇打粉 碳酸氫鈉 公克 10 5 布 丁 粉 速溶性雞蛋布丁粉 公克 200 6 含油紅豆沙 糖度75±1°Brix 含油14±1% 公克 8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100 玖、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時間配當表 每一檢定場,每日排定一場次測試;程序表如下: 時間 內容 備註 8:00-08:30 1.監評前協調會議(含監評檢查機具設 備) 2.應檢人報到完成。 08:30-09:00 1.應檢人抽題及工作崗位。 2.場地設備及供料、自備機具及材料等作 業說明。 3.測試應注意事項說明。 4.應檢人試題疑義說明。 5.應檢人檢查設備及材料。 6.其他事項。 09:00-15:00 測試時間測試時間 6 小時 15:00-15:30 監評人員進行成品評審 15:30-16:00 檢討會(監評人員及術科測試辦理單位視 需要召開)
※※※※※※※※※※※※※※※※※※※※※※※※※※※※※※※※
※ ※
※ 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參考資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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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編號:096-970201A~5H
審定日期: 年 月 日
修訂日期:98 年 03 月 25 日
98 年 12 月 30 日
99 年 01 月 25 日
99 年 09 月 15 日
100 年 04 月 20 日
100 年 08 月 15 日
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參考資料目錄
第二部分
壹、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需知----------------------1-30
一、一般性應檢需知 二、專業性應檢需知 三、一般評分標準 四、專業評分標準
貳、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配方報告表-------------------31-33
一、自訂參考配方表 二、製作報告表(一) 三、製作報告表(二)
參、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材料與設備表-----------------34-37
一、材料表 二、基本設備表
肆、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38-99
△:以下分項均包括:(壹)、試題說明 (貳)、測試試題
A、水調麵類─冷水麵食------------------------------------------------38-45
01、乾麵條(096-970201A) 02、油麵(096-970202A)
03、水餃(096-970203A) 04、鍋貼 (096-970204A)
05、餛飩(096-970205A)
B、水調麵類─燙麵食--------------------------------------------------46-52
01、蒸餃(096-970201B) 02、蔥油餅(096-970202B)
03、韭菜盒子(096-970203B) 04、四喜燒賣 (096-970204B)
05、菜肉餡餅 (096-970205B)
C、水調麵類─燒餅類麵食----------------------------------------------53-59
01、芝麻燒餅(096-970201C) 02、香酥燒餅(096-970202C)
03、蘿蔔絲酥餅(096-970203C) 04、糖鼓燒餅 (096-970204C)
05、蔥脂燒餅 (096-970205C)
D、發麵類─發酵麵食--------------------------------------------------60-66
01、銀絲捲(096-970201D) 02、叉燒包 (096-970202D)
03、水煎包(096-970203D) 04、小籠包 (096-970204D)
05、花捲 (096-970205D)
E、發麵類─發粉麵食--------------------------------------------------67-73
01、蒸蛋糕(096-970201E) 02、馬拉糕(096-970202E)
03、黑糖糕(096-970203E) 04、發糕(096-970204E)
05、夾心鹹蛋糕(096-970205E)
F、發麵類─油炸麵食--------------------------------------------------74-80
01、糖麻花(096-970201F) 02、兩相好(096-970202F)
03、油條(096-970203F) 04、蓮花酥(096-970204F)
05、千層酥 (096-970205F)
G、酥油皮麵類--------------------------------------------------------81-92
01、老婆餅(096-970201G) 02、椰蓉酥(096-970202G)
03、太陽餅(096-970203G) 04、咖哩餃(096-970204G)
05、芝麻喜餅(096-970205G) 06、泡(椪)餅(096-9750206G)
07、蘇式椒鹽月餅(096-970207G) 08、白豆沙月餅(096-970208G)
09、油皮蛋塔(096-970209G) 10、蒜蓉酥 (096-970210G)
H、糕漿皮麵類-------------------------------------------------------93-99
01、酥皮蛋塔(096-970201H) 02、龍鳳喜餅(096-970202H)
03、台式椰蓉月餅(096-970203H) 04、酥皮椰塔(096-970204H)
05、金露酥(096-970205H)
※依考生選項,寄送試題。
伍、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時間配當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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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需知
※(本應檢須知可攜帶至術科測試考場)
一、一般性應檢需知:
(一)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38 條」術科測試以實作方式之
應檢人應按時進場、測試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尚未進場者,不准進場;
以分節或分站方式為之者,除第一節(站)之應檢人外,應準時進場,逾
時不准入場應檢。
(二)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39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進入術
科測試試場時,應出示准考證、術科測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及自備
工具接受監評人員檢查,未規定之器材、配件、圖說、行動電話、呼叫
器或其他電子通訊攝錄器材及物品等,不得隨身攜帶進場。本職類應檢
人需穿著白色工作衣、工作長褲、工作帽、平底工作鞋(腳指、腳跟不
可外露),未依規定穿著者,不得進場應試,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應
檢人於報到前,不可拆除之手鐲,應包紮妥當。
(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0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應按其
檢定位置號碼就檢定崗位,並應將准考證、術科測試通知單及國民身分
證置於指定位置,以備核對。
(四)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0 條」應檢人對術科測試辦理
單位提供之機具設備、材料,如有疑義,應即時當場提出,由監評人員
立即處理,測試開始後,不得再提出疑義。
(五)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1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應遵守
監評人員現場講解之規定事項。
(六)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2 條」術科測試時間之開始與
停止,以測試辦理單位或監評人員之通知為準,應檢人不得自行提前或
延後。
(七)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3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操作機
具設備應注意安全。
(八)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4 條」術科測試之機具設備因
應檢人操作疏失致故障者,應檢人須自行排除,不另加給測試時間。
(九)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5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應妥善
2
操作機具設備,有故意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
(十)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6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於測試
期間之休息時段,其自備工具及工件之處置,悉依監評人員之指示辦理。
(十一)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7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應於
測試結束後,將應繳回之成品、工件等繳交監評人員。中途離場者亦同。
繳件出場後,不得再進場。
(十二)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48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有下
列情事之一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檢,其已檢定之術科成績以不及
格論:
1.冒名頂替者。
2.傳遞資料或信號者。
3.協助他人或託他人代為實作者。
4.互換工件或圖說者。
5.隨身攜帶成品或規定以外之器材、配件、圖說、行動電話、呼叫器或
其他電子通訊攝錄器材等。
6.不繳交工件、圖說或依規定須繳回之試題者。
7.故意損壞機具、設備者。
8.未遵守本規則,不接受監評人員勸導,擾亂試場內外秩序者。
9.違反「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23 條」術科測試應檢人為
術科試辦理單位之試務相關人員時,應檢人應迴避不得在原單位應
檢,並應主動告知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報請主管機關另行安排場地應
檢。但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僅有-單位時,其監評人員應由術科測試辦
理單位事先報請主管機關指派非該單位人員擔任監評及閱卷工作。
10.明知監評人員未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27 條」監場
或監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迴避該試場之監場及監評工作:(1)
應檢人為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2)有
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監場或監評人員有前項應迴
避而未迴避之情形時,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命其迴避。
3
一、帽子
1. 帽子:帽子需將頭髮及髮根完全
包住,須附網
2. 顏色:白色
二、上衣
1. 領型:小立領、國民領、襯衫領皆
可
2. 顏色:白色
3. 袖:長袖、短袖皆可
三、圍裙(可著圍裙)
1. 型式不拘
全身圍裙、下半身圍裙皆可
2. 顏色:白色
3. 長度:及膝
四、長褲:(不得穿牛仔褲)
1. 型式:直筒褲;長度至踝關節
2. 顏色:白色或黑色
五、鞋
1. 鞋型:包鞋、皮鞋、球鞋皆可
(前腳後跟不能外露)
2. 顏色:不拘
3. 內須著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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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業性應檢需知:
(一)考試時擅自更改試題內容,並以試前取得測試場地同意為由,執意製作
者。
(二)應檢人不得攜帶規定項目以外之任何資料、工具、器材進入考場,違者
以0 分計。
(三)應檢人需在6 小時內完成產品製作、製作報告表及清潔工作,檢定結束
離場前需經服務人員點收與檢查機具,於『製作報告表(二)』上註記出
場核可章,並在准考證術科欄上戳記應檢章後始得出場。
(四)應檢人應正確操作機具,如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五)應檢人對於機具操作應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傷害,自負一切責任。
(六)檢定進行中如遇有停電、空襲警報或其他事故,悉聽監評人員指示辦理。
(七)檢定進行中,應檢人因其疏忽或過失而致機具故障,須自行排除,不另
加給時間。
(八)檢定中,如於中午休息後下午須繼續進行或翌日須繼續進行,其自備工
具及工作之裝置,悉依監評人員之指示辦理。
(九)檢定結束離場時,應檢人應將識別證、簽註時間姓名之製作報告表與產
品,送監評處才可離開考場。
(十)檢定時間視考題而定,提前交件不予加分。
(十一)試場內外如發現有擾亂考試秩序,或影響考試信譽等情事,其情節重
大者,得移送法辦。
(十二)評分項目包括:衛生習慣、製作技術、產品品質等三大項,若任何一
大項扣41 分以上,即視為不及格,術科測試每項考一種以上產品時,每
種產品均需及格。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除依試場規則辦理及遵守檢定場中之補充規定外,並
由各該考區負責人處理之。
(十四)其他規定,現場說明。
(十五)一般性自備工具參考:計算機、計時器、標貼紙、文具、尺、紙巾、
衛生手套、白色口罩。
(十六)入場時只可攜入『應檢須知』與『製作報告表(一)、(二)』,『自訂參
考配方表』用於入場前制定配方之參考,不可攜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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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中式麵食加工乙級術科測試,每人每次須自下列中式麵食加工製品中,
自行勾選【選項類別】一項:
【水調麵類】共三分項(A.B.C),每分項指定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發 麵 類】共三分項(D.E.F),每分項指定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酥油皮類、糕漿皮類】共二分項(G.H),指定分項G二種、H一種製品測
驗,共三種製品。
※指定測試之製品均非自選,經檢定合格後,證書上即註明所選類項的名稱。
選 項 表
勾選項 選項類別 分項編號 分項名稱
A ─冷水麵食
水調麵類 B ─燙麵食
C ─燒餅類麵食
D ─發酵麵食
發麵類 E ─發粉麵食
F ─油炸麵食
G ─酥油皮麵食
酥油皮類
糕漿皮類 H ─糕漿皮麵食
6
(十八)術科測試若有任何一種產品之任一分項扣分在41 分以上即為不及格,
每種產品評分項目分為衛生習慣質慼度、製作技術及產品品質等三大項。
(十九)術科測試配題方法:
1.抽題辦法:
(1)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有二個以上合格場地同時辦理測試時,則試題組
應一致。
(2)每場次抽題結果,應詳實登錄於抽題紀錄表,並保留二年以上,以
供備查。
(3)抽題方法與抽題紀錄表如下:
籤次 抽籤人 說 明 中籤號碼
第1 次 監評人員 依當天應檢實到人數抽出一位應檢代表 第 號
第2 次 應檢代表
抽A、B 組
(抽出為單號、未抽出為雙號)
單號 雙號
第3 次 應檢代表
抽配題組合(共三組)
(抽出之組合為當天同一考項)
第 組
第4 次 監評人員
抽製作數量(依分項名稱順序抽出三題)
(抽出之籤號不得放回)
1. ___
2. ___
3. ___
日期:
抽籤監評人員: 應檢代表:
7
2.配題組合:
(1)依應檢人勾選之選項,抽測下列試題組合。
(2) 測試時間6 小時(包含製作報告表填寫、產品製作及清潔工作等)。
(3)測試試題組合:
水調麵類
共三分項(A.B.C),每分項指定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A、冷水麵食 B、燙麵食 C、燒餅類麵食
01A、乾麵條
02A、油 麵
03A、水 餃
04A、鍋 貼
05A、餛 飩
01B、蒸 餃
02B、蔥油餅
03B、韭菜盒子
04B、四喜燒賣
05B、菜肉餡餅
01C、芝麻燒餅
02C、香酥燒餅
03C、蘿蔔絲酥餅
04C、糖鼓燒餅
05C、蔥脂燒餅
發麵類
共三分項(D.E.F),每分項指定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D、發酵麵食 E、發粉麵食 F、油炸麵食
01D、銀絲捲
02D、叉燒包
03D、水煎包
04D、小籠包
05D、花 捲
01E、蒸蛋糕
02E、馬拉糕
03E、黑糖糕
04E、發糕
05E、夾心鹹蛋糕
01F、糖麻花
02F、兩相好
03F、油 條
04F、蓮花酥
05F、千層酥
酥油皮類、糕漿皮類
共二分項(G.H),指定分項G 二種、H 一種製品測驗,共三種製品。
G、酥油皮麵食 H、糕漿皮麵食
01G、老婆餅
02G、椰蓉酥
03G、太陽餅
04G、咖哩餃
05G、芝麻喜餅
06G、泡(椪)餅
07G、蘇式椒鹽月餅
08G、白豆沙月餅
09G、油皮蛋塔
10G、蒜蓉酥
01H、酥皮蛋塔
02H、龍鳳喜餅
03H、台式椰蓉月餅
04H、酥皮椰塔
05H、金露酥
8
(4)試題組合:
單雙組合 B 組
配題組合 第 1 組 第 2 組 第 3 組
自
選
項 分項名稱 試題名稱 試題名稱 試題名稱
冷水麵食 04A、鍋貼 05A、餛飩 02A、油麵
燙麵食 03B、韭菜盒子 05B、菜肉餡餅 01B、蒸餃
水調
麵類
燒餅類麵食 01C、芝麻燒餅 05C、蔥脂燒餅 03C、蘿蔔絲酥餅
發酵麵食 04D、小籠包 01D、銀絲捲 02D、叉燒包
發粉麵食 04E、發糕 05E、夾心鹹蛋糕02E、馬拉糕
發
麵
類 油炸麵食 04F、蓮花酥 05F、千層酥 02F、兩相好
酥油皮麵食 04G、咖哩餃 07G、蘇式椒鹽月餅05G、芝麻喜餅
酥油皮麵食 06G、泡(椪)餅 10G、蒜蓉酥 09G、油皮蛋塔
酥油
皮、
糕漿
皮類 糕漿皮麵食 04H、酥皮椰塔 03G、台式椰蓉月餅02H、龍鳳喜餅
單雙組合 A 組
配題組合 第 1 組 第 2 組 第 3 組
自
選
項 分項名稱 試題名稱 試題名稱 試題名稱
冷水麵食 01A、乾麵條 02A、油麵 03A、水餃
燙麵食 01B、蒸餃 04B、四喜燒賣 02B、蔥油餅
水調
麵類
燒餅麵食 03C、蘿蔔絲酥餅04C、糖鼓燒餅 02C、香酥燒餅
發酵麵食 02D、叉燒包 05D、花捲 03D、水煎包
發粉麵食 01E、蒸蛋糕 02E、馬拉糕 03E、黑糖糕
發
麵
類 油炸麵食 01F、糖麻花 02F、兩相好 03F、油條
酥油皮麵食 01G、老婆餅 02G、椰蓉酥 03G、太陽餅
酥油皮麵食 07G、蘇式椒鹽月餅06G、泡(椪)餅 08G、白豆沙月餅
酥油
皮、
糕漿
皮類 糕漿皮麵食 01H、酥皮蛋塔 02H、龍鳳喜餅 05H、金露酥
9
三、一般評分標準
(一)工作態度與衛生習慣 (本項100 分, 60 分以下為不及格)。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考場內抽煙、嚼檳榔或口香糖、隨地吐痰、擤鼻
涕或隨地丟廢棄物等(需有明確事實與證據)。
W
不
及
格
2.手部有傷口未包紮未戴手套。
3.身上有飾物露出(有掩飾不扣分)。
(手鐲、手錶、手鍊、戒指)
4.離場時,工作區、器具或機械未清潔。
X
5.工作前未洗手,工作中用手擦汗或用手觸碰各項
不潔之衛生動作(含上洗手間返回岡位)。
6.身上有飾物未露出(有掩飾不扣分)。
(耳環、項鍊、其他-需註明)
7.頭髮或鬍鬚外露、指甲過長或上色。
8.工作態度不良(需註明原因)。
9.與考生相互交談。
10.未帶識別證。
11.工作時生熟原料或成品混合放置,有交互污染
情事。
12.器具、原料或成品直接接觸地面。
Y
及
格 13.工作衣、工作褲或圍裙不乾淨 。
14.穿高跟鞋、感冒未帶口罩、袖口碰到食物。
15.不愛惜機具設備、浪費瓦斯、故意製造噪音。
16.共用材料放桌上未歸位、器具未歸位。
17.浪費食材、廢棄物未分類存放。
18.未檢視用具及清洗用具。
19.工作中桌面凌亂、地面髒污、地面潮溼。
20.工作後用具、桌面、機械、地面清潔不乾淨。
21.成品裝框時未注意衛生。
Z
10
(二)製作技術 (本項 100 分, 60 分以下為不及格)。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放棄製作。
2.中途離場。
3.超過時限產品未交無法評分。
(上列在報告表上需由考生簽註姓名與時間)。
W
4.未使用試題規定的機械、設備、器具、模具等。
5.有危險動作(器具掉入運轉的機械、手伸入運轉
的機械取物、機械運轉中離開工作岡位。
6.不會使用機械設備、儀器、器具、刀具、烤箱、
瓦斯爐、蒸箱、蒸籠、平底鍋、油炸鍋等。
7.使用方法不當,致損壞機械、器具或儀器。
8.離開考場開關未關烤箱、瓦斯爐、蒸箱、油炸鍋、
機械設備等(考場另有規定除外)。
9.未注意安全致使自身或他人受傷不能繼續檢定。
不
及
格
10.超過時限產品已交(報告表上需考生簽註姓名
與時間)。
11.操作前配方%與製作重量全部未寫。
12.a.重新稱料重作、b.數量不足補作。
13.未使用試題規定的a.材料、b.餡料、c.表飾材
料。
14.未使用試題規定的a.麵糰、b.麵糊、c.外表式
樣。
15.使用額外a.材料、b.餡料、c.表飾材料。
16.不會調製a.麵糰、b.麵糊、c.餡料。
X
依
%
評
分
17.a.配方%、b.材料重量、c.寫的不齊全。
18.a.未使用公制、b.未列百分比。
19.a.製作方法、b.操作條件、c.成本計算 未寫。
20.配方不會計算(a.麵糰、b.麵糊、c.餡料、
d.成本計算)。
11
21 制定製作配方時,製作損耗未符題意。
22.實際製作與報告表制定的不符。
23.製作數量未符合題意(a.皮重、b.皮餡比、c.
皮酥比、d.皮酥餡比、e.半成品生重、f.數量、
g.重量等)。
24.使用後開關未關 (a.烤箱、b.瓦斯爐、c.蒸箱、
d.油炸鍋、e.機械設備)。(考場另有規定除外)
25.操作錯誤(a.機械設備、b.儀器、c.器具、d.
刀具)。
X Y Z
26.調製方法不正確(a.麵糰、b.麵糊、c.餡料)。
27.壓麵技術不熟練(a.壓延減薄過快、b.壓延有麵
筋扯裂現象、c.壓麵機不會調整、d.複合或壓
延不熟練、e.壓延使用太多撒粉)。
28.a.未用整個麵糰壓延、b.未整片切條。
29.a.用殘麵重製麵皮、b.殘麵比率不符題意。
30.a.麵帶未複合(已攪拌成麵糰)、b.無法複合成
麵帶(太乾)、c.複合的麵帶太黏。
31.a.麵片無法成形(太乾)、b.麵片黏結(太軟)、
c.麵皮沾粉太多、d.使用噴水器噴水。
32.a.麵條無法掛麵、b.斷落率達總重20%以上。
X Y Z
33.報告表寫不完整(a.製作方法、b.操作條件、c.
成本計算)。
34.配方計算不正確(a.麵糰、b.麵糊、c.餡料、d.
成本計算)。
35.設備使用不熟練(a.機械設備、b.儀器、c.器
具、d.刀具、e.烤箱、f.瓦斯爐、g.蒸箱、h.
油炸鍋、i.秤量器具)。
36.包餡技術(a.手法生疏、b.捏合不良、c.露饀)。
37.麵皮擀製技術(a.手法生疏、b.大小不一、c.
外型不良)。
X Y Z
依
%
評
分
38.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2
(三)產品品質 (本項 100 分, 60 分以下為不及格)。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無成品。
2.成品不熟(a.表皮、b.底部、c.邊緣、d.餡料、
e.有生麵糊、f.有生麵糊)。
3.產品製作錯誤(非考題)。
W
不
及
格 4.未符合題意(a.製作數量、b.餡料、c.形狀、d.
重量、e.顏色、f.殘麵%、g.製作損耗%)。
5.成品有異物(a.毛髮、b.雜物、c.刷毛)。
X
6.5%以內的成品有不熟的部位(限煎烙的麵皮)。
7.裝飾材料未符合題意(a.未刷蛋液、b.刷蛋液、
c.未裝飾、d.裝飾材料誤差)。
X Y Z
8.外表色澤(a.烤焦、b.未著色、c.不均、d.污染、
e.有斑點、f.太黃、g.異常(需註現象)、h.色
素使用過度)。
9.外表式樣(a.大小不一、b.厚薄不一、c.形狀不
一、d.變形、e.未挺立、f.扁平、g.不完整、
h.破底、i.沾粉過度、j.嚴重滲油、k.未包緊、
l.爆餡(餡外流)、m.裂開(餡未外露)、n.膨脹
太大裂開)。
10.外表質地(a.縮皺、b.塌陷、c.凹陷、d.凸出、
e.潰散、f.起泡、g.破損、h.裂紋、i.破皮、
j.脫皮、k.爆裂、l.收口太大、m.底太硬、n.
底太厚、o.死麵、p.不光滑、q.有糖顆粒、r.
粗糙、s.材料未拌勻、t.有麵粉顆粒)。
X Y Z
11.內部組織(a.粗糙、b.硬實、c.鬆散、d.不均、
e.韌性太強、f.無彈性、g.有水線(死麵))。
12.風味口感(a.太淡、b.太鹹、c.太甜、d.太爛、
e.太軟、f.太硬、g.太油、h.不滑潤、i.咀嚼
感差、j.有異味(請註明如鹼味、酸味、苦味太
重))。
X Y Z
依
%
評
分
13.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3
四、專業評分標準
(一)本評分標準依試題說明制定。
(二)分「製作技術」與「產品品質」二大項(每項100 分, 60 分以下為不及
格)。
(三)製作技術(以一般評分標準(二)及本專業評分為扣分標準,共100 分)。
(四)產品品質(以一般評分標準(三)及本專業評分為扣分標準,共100 分)。
(五)評分標準
扣分標準 說 明
W 扣100 分 未依試題說明製作、嚴重缺失的項目。(註明原因)
不及格
X 扣 50 分 依試題說明製作、缺失達20%以上。(註明原因)
Y 扣 25 分 達及格標準,但有10-20%缺失者。
及格
Z 扣 10 分 達及格標準,但有10%以內缺失者。
A、冷水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P
、
製
作
技
術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麵帶壓延需用壓麵機。
4.麵帶切條需用切麵條機。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14
12.用冷水麵糰製作。
13.麵糰經複合成麵帶。
14.壓延過程麵帶不可分割、維持成捲操作。
15.不得用殘麵複合重新壓延。
16.所需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壓切完成。
17.剩餘麵皮與殘麵,分裝後全部繳回。
18.麵條需條條分明不可相互粘黏。
19.中間放入餡料,用手工整形(樣式自訂)。
20.乾麵條壓延後可先剪切成160~200 公分再切
條,或切條後再剪切成160~200 公分。
21.乾麵條掛桿後放入適當控制的乾燥機內乾燥。
22.油麵麵條壓延成適當之厚度(1.2 ± 0.2mm)。
23.油麵截切成30 公分以上均一長度之濕麵條。
24.油麵煮熟、冷卻、拌油。
25.水餃麵糰壓延後用直徑 8 公分圓空心模壓切。
26.水餃中間放入餡料,用手工整成元寶式樣。
27.水餃殘麵量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50%。
28.水餃每個生重20 ± 5% 公克。
29.水餃皮:餡=2:3。
30.鍋貼麵糰壓延後用直徑9 公分圓空心模壓切。
31.鍋貼包入餡料,用手工整成長條或元寶式樣。
32.鍋貼用平底鍋煎熟(可加粉漿水)。
33.鍋貼所需鍋貼皮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壓切完成。
34.鍋貼殘麵量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50%。
35.鍋貼每個生重25 ± 5%公克。
36.鍋貼皮:餡=2:3。
37.餛飩壓延後以刀切成11±1 公分正方形麵片。
38.餛飩殘麵量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20%。
39.餛飩每個生重20 ± 5%公克。
40.餛飩皮:餡=2:3。
41.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5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需色澤均勻。
2.大小一致、粗細厚寬一致、長度一致。
3.平直。
4.外型挺立、不變形。
5.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口。
6.切開後餡需完全熟透。
7.餡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
8.煮後麵形完整、不得水煮過度而軟爛易斷。
9.熟麵具滑潤性與良好咀嚼性。
10.鍋貼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口(長條形兩端可
留小口)。
11.鍋貼不可煎焦(焦苦味)。
12.皮軟(放置後會回軟)。
13.內外不可有異物。
14.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15.乾麵條乾燥後截切成20~25 公分均一長度。
16.乾麵條掛麵斷裂率或碎屑含量不得超過產品
總重的5%(乾燥箱內)。
17.乾麵條具彎折強度(以手握住乾麵條之一端,
另一端可上揚或下壓5 公分以上距離)。
18.乾麵條成品厚度為1.4±0.2mm。
19.乾麵條外觀平滑光潔、表面不可含粉。
20.乾麵條成品重量(含掛桿彎曲與不整齊部分)。
21.油麵表面不可殘留黏稠的粉漿。
22.油麵拌麵後殘油過多。
23.油麵具適當之黃色。
24.油麵適度之鹼味。
25.其他(請註明原因)。
16
B、燙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麵帶壓延可用壓麵機。
4.蒸熟可用蒸籠或蒸箱。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P
、
製
作
技
術
12.用燙麵糰製作。
13.麵糰經適當之鬆弛、分割成所需數量。
14.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15.麵皮包入生餡料。
16.外型挺立。
17.呈圓形、呈半圓形。
18.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口。
19.不可煎焦(可有少數焦點不得有焦苦味) 。
20.油煎或油烙(不得加水油煎或油烙方式熟製)。
21.蒸餃用手工成型成元寶型。
22.蒸餃每個生重25 ± 5% 公克。
23.蒸餃皮:餡=2:3。
24.蔥油餅整成直徑16±2 公分具層次圓麵皮。
25.蔥油餅熟後可鍋內拍鬆。
26.蔥油餅每個生重110 ± 5% 公克。
27.蔥油餅蔥花嚴重外露。
28.韭菜盒子整成半圓型(不限邊緣有絞紋)。
29.韭菜盒子每個生重80 ± 5% 公克。
30.韭菜盒子皮:餡=1:1。
W X Y Z
17
31.四喜燒賣有四小口各放入不同蔬菜點綴。
32.四喜燒賣每個生重36 ± 5% 公克。
33.四喜燒賣皮:餡=1:2。
34.菜肉餡餅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
35.菜肉餡餅每個生重100 ± 5% 公克。
36.菜肉餡餅皮:餡=2:3。
37.其他(請註明原因)。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或呈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
3.不變形。
4.內外不可有異物。
5.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6.切開後皮餡需完全熟透。
7.不可有嚴重皮餡分離。
8.皮軟(放置後會回軟)。
9.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10.蔥油餅厚薄一致。
11.蔥油餅外型不可破損或潰散或分散成條。
12.油餅層次明顯不可有嚴重沾黏現象。
13.蔥油餅外皮香脆(放置會回軟)、內柔軟。
14.四喜燒賣有四個點綴菜料之小口。
15.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8
C、燒餅類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油酥可用手工或攪拌機製作。
4.熟製需用烤箱。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P
、
製
作
技
術
12.用指定麵糰製作(燙麵、油皮、冷水麵)。
13.小包酥方式,麵皮包油酥。
14.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
15.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
16.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17.包入自調餡(蔥脂餡、糖餡、生蘿蔔絲餡)。
18.分割成所需數量。
19.表面沾白芝麻。
20.整成圓型。
21.芝麻燒餅整成長方形(長:寬=2:1)麵片。
22.香酥燒餅整成長方形(長:寬=2:1)麵片。
23.蘿蔔絲酥餅皮:酥:餡=2:1:2。
24.糖鼓燒餅整型成12±2 公分之牛舌形。
25.糖鼓燒餅皮:酥:餡=2:1:1。
26.蔥脂燒餅整型成8±1 公分之扁圓形。
27.蔥脂燒餅皮:酥:餡=2:1:1。
28.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19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或呈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
3.不變形。
4.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
5.切開後需完全熟透。
6.層次明顯。
7.底不可烤焦(焦苦味)。
8.底未包緊。
9.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10.皮鬆酥。
11.餡軟。
12..內外不可有異物。
13.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14.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
15.芝麻燒餅外型完整呈長方形。
16.芝麻燒餅皮鬆酥(放置後會回軟)。
17.芝麻燒餅熟重80±5%公克(含油酥30%)。
18.香酥燒餅外型完整呈長方形。
19.香酥燒餅中間膨鬆呈空心狀。
20.香酥燒餅熟重50±5% 公克(含油酥40%)。
21.蘿蔔絲酥餅餡汁不可外流。
22.蘿蔔絲酥餅熟重50 ± 5% 公克。
23.糖鼓燒餅中間膨鬆呈空心狀。
24.糖鼓燒餅熟重80 ± 5% 公克。
25.蔥脂燒餅每個熟重80 ± 5% 公克。
26.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0
D、發酵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壓麵機。
4.熟製需用蒸箱。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12.發麵麵糰製作。
13.麵糰經適當鬆弛或發酵。
14.以壓麵機壓延成麵帶。
15.分割成所需數量。
16.包入自調餡料。
P
、
製
作
技
術
17.銀絲捲麵皮包絲(麵絲直徑需小於0.5CM)。
18.銀絲捲整成12±2CM 長條(麵絲不可外露)。
19.銀絲捲每個生重120 ± 5%公克。
20.銀絲捲麵皮:麵絲=1:1。
21.叉燒包皮:餡=2:1。
22.叉燒包每個生重70 ± 5%公克。
23.水煎包整成8 道以上紋路的圓形。
24.水煎包用平底鍋煎熟。
25.水煎包每個生重 60 ± 10% 公克。
26.水煎包皮:餡=1:1。
27 小籠包需整成8 道以上紋路的圓形。
28.小籠包皮:餡=2:1。
29.小籠包生重30 ± 5% 公克。
30.花捲用蔥花等夾心。
31.花捲生重80 ± 5%公克。
32.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1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
2.大小一致。
3.無異常斑點。
4.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不裂開。
5.式樣整齊、挺立。
6.不變形。
7.捏合處不可有不良開口或有小開口。
8.內餡不外露。
9.皮餡不可嚴重分離。
10.富彈韌性、不黏牙。
11.組織均勻細緻、鬆軟。
12.內外不可有異物。
13.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Q
、
產
品
品
質
14.銀絲捲切開後麵絲與麵皮中間不可有大孔隙。
15.銀絲捲熟後的麵絲需能完全分開。
16.叉燒包表面有三瓣或以上自然裂口。
17.叉燒包餡汁不外流。
18.水煎包底部呈金黃、不可煎焦(焦苦味)。
19.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2
E、發粉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糊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熟製需用蒸箱。
4.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5.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6.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7.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8.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9.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0.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P
、
製
作
技
術
11.用麵糊方式製作。
12.用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
13.黑糖糕用白芝麻裝飾。
14.蒸蛋糕每個麵糊重 250 ± 5% 公克。
15.馬拉糕每個麵糊重 400 ± 5% 公克。
16.黑糖糕製作每個麵糊重400 ± 5%公克。
17.發糕製作每個麵糊重 170 ± 5% 公克。
18.夾心鹹蛋糕用自炒肉臊作夾心。
19.夾心鹹蛋糕麵糊與肉臊夾心餡為 5:1。
20.夾心鹹蛋糕每盤重(含肉臊夾心) 900 ± 10%
公克。
21.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3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
2.無異常斑點。
3.無麵粉結粒。
4.大小一致。
5.不變形。
6.平坦光滑。
7.不塌陷。
8.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糊(未熟)。
9.切開後組織均勻細緻。
10.口感鬆軟。
11.富彈性、不黏牙。
12.內外不可有異物。
13.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Q
、
產
品
品
質
14.馬拉糕表面光滑微鼓、會有不規則表面。
15.馬拉糕切開近表皮有直立式不規則孔洞。
16.黑糖糕可能有小孔洞。
17.發糕有3 瓣以上之自然裂口。
18.夾心鹹蛋糕不可有上下層分離現象。
19.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4
F、油炸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麵糰或麵皮製作可使用壓麵機。
4.熟製需用油炸機。
5.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6.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7.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8.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9.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0.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1.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12.用發粉或發酵麵糰製作。
13.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
14.用麵棍擀成麵片。
15.用手工切割成所需之大小。
16.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
17.以大包酥或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
18.以手工擀捲成多層次之酥油皮。
19.包入含油豆沙餡,整成圓型。
P
、
製
作
技
術
20.糖麻花整成10±2 公分單或雙股(不限股數)。
21.糖麻花冷卻後裹上糖凍。
22.糖麻花每條生重 25 ± 5% 公克(不含裹糖)。
23.兩相好用糖餡作夾心。
24.兩相好每個生重(含糖心)100±10%公克。
25.兩相好麵糰糖心比5:1。
26.兩相好剩餘麵糰需繳回。
27.油條兩片麵片相疊,中央用細鐵條壓緊。
28.油條用手拉至30±5 公分。
29.油條剩餘麵糰需繳回。
W X Y Z
25
30.蓮花酥每個生重(含豆沙餡)48±5%公克。
31.蓮花酥皮:酥:餡=2:1:1。
32.千層酥每個生重(含豆沙餡)48±5%公克。
33.千層酥皮:酥:餡=2:1:1。
34.蓮花酥表面用利刀切成8-12 瓣。
35.其他(請註明原因)。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長短一致。
3.不可炸黑。
4.切開後組織膨鬆有空洞。
5.成品不可滲油。
6.外型完整不可變形或軟化。
7.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
8.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
9.皮鬆酥。
10.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11.內外不可有異物。
12.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13.切開後酥油皮需有均勻的層次。
14.糖麻花接頭不可散開。
15.糖麻花裹糖均勻而乾爽、不可受潮軟化。
16.兩相好兩個麵糰的外角需膨大90 度以上。
17.兩相好夾層不可有硬糖塊。
18.兩相好接頭處不可斷開成單片。
19.兩相好中間可呈部分空心狀)。
20.油條充分膨發呈空心狀。
21.油條兩條麵糰膨大相連處不可分開成二條。
22.油條冷卻後要鬆脆。
23.蓮花酥表面有明顯的8-12 瓣花紋與層次。
24.千層酥表面有明顯螺紋層次。
25.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6
G、酥油皮類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油皮需使用攪拌機。
3.油酥與餡料可選用攪拌機。
4.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熟製需用烤箱。
6.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7.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8.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9.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10.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11.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W X
12.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
13.用油皮製作餅皮。
14.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
15.麵糰經適當之鬆弛。
16.分割成所需數量。
17.以手工擀捲成多層次之酥油皮。
18.包入自調餡料、無油白豆沙餡。
19.填入生的蛋塔液。
20.表面刷蛋黃液。
21.兩面烤熟。
P
、
製
作
技
術
22.老婆餅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
23.老婆餅表面札洞。
24.老婆餅皮:酥:餡=4:2:8。
25.椰蓉酥擀長後用三摺法摺成三層式的長方
型或四方型。
26.椰蓉酥表面沾椰子粉。
27.椰蓉酥皮:酥:餡=2:1:2。
W X Y Z
27
28.太陽餅擀成直徑 10±2 公分之扁圓型。
29.太陽餅表面不需任何點綴。
30.太陽餅皮:酥:餡=2:1:1。
31.咖哩餃整成半圓型,其中一邊手摺絞紋。
32.咖哩餃用白芝麻點綴(可札洞)。
33.咖哩餃皮:酥:餡=2:1:2。
34.芝麻喜餅擀成直徑12±2 公分之扁圓型。
35.芝麻喜餅一面沾白芝麻(可札二洞),另一面不
作任何裝飾。
36.芝麻喜餅皮:餡=1:3。
37.泡(椪)餅擀成直徑10±2 公分之扁圓型。
38.泡(椪)餅表面不需任何點綴。
39.泡(椪)餅皮:酥:餡=2:1:1。
40.蘇式椒鹽月餅整成直徑8±1 公分扁圓型。
41.蘇式椒鹽月餅表面沾黑芝麻。
42.蘇式椒鹽月餅皮:酥:餡=1:1:3。
43.白豆沙月餅整成直徑6±1 公分之扁圓型 。
44.白豆沙月餅表面中心稍凹陷。
45.白豆沙月餅,皮:酥:餡=5:3:24。
46.油皮蛋塔邊緣用手摺絞紋。
47.油皮蛋塔皮:酥:餡=2:1:4。
48.蒜蓉酥擀成橢圓對摺成半圓型(刈包型)。
49.蒜蓉酥皮:酥:餡=2:1:2。
50.其他(請註明原因)。
28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或呈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
3.不變形。
4.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
5.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
6.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
7.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
8.皮鬆酥、餡鬆軟。
9.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10.芝麻不可嚴重脫落或烤焦。
11.內外不可有異物。
12.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13.老婆餅每個熟重70 ± 5% 公克。
14.椰蓉酥每個熟重50 ± 5% 公克。
15.太陽餅每個熟重60 ± 5% 公克。
16.咖哩餃每個熟重 50 ± 5% 公克。
17.芝麻喜餅每個熟重160 ± 5% 公克。
18.泡(椪)餅需膨大呈空心狀。
19.泡(椪)餅每個熟重100 ± 5% 公克。
20.蘇式椒鹽月餅每個熟重75 ± 5% 公克。
21.白豆沙月餅表面需具圓圈狀的烤焙色澤。
22.白豆沙月餅中央微凸。
23.白豆沙月餅每個熟重64 ± 5% 公克。
24.油皮蛋塔表面光滑(微凹)不可有裂紋。
25.油皮蛋塔表面不可有未凝結的蛋液。
26.油皮蛋塔表面不可嚴重縮皺與凹陷。
27.油皮蛋塔冷卻後表面不可裂開。
28.油皮蛋塔中央不可有未熟的生餡。
29.油皮蛋塔餡料需柔軟。
30.油皮蛋塔每個熟重70 ± 5% 公克。
31.蒜蓉酥每個熟重50 ± 5% 公克。
32.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29
H、糕漿皮類麵食
項扣 分
目
扣 分 項 目
100 50 25 10
1.完成時限為六小時。
2.糕漿皮餅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
3.熟製需用烤箱。
4.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
5.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6.生重熟製損耗%,熟重的熟製損耗%。
7.餡料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
8.所需數量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9.配方依專用與共用材料所列之材料制定。
10.選用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W X
11.用糕(漿)皮方式製作外皮。
12.麵糰經適當之鬆弛。
13.分割成所需數量。
14.經包餡壓模成型。
15.以含油豆沙為餡。
16.以自調的椰蓉為餡。
17.填入生的蛋塔液或椰塔餡。
18.表面刷蛋黃液烤熟。
P
、
製
作
技
術
19.酥皮蛋塔皮:餡=4:8。
20.龍鳳喜餅,皮:餡=1:3。
21.台式椰蓉月餅,皮:餡=1:3。
22.椰塔皮:餡=1:2。
23.金露酥皮餡比2:1。
24.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30
Q
、
產
品
品
質
1.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或呈金黃色澤。
2.大小一致。
3.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4.不變形。
5.表面不可烤焦。
6.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
7.底不可烤焦(焦苦味)。
8.底不可或未烤熟或嚴重沾粉。
9.中間不可有未熟的生餡。
10.印紋清晰不可有裂紋(可見到餡)或爆餡。
11.不可有皮餡混合之現象。
12.上下左右一致不可有明顯裙腳。
13.皮酥軟、皮鬆酥。
14.酥皮蛋塔餡料需柔軟。
15.酥皮蛋塔表面光滑(微凹)不可有裂紋。
16.酥皮蛋塔不可有未凝蛋液或嚴重縮皺與凹陷。
17.酥皮蛋塔冷卻後表面不可裂開。
18.酥皮蛋塔每個熟重60 ± 5% 公克。
19.龍鳳喜餅製作每個熟重450 ± 5% 公克。
20.台式椰蓉月餅製作每個熟重92±5%公克。
21.酥皮椰塔餡料需鬆軟而不潰散。
22.酥皮椰塔製作每個熟重60 ± 5% 公克。
23.金露酥外型可略呈下滑(底較大)。
24.金露酥表面不可有裂紋(見到餡)或爆餡。
25.金露酥每個熟重40 ± 5%公克。
26.內外不可有異物。
27.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28.其他(請註明原因)。
W X Y Z
31
貳、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配方報告表
一、自訂參考配方表
應檢人姓名: 應檢編號:
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
原料名稱 百分比 原料名稱 百分比 原料名稱 百分比
備註:本表由應檢人試前填寫,可攜到考場參考(不可攜入試場),只准填原
料名稱及百分比,如夾帶其他資料以作弊論。(不夠填寫,自行影印)
32
二、製作報告表(一)
產品名稱: 製作數量:
應檢人姓名: 應檢編號:
原 料 名 稱
百分比
(%)
重量
(公克)
單價
(元/公斤)
原料金額
(元)
備註:1.水%需列入計算、用水量不列入成本計算。
2.繳回之製作報告表如未核章則視為作弊論。 入場核章:
33
三、製作報告表(二)
產品名稱: 製作數量:
應檢人姓名: 應檢編號:
製作方法與條件或製作程序
一、製作方法與條件:(可寫流程再註明操作條件)
二、成本計算=原料成本/產品總重= / = 元/公斤
應檢人出場簽註/ 簽名: 時間: 出場核章: ___
34
參、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材料與設備表
一、材料表
編號 材 料 名 稱 單位
單價
(元/公斤)
備註
1 麵粉 低筋、中筋、粉心、油條 公斤
2 米穀粉 在來米、蓬來米、糕仔粉 公斤
3 澱粉
木薯(樹薯)、地瓜(甘藷)、
玉米、馬鈴薯
公斤
4 酵母 速溶(快速)酵母粉、新鮮 公斤
5 化學膨大劑 小蘇打、泡打粉(BP) 公斤
6 食品添加劑
乳化劑、燒明礬、碳酸鈉、
碳酸氫銨、磷酸鹽、粘稠劑
(CMC)、鹼水
公斤
7 砂糖
細砂、二砂、糖粉、粗砂、
綿白糖、黑糖
公斤
8 糖漿 麥芽糖、轉化糖漿 公斤
9 固體油 奶油、酥油、雪白油、豬油公斤
10 液體油
大豆沙拉油、花生油、油炸
油等
公斤
油炸油成
本計算以
1 公斤計
11 調味料
白胡椒粉、咖哩粉、味精、
食鹽、醬油、香(麻)油
公斤
12 豆沙餡
含油紅豆沙、烏豆沙、白豆
沙、綠豆沙
公斤
13 奶粉 全脂、脫脂 公斤
14 芝麻 白芝麻、黑芝麻 公斤
乾果仁
瓜子仁、葵花子、杏仁、核
桃、花生
公斤
35
黃 豆粉 生粉 公斤
椰子粉
白色細絲狀
公斤
水果蜜餞 冬瓜糖、鳳梨醬、葡萄乾 公斤
香菇 市售乾貨 公斤
乾貨 油蔥酥、粉絲 公斤
蝦米 市售乾貨 公斤
15 蛋 雞蛋 公斤
16 鹹蛋黃 鴨蛋 個
17 青菜
大白菜、高麗菜、白蘿蔔、
韭菜、青蔥、洋蔥、薑
公斤
18 豬肉 絞碎豬肉(肥瘦比7:3)、
豬肥肉、肉絲
公斤
備註:
1. 本表為測試題庫之部分材料,係提供術科主辦單位於考前採購材料參考用。
2. 本材料表將於考前協調會提供術科測試辦理單位,供應檢人成本計算用。
3. 應檢人員制定配方,需依報考各類項所列之共用材料與測試試題之專用材料
表內所列之材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訂之數量範圍。
36
二、基本設備表(每人份)
※本設備為考場基本標準設備,每一試題皆可使用。
項目
機具或設備
名稱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 註
1 工作檯
不鏽鋼(可加隔層)、桌面可使用大
理石或不鏽鋼材質,80cm×150cm以
上,容差±5CM,附水槽及肘動式水
龍頭
台1
2 攪拌機
配置10~12公升或18~22公升攪拌缸
各1,3/4Hp,附鉤狀、漿狀、鋼絲
攪拌器及可附安全護網
台1
3 烤箱(爐)
以電為熱源,可容納40×60公分以上
規格烤盤,附上下火溫度控制,每
層3kw或以上
層1
4 蒸箱
以瓦斯或鍋爐為熱源,附不銹鋼網
狀網盤二個,內部六層,每層可放
網盤W40 X D40 X H5cm或以上,
單門或多門式,自動供水系統
台6
每場次限6人
使用,不可共
用
5 蒸籠
雙層不鏽鋼製,直徑40公分以上,
附底鍋與鍋蓋,瓦斯爐火力與蒸籠
需配合
組 1
6 發酵箱
自動溫濕度控制式,2門或以上,每
台可容納16層(每層規格40×60公分
以上)
台2
限16 人內共
用
7 油炸機
以瓦斯或電熱為熱源,附網杓,
容積18公升以上
台3 限6人內共用
8 冷藏櫃(庫)
0℃~7℃,
H180×W120×D80cm或以上
台1
限16 人內共
用
9 冷凍櫃(庫)
-20℃或以下,
H180×W120×D80cm或以上
台1
限16 人內共
用
10 壓(延)麵機
2HP以上,滾輪直徑14cm以上,長度
23公分以上,滾輪間隙及轉速皆可
調整,附捲麵棍、支架配件,可附
安全護罩或護棍
台
3
滾輪長度需
≦ 切麵條
機,限10人內
共用
0.1公克~1公斤,(精度密0.1公克) 台2 共用
11 電子秤
1公克~3公斤以上,(精密度1公克) 台1
-10~110℃或150℃,不鏽鋼探針 支1
12 溫度計
電子式 (-20~400℃) 支3 共用
13 瓦斯爐
單爐或雙爐,火力需足夠可全面控
制
台1
14 刮板 塑膠製 支1
15 砧板 長方型,塑膠製 個1
37
16 刀 不鏽鋼,切原料用 支1
17 麵刀 不鏽鋼 支1
18 擀麵棍 長30及60公分 組1
19 單柄擀麵棍 中點專用 支1
20 麵粉刷 寬8~10公分 支1
21 羊毛刷 寬3~5公分 支1
22 粉篩 不鏽鋼20~30目,直徑30~36公分 個 1
23 量杯 不鏽鋼,容量236毫升,量比重用 個 1
24 打蛋器 不鏽鋼直立式 支 1
25 包餡匙 竹或不鏽鋼長15~20公分 支 1
26 炒鍋 直徑45公分以上,附鍋鏟鍋蓋 組 1
27 蒸籠布 細軟的綿布或不沾布 條 2
28 稱量原料容器 鋁、塑膠或不鏽鋼盆、鍋 個 6
29 不鏽鋼鍋 8~10公升及4-6公升附蓋 組 1
30 平烤盤 40×60公分左右,需配合烤箱規格 個 4
31 隔熱手套 棉或耐火材質製,全套式 雙 1
32 產品框 不鏽鋼網盤40×60公分左右 個 2
33 時鐘
掛鐘,直徑30公分或以上,附時針、
分針、秒針
個 2 共用
34 清潔用具 清潔劑、刷子、抹布等 組 1
35 加壓清洗裝置 1Hp以上,高壓清洗噴槍 台 1 共用
36 加壓空氣機
1HP或以上,空氣壓力6kg/m2或以
上,加壓空氣清潔用附空氣噴槍
台 1 共用
37 烘手機 110V,自動或手動式 台 2 共用
38 溫濕度計
溫度刻度0~50℃
濕度刻度0~100
個 1 共用
39 湯杓 不鏽鋼長20公分以上 支 1
40 產品夾 不鏽鋼長25公分以上 支 1
41 產品鏟 不鏽鋼寬10公分以上 支 1
42 長筷 竹或木製,長40~50cm 雙 1
附註:每分項若需專業設備,請參考各分項所附之專業設備表。
38
肆、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
A、水調麵類─冷水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A~970205A)。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冷水麵食、燙麵食、燒餅類各一種產品。
三、冷水麵食之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麵帶之壓延需用壓麵機。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熟製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熟製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中筋麵粉 市售22 公斤袋裝 公克2500
2 食 鹽 精製 公克60
3 磷 酸 鹽 食品級 公克20
4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200
5 澱 粉 樹薯、玉米等澱粉 公克500 防黏粉
6 鹼粉 食用級碳酸鈉 公克10
39
九、冷水麵食檢定場地設備表 — 專業設備(本分項專屬)(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 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切麵條機
每英吋可切8-10 條(4-5號)
方型切刀與每英吋可切
16-18條(8-9號)方或圓型切
刀
台 2
限16 人內
共用
2 厚 度 計 0.1~10mm,0.01mm精度量
麵皮用
組 3
限10 人內
共用
3 厚 薄 規 0.1~5mm或以上,0.1mm精
度量滾輪用
組 3
限10 人內
共用
4 掛 麵 棍 不鏽鋼,長60~100公分 支 2
配合乾燥
機數量調
整
5 乾 燥 機 熱風可調溫,底附不鏽鋼
盤,內部高度120公分以上
台 2
每場次限4
人使用,2
人共用1台
6 平底煎板
以電或瓦斯為熱源,圓形
內徑32~40cm附鏟、蓋;方
形容量不可低於圓形
組 1
7
圓形空心
壓模
不鏽鋼,內徑分8、9、12
公分3種,高5公分左右
個 各1
8 漏 杓 不鏽鋼製直徑15公分以上支 1
9 量 尺 30cm或以上 支 1
10 包餡匙 竹或不鏽鋼長15~20公分 支 1
11 長 筷 竹或木製,長40~50cm 雙 1
12 擀麵棍 長30及60公分 組 1
40
(貳)測試試題
01A、乾麵條(掛麵)(096-970201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麵糰經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麵帶不可分
割,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可先剪切成160~200 公分再用切麵
條機切條;或用切麵條機切條,再剪切成160~200 公分,掛桿,放入在適當
控制條件下的乾燥機內,乾燥後,截切成20~25 公分均一長度之乾麵條。
2.掛麵斷裂率或碎屑含量不得超過產品總重的5%(乾燥箱內)。
3.產品需色澤均勻、平直、粗細厚寬一致、長度一致、外型平滑光潔、表面不
可含粉、具彎折強度(以手握住一乾麵條之一端,另一端可上揚或下壓5 公
分以上之距離);煮後麵形完整、具滑潤性與良好咀嚼性、內外不可有異物、
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二、製作數量:
1.製作乾麵條一批,成品厚度為1.4±0.2mm,並截切成20~25 公分均一長度且
平直之成品;取100 公克煮熟供評分用。
2.製作成品重量(含掛桿彎曲與不整齊部分):
(1)1000 ± 5% 公克。
(2)1100 ± 5% 公克。
(3)1200 ± 5% 公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1
02A、油麵(096-970202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經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麵帶不可分割,
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1.2 ± 0.2mm),再用切麵條機切條,截
切成30 公分以上均一長度之濕麵條,煮熟、冷卻、拌油後之產品。
2.產品需色澤均勻、平直、粗細厚寬一致、長度一致、外觀平滑光潔、不變形、
表面不可殘留黏稠的粉漿、需條條分明不可相互粘黏、亦不得因水煮過度而
軟爛易斷及拌麵後殘油過多、具適當之黃色及適度之鹼味、內外不可有異物、
無異味、風味口感良好。
二、製作數量:
1.製作生麵條厚1.2 ± 0.2mm,長度30cm 以上之油麵成品一批。
2.製作數量:
(1)熟麵2400 ± 5% 公克。
(2)熟麵2500 ± 5% 公克。
(3)熟麵2600 ± 5% 公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食用色素 食用黃色4 號 公克 10
2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 200 拌油用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2
03A、水餃(096-970203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調麵製作。麵糰經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麵帶不可分
割,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再用直徑8 公分之圓空心模壓切
成麵片,中間放入餡料,用手工整成元寶式樣,用水煮熟之產品。
2.所需水餃皮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壓切完成,不得用殘麵複合重新壓延,殘麵量
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50%,且應全數繳回。
3.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切開後餡需完全熟透、餡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內外不可有異
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直徑8 公分水餃皮一批,由所製的麵皮中,取30 張包餡,製成每個生重
20 ± 5% 公克(皮:餡=2:3)之水餃30 個,剩餘麵皮與殘麵,分裝後,
全部繳回供評分。
2.水餃皮製作數量:
(1)60 張。
(2)80 張。
(3)100 張。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 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 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400
2 大 白 菜 生鮮 公克 400
3 青 蔥 生鮮 公克 100
4 薑 生鮮 公克 50
5 醬 油 市售品 公克 30
6 味 精 市售品 公克 10
7 香(麻)油 市售品 公克 30
8 白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3
04A、鍋貼(096-970204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麵糰適當鬆弛後,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
麵帶不可分割,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用直徑9 公分之圓空
心模壓切成圓形麵片,包入餡料,用手工整成長條或元寶式樣,用平底鍋煎
熟(可加粉漿水)之產品。
2.所需鍋貼皮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壓切完成,不得用殘麵複合重新壓延,殘麵量
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 50%,且應全數繳回。
3.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長條形兩端可留小口)、不可煎焦(焦苦味);切開後餡需完全熟透、
餡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皮軟(放置後會回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直徑9 公分之麵皮一批,由所製的麵皮中,取30 張包餡,製成每個生重
25 ± 5% 公克的鍋貼30 個(皮:餡=2:3),剩餘麵皮與殘麵,分裝後,
全部繳回供評分。
2.麵皮製作數量:
(1)60 張。
(2)80 張。
(3)100 張。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 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 位數 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500
2 蝦 米 市售乾蝦米 公克 30
3 青 蔥 生鮮 公克 100
4 薑 生鮮 公克 50
5 醬 油 市售品 公克 30
44
6 香(麻)油 市售品 公克 20
7 味 精 結晶狀,市售品 公克 10
8 酒 米酒 公克 30
9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 200 煎熟用
10 白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5
05A、餛飩(096-970205A)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麵糰適當鬆弛後,複合成麵帶,鬆弛後再壓延,壓延過程
麵帶不可分割,應維持成捲操作,壓延成適當之厚度,以刀具切成11±1 公
分之正方形麵片,中間放入餡料,用手工整形(樣式自訂),煮熟後之產品。
2.所需餛飩皮份量應一次壓延與切割完成,不得以殘麵再複合重新壓延;殘麵
量不得高於麵皮配方總量的20%,且應全數繳回。
3.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切開後餡需完全熟透、餡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內外不可有異
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11±1 公分見方之餛飩皮一批,由所製的麵皮中,取30 張包餡,製成每
個生重20 ± 5% 公克(皮:餡=2:3)之餛飩30 個,剩餘麵皮與殘麵,分
裝後,全部繳回供評分。
2.餛飩皮製作數量:
(1)60 張。
(2)80 張。
(3)100 張。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 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 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400
2 青 蔥 生鮮 公克 100
3 薑 生鮮 公克 50
4 醬 油 市售品 公克 50
5 味 精 市售品 公克 10
6 香( 麻) 油 市售品 公克 50
7 白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6
B、水調麵類─燙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B~970205B)。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冷水麵食、燙麵食、燒餅類各一種產品。
三、燙麵食之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麵皮可使用壓麵機壓麵、蒸熟可用
蒸籠或蒸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熟製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熟製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中筋麵粉 市售22 公斤袋裝 公克2500 含防黏粉
2 澱 粉 樹薯、玉米等澱粉 公克200
3 細 砂 糖 公克50
4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800 含煎熟用
5 鹽 精製 公克100
6 味 精 市售品 公克50
7 香( 麻) 油 白芝麻油 公克100
8 白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50
9 醬 油 市售品 公克100
10 青 蔥 生鮮 公克500
11 薑 生鮮 公克10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
所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47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數量 備 註
1 蒸 籠 布
細軟的綿布或不沾布,可用蒸
烤紙或墊紙替代
條 2
配合蒸箱規
格
2 平底煎板
以電或瓦斯為熱源,圓形內徑
32~40cm 附鏟、蓋;方形容量不
可低於圓形
組 1
3 包 餡 匙 竹或不鏽鋼製長15~20 公分 支 1
48
(貳)測試試題
01B、蒸餃(096-970201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麵皮包入生餡料,用手工成型成元寶型,用蒸籠或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切開餡需完全熟透、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分離、內外不可有異物、
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25 ± 5% 公克之蒸餃(皮:餡=2:3)。
2.製作數量:
(1)30 個。
(2)35 個。
(3)40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7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49
02B、蔥油餅(096-970202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分割成所需之數量,用手工整形成直
徑16±2 公分具層次之圓麵皮,再用油煎或油烙熟,熟後可鍋內拍鬆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厚薄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潰散或分散成條、不可煎焦(可有少數焦點但不得有焦苦味);切開需完全
熟透、層次明顯不可有嚴重沾黏現象、外皮香脆(放置後會回軟)、內層柔軟、
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110 ± 5% 公克,直徑16±2 公分之蔥油餅。
2.製作數量:
(1)12 個。
(2)14 個。
(3)16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0
03B、韭菜盒子(096-970203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麵皮包入生餡料,整成半圓型(不限邊緣是否有絞紋),再用油煎或油烙熟之
產品(不得加水油煎或油烙方式熟製)。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
口,呈半圓形,不可煎焦(焦苦味);切開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不可有嚴重
皮餡分離、皮軟(放置後會回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
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80 ± 5% 公克之韭菜盒子(皮:餡=1:1)。
2.製作數量:
(1)16 個。
(2)18 個。
(3)20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800
2 韭菜 生鮮 公克 400
3 冬粉絲 乾貨 公克 2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1
04B、四喜燒賣 (096-970204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麵皮包入生餡料,用手工成型成表面有四個小口,小口內各放入不同蔬菜點
綴,用蒸籠或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色澤、大小一致、外型挺立、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
或開口、有四個點綴菜料之小口;切開餡需完全熟透、不可鬆散或嚴重皮餡
分離、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36 ± 5% 公克之四喜燒賣(皮:餡=1:2)。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4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公克 800
2 紅蘿 蔔 生鮮 公克 50
3 香菇 乾燥 公克 20
4 碗豆 罐頭 公克 50
5 玉米 粒 罐頭 公克 5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2
05B、菜肉餡餅(096-970205B)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機械或手工整型成適當厚度的麵皮,
麵皮包入生餡料,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再用油煎或油烙熟之產品(不
得加水油煎或油烙方式熟製)。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或開
口,呈圓形,不可煎焦(焦苦味);切開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不可有嚴重皮
餡分離、皮軟(放置後會回軟)、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
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100 ± 5% 公克之菜肉餡餅(皮:餡=2:3)。
2.製作數量:
(1)12 個。
(2)14 個。
(3)16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800
2 大白菜 生鮮 公克 6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3
C、水調麵類─燒餅類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C~970205C)。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冷水麵食、燙麵食、燒餅類各一種產品。
三、燙麵食之麵糰或麵皮製作需使用攪拌機,油酥可用手工或攪拌機製作,熟製
需用烤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烤焙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烤焙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 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 量 備 註
1 麵粉 (高、中、低)筋麵粉 公克 1000
2 鹽 精製 公克 50
3 白芝麻 市售品 公克 400
4 液體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 1000
5 固體油 白油、豬油等 公克 500
6 細砂糖 精製 公克 20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所
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54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設備規格單位 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設備即可,無專用設備。
55
(貳)測試試題
01C、芝麻燒餅(096-970201C)
一、試題說明:
1.用燙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大包酥方式,包入油酥,分割後再
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表面沾白芝麻,整成長方形(長:寬=2:1)之麵片,
用烤箱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呈長方形,底不可烤焦(焦
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需完全熟透、層次明顯、皮鬆酥(放
置後會回軟) 內部組織柔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80 ± 5% 公克(油酥含量為麵糰的30%),長寬比2:1 之芝
麻燒餅。
2.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6
02C、香酥燒餅(096-970202C)
一、試題說明:
1.用冷水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大(小)包酥方式,包入油酥,分割
後再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表面沾白芝麻,整成長方形(長:寬=2:1)之麵
片,用烤箱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呈長方形,底不可烤焦(焦
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需完全熟透、層次明顯、中間膨鬆呈
空心狀、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50 ± 5% 公克(油酥含量為麵糰的40%),長寬比2:1 長
方形香酥燒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8 個。
(3)32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7
03C、蘿蔔絲酥餅(096-970203C)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擀捲成
多層次之麵皮,包入自調之生蘿蔔絲餡,整成圓形,表面沾白芝麻,用烤箱
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
緊、底不可烤焦(焦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
熟透、層次明顯、皮鬆酥、餡汁不可外流、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
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50 ± 5% 公克,皮:酥:餡=2:1:2 之蘿蔔絲酥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1 白蘿蔔 新鮮白蘿蔔 公克 1000
2 青蔥 新鮮青蔥 公克 200
3 蝦米 新鮮 公克 100
4 味精 市售 公克 10
5 香麻油 市售 公克 20
58
04C、糖鼓燒餅 (096-970204C)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小包酥方式,麵皮包油酥,
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包入自調之糖餡,表面沾白芝麻,整型成12±2 公分
之牛舌形,最後發酵後,用烤箱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
緊、底不可烤焦(焦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
熟透、層次明顯、中間膨鬆呈空心狀、皮鬆酥、餡軟、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
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80 ± 5% 公克(皮:酥:餡=2:1:1)之糖鼓燒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速溶酵母粉 有效期限密封包裝公克 50
2 綿白糖 市售 公克 600
3 奶油 市售 公克 100
4 熟白芝麻 市售 公克 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59
05C、蔥脂燒餅 (096-970205C)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小包酥方式,麵皮包油酥,
擀捲成多層次之麵皮,包入自調之蔥脂餡,整成圓型,表面沾白芝麻,整型
成8±1 公分之扁圓形,最後發酵後,用烤箱烤熟成具層次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
緊、底不可烤焦(焦苦味)、表面芝麻不可嚴重脫落;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
熟透、層次明顯、皮鬆酥、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
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80 ± 5% 公克(皮:酥:餡=2:1:1)之蔥脂燒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速溶酵母粉 有效期限密封包裝公克 50
2 青 蔥 新鮮青蔥 公克 600
3 肥豬肉 市售背脂肉 公克 4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0
D、發麵類─發酵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D~97205D)。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發酵麵食、發粉麵食、油炸麵食各一種產品。
三、發酵麵食麵糰製作需使用攪拌機與壓麵機,蒸熟需用蒸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熟製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熟製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1 麵粉 高、中、低筋麵粉 公克 2000 含防黏粉
2 酵母 速溶酵母粉 公克 100
3 黃豆粉 生、細粉狀 公克 100
4 細砂糖 白砂糖 公克 500
5 食用油 精製豬油或雪白油 公克 300
6 泡打粉 (BP) 雙重反應式 公克 60 建議用月光牌
7 乳化劑 食品級 公克 50 膏或粉狀
8 奶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10
7 鹽 精製 公克 5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
所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61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數量 備 註
1 蒸 籠 布
細軟的綿布或不沾布,可用蒸
烤紙或墊紙替代
條 2
配合蒸箱規
格。
2 平底煎板
以電或瓦斯為熱源,圓形內徑
32~40cm 附鏟、蓋;方形容量不
可低於圓形
組 1
3 包 餡 匙 竹或不鏽鋼製長15~20 公分 支 1
4 墊 紙
6×6 公分
8×8 公分
10×12 公分
張 各3 0 白色臘紙
62
(貳)測試試題
01D、銀絲捲(096-970201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麵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壓麵機壓延成麵帶,切
成所需數量,分別製作麵皮及麵絲,麵皮包麵絲(生麵絲直徑需小於0.5 公
分),整成12±2 公分之長條形(兩端麵絲不可外露),最後發酵後,用蒸箱蒸
熟之產品。
2. 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不可
爆裂開(可有單條細紋)、式樣整齊、挺立、不變形、大小一致、捏合處不可
有不良開口;切開後麵絲與麵皮中間不可有大孔隙、熟後的麵絲需能完全分
開、組織均勻細緻、鬆軟、富彈韌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鹼
味或酸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120 ± 5%公克(麵皮:麵絲=1:1)之銀絲捲。
2.製作數量:
(1)10 個。
(2)12 個。
(3)1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本試題使用共用材料即可,無專用材料。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3
02D、叉燒包 (096-970202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外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經分割,包入自調餡料,
整成圓形,最後發酵後,用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式樣
整齊、不變形、表面有三瓣或以上自然裂口、大小一致、捏合處不可有不良
開口、餡汁不外流;組織均勻細緻、鬆軟、富彈韌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
異物、無異味(鹼味或酸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70 ± 5%公克(皮:餡=2:1)之叉燒包。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叉燒肉 新鮮 公克 500
2 小麥澱粉 市售品 公克 350
3 澱粉 玉米粉、樹薯粉 公克 100
4 醬油 市售品 公克 40
5 味精 結晶狀 公克 20
6 碳酸氫氨 市售品 公克 20
7 食用鹼粉 碳酸鈉等 公克 2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4
03D、水煎包(096-970203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外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可用壓麵機壓延或直接分
割,包入自調餡料,整成8 道以上紋路的圓形,最後發酵後,用平底鍋(可用
水或粉漿)單或雙面煎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式樣
整齊、挺立、不變形、大小一致、捏合處不可有不良開口、底部呈金黃色不
可煎焦(焦苦味)、內餡不外露;組織均勻細緻、皮餡不可嚴重分離、麵皮鬆
軟、富彈韌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鹼味或酸味)、具有良好
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 60 ± 10% 公克(皮:餡=1:1)之水煎包。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30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600
2 高麗菜 生鮮 公克600
3 薑 生鮮 公克100
4 青蔥 生鮮 公克200
5 香油 市售品(白芝麻) 公克50
6 醬油 市售品 公克50
7 味精 市售品 公克20
8 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10
9 白芝麻 生鮮 公克3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5
04D、小籠包(096-970204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外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壓麵機壓延成單一麵帶,
經分割,包入自調餡料,整成8 道以上紋路的圓形,最後發酵後,用蒸箱蒸
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式樣
整齊、挺立、不變形、大小一致、捏合處不可有不良開口(可有小開口)、餡
不外露;組織均勻細緻、鬆軟、富彈韌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鹼味或酸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30 ± 5% 公克(皮:餡=2:1)之小籠包。
2.製作數量:
(1)30 個。
(2)32 個。
(3)35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400
2 青蔥 生鮮 公克200
3 香油 市售品(白芝麻) 公克50
4 醬油 市售品 公克50
5 味精 市售品 公克10
6 澱粉 樹薯或馬鈴薯等 公克50
7 胡椒粉 市售品 公克10
8 薑 生鮮 公克5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6
05D、花捲(096-970205D)
一、試題說明:
1.用發麵麵糰製作外皮。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以壓麵機壓延成單一麵帶,
用蔥花等夾心,經分割,整形,最後發酵後,用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無異常斑點、不破皮、不塌陷、不起泡、不皺縮、式樣
整齊、挺立、不變形、大小一致;組織均勻細緻、鬆軟、富彈韌性、不黏牙、
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鹼味或酸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 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80 ± 5% 公克之花捲。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青蔥 生鮮 公克3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67
E、發麵類─發粉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E~970205E)。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發酵麵食、發粉麵食、油炸麵食各一種產品。
三、發粉麵食麵糊製作需使用攪拌機,蒸熟需用蒸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熟製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熟製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低筋麵粉 公克1200
2 細砂糖 公克1200
3 泡打粉 (BP) 雙重反應式 公克100
4 食 鹽 精製 公克5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所
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68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數量 備 註
1 蒸模
圓型鋁箔盒,上口直徑19±
1CM,容積800±200 毫升
個 7
2 蒸 碗
瓷碗或耐熱120℃以上無毒材
質容器,容積220~280 毫升
個 12
3 蒸模
方型鋁箔盒,長寬高=30×18×
5CM,容積約2000±200 毫升
個 2
69
(貳)測試試題
01E、蒸蛋糕(096-970201E)
一、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裝模後,用蒸
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平坦光滑、不塌陷、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切開後
組織均勻細緻、需完全熟透、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糊(未熟)、口
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麵糊重 250 ± 5% 公克之蒸蛋糕。
2.製作數量:
(1)5 個。
(2)6 個。
(3)7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1200
2 奶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50
3 食用油 大豆沙拉油等液體油公克 200
4 乳化劑 食品級蒸蛋糕適用 公克 50 可用SP
5 香草香精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0
02E、馬拉糕(096-970202E)
一、 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裝模後,用蒸
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表面光滑微鼓(不得有裂紋)、會有不規則表面、不塌
陷、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大小一致、不可有上下層分離現象;切開後組
織均勻、需完全熟透、近表皮處可有直立式不規則孔洞、底部不得有密實(未
膨發)或生麵糊(未熟)、口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麵糊重 400 ± 5% 公克之馬拉糕。
2.製作數量:
(1)5 個。
(2)6 個。
(3)7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 公克 1400
2 小蘇打 食品級 公克 20
3 奶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100
4 食用油 大豆沙拉油等液體油公克 150
5 布丁粉 速溶性雞蛋布丁粉 公克 150
6 鹼粉 碳酸鈉等 公克 50
7 香草粉 食品級 公克 10
8 金砂糖 公克 1000 可用二砂代替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1
03E、黑糖糕(096-970203E)
一、 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裝模後,用蒸
箱蒸熟,以白芝麻裝飾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表面微鼓有光澤(不得有大裂紋)、會有不規則表面、
不塌陷、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大小一致、不可有上下層分離現象;切開
後組織均勻、需完全熟透、可能有小孔洞、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
糊(未熟)、口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
好的紅糖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麵糊重400 ± 5%公克 之黑糖糕。
2. 製作數量:
(1)5 個。
(2)6 個。
(3)7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澱粉 木薯、樹薯等 公克 600
2 紅( 黑) 糖 顆粒粉末狀 公克 1000
3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600
4 白芝麻 炒熟 公克 50
5 乳化劑 市售品,蛋糕適用 公克 20
6 焦糖色素 具黑糖香味 公克 2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2
04E、發糕(096-970204E)
一、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裝模後,用蒸
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有3 瓣或以上之自然裂口、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
大小一致;切開後組織均勻細緻、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糊(未熟)、
口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麵糊重 170 ± 5% 公克之發糕。
2.製作數量:
(1)8 個。
(2)10 個。
(3)12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1 香草精 市售品 公克 1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3
05E、夾心鹹蛋糕(096-950205E)
一、試題說明:
1.用麵糊方式製作。原料以攪拌機攪拌混合成適當濃稠的麵糊,以自炒肉臊作
夾心,裝模後,用蒸箱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色澤均勻、平坦光滑、不塌陷、無異常斑點與麵粉結粒、上下層
蛋糕不得分離;切開後組織均勻細緻、底部不得有密實(未膨發)或生麵糊(未
熟)、口感鬆軟、富彈性、不黏牙、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
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麵糊與肉臊夾心餡為 5:1 之夾心鹹蛋糕一盤。
2. 製作數量:
(1)每盤麵糊重(含肉臊夾心) 900 ± 10% 公克。
(2)每盤麵糊重(含肉臊夾心) 950 ± 10% 公克。
(3)每盤麵糊重(含肉臊夾心)1000 ± 10% 公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1200
2 奶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50
3 食用油
大豆沙拉油等液
體油
公克 200
4 乳化劑 食品級蒸蛋糕用公克 50 可用SP
5 香草精 市售品 公克 10
6 蝦米 市售品 公克 50
7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 200
8 油蔥酥 市售品 公克 200
10 白芝麻 市售品 公克 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4
F、發麵類─油炸麵食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5201F~95205F)。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發酵麵食、發粉麵食、油炸麵食各一種產品。
三、油炸麵食之麵糰製作需使用攪拌機與油炸機,麵帶之壓延可用壓麵機。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油炸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油炸損耗%。
七、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1 高筋麵粉 公克 1200
2 中筋麵粉 或粉心 公克 1200
3 低筋麵粉 公克 1200
4 細 砂 糖 或糖粉 公克 1000
5 食 鹽 精製 公克 30
6 固 體 油 精製豬油、酥油或雪白油 公克 100
7 泡打粉 (BP) 雙重反應式 公克 40
8 酵 母 快速乾酵母 公克 40
9 油 炸 油 大豆沙拉油、精製棕櫚油等公克 1800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所
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75
八、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油 炸 機
以瓦斯或電熱源,附油炸網
盤,容量18 公升以上
台 3
限6 人內共
用
2 漏 杓 不銹鋼直徑15 公分以上 支 1
3 筷 子 竹或木製,長40~50 公分 雙 1 油炸用
4 攪 拌 匙
木、竹、不鏽鋼製,長25~30
公分
支 1 拌糖凍用
5 粗 鐵 絲
直徑0.25±0.1 公分,長30
~25 公分
支 1 油條整型
6 量 尺 30 公分或以上 支 1
7 木 板 條
木或食用級塑膠製,
長110±10CM×寬50±10CM
塊 1 油條整型
8 小 尖 刀
不鏽鋼,刀刃12CM 左右,尖
利
支 1 蓮花酥用
76
(貳)測試試題
01F、糖麻花(096-970201F)
一、試題說明:
1.用發粉或發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用麵棍擀成麵片,經切
條或分割,用手整型成10±2 公分單股或雙股(不限股數),鬆弛或最後發酵
後,用油炸機炸熟,冷卻後,裹上糖凍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大小一致、接頭不可散開、不可炸黑;切開後組織膨
鬆有空洞、裹入的糖凍均勻而乾爽、不可受潮軟化、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條麵糰生重 25 ± 5% 公克(不含裹入的糖凍)之麻花。
2.製作數量:
(1)25 條。
(2)30 條。
(3)35 條。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2 麥 芽 糖 84±1° Brix 公克200
3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100
4 燒 明 礬 食品級 公克20
5 小 蘇 打 食品級 公克20
6 碳酸氫銨 食品級 公克20
7 糖 粉 市售品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7
02F、兩相好(096-970202F)
一、試題說明:
1.用發粉或發酵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或發酵,用麵棍擀成麵片,用糖
餡作夾心,經分割、整型與最後發酵後,用油炸機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兩個麵糰的外角需膨大成90 度以
上、夾層不可有硬糖塊、接頭處不可斷開成單片、不可炸黑;切開後組織鬆
軟有空洞(中間可呈部分空心狀)、成品不可滲油、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
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含糖心)100± 10% 兩相好20 個,麵糰糖心比5:1,剩餘麵
糰(內含糖心)需繳回。
2.製作重量:
(1)生麵糰重 2000 ± 10% 公克(不含糖心)
(2)生麵糰重 2100 ± 10% 公克(不含糖心)
(3)生麵糰重 2200 ± 10% 公克(不含糖心)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液 體 油 大豆沙拉油等 公克100
2 白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50
3 燒 明 礬 食品級 公克40
4 小 蘇 打 食品級 公克40
5 碳酸氫銨 食品級 公克20
6 糖 粉 市售品 公克300
7 老 麵
若需用老麵,請入考場後自行製作,數量不可超出使用量之
一倍。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8
03F、油條(096-970203F)
一、試題說明:
1.用發粉麵糰製作。麵糰經適當之鬆弛,用手工切割成所需之大小,將兩片麵
片相疊,中央用細鐵條適度壓緊,用手拉至30±5 公分,放入油炸機內炸熟之
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長短一致、充分膨發呈空心狀、外型完
整不可變形或軟化、兩條麵糰膨大相連處不可分開成二條,不可炸黑;成品
不可滲油、冷卻後要鬆脆、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油條20 條,每條(2 片)生麵糰重45±5 公克,剩餘麵糰需繳回。
2.製作重量:
(1)生麵糰重 1400 ± 10% 公克。
(2)生麵糰重 1500 ± 10% 公克。
(3)生麵糰重 1600 ± 10% 公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燒 明 礬 食品級 公克40
2 小 蘇 打 食品級 公克40
3 碳酸氫銨 食品級 公克40
4 特高筋麵粉 油條專用粉(可短時間鬆弛) 公克10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79
04F、蓮花酥(096-970204F)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含油豆沙餡,整成圓型,表面用利刀切成8-12 瓣,用油炸
機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表面
有明顯的8-12 瓣花紋與層次,不可炸焦;切開後酥油皮需有均勻的層次、皮
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含豆沙餡)48 ± 5% 公克之蓮花酥,(皮:酥:餡=2:1:1)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含油豆沙餡 糖度75±1°Brix,含油14±1% 公克6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0
05F、千層酥(096-970205F)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大包酥或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
捲成多層次之酥油皮,經切割擀皮,包入含油豆沙餡,整成圓型,用油炸機
炸熟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表面
有明顯螺紋層次,不可炸焦;切開後酥油皮需有均勻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
全熟透、皮鬆酥、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
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生重(含豆沙餡)48± 5% 公克之千層酥,(皮:酥:餡=2:1:1)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含油紅豆沙 糖度75±1°Brix,含油14±1% 公克5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1
G、酥油皮麵類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十小項 (編號096-970201G~970210G)。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二種酥油皮及一種糕漿皮產品。
三、油皮需使用攪拌機﹝不同產品須分別製作﹞,油酥與餡料可選用攪拌機
製作,烤熟需用烤箱。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烘焙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烘焙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高筋麵粉 市售22kg 袋裝 公克800 含防黏粉
2 中筋麵粉 或粉心麵粉,市售22kg 袋裝 公克800 含防黏粉
3 低筋麵粉 市售22kg 袋裝 公克800
4 細 砂 糖 市售1-2kg 袋裝 公克600
5 糖 粉 市售細糖粉 公克600
6 固 體 油 純或精製豬油、奶油,桶裝 公克600
7 液 體 油 沙拉油、棕櫚油,桶裝 公克200
8 食 鹽 市售細鹽 公克3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所
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82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設備規格 單位 數量 備 註
1 扎 洞 器
塑膠,不鏽鋼,直徑8±
1CM,至少可札20 洞或以
上
個 1 老婆餅用
2 叉 子
不鏽鋼,長柄叉子
(吃西餐用之叉子)
支 1 咖哩餃用
3 圓形空心壓模
不鏽鋼,內徑6、8、9 公
分3 種,高1.5 公分左右
組 10 酥油皮用
4 塔 模
鋁箔製,上大底小之淺模
型,直徑8CM,高2~3 公
分,容積60±10 毫升
個 30 市售#213
5
墊 紙 (8±1) × (8±1)公分 張 30 白色臘紙
83
(貳)測試試題
01G、老婆餅(096-970201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表面札洞,刷蛋
黃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底部
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之
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軟呈半透明、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
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70 ± 5% 公克之老婆餅,皮:酥:餡=4:2:8。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100
2 白 芝 麻 炒熟芝麻粒 公克 50
3 冬 瓜 糖 市售品 公克 400
4 肥 豬 肉 絞碎背脂肉 公克 300
5 糕 仔 粉 市售新鮮品 公克 200
6 糖 粉 市售品 公克 400 可用綿白糖代替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4
02G、椰蓉酥(096-970202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擀長後用三摺法摺成三層式的長方型或四方型,
表面沾椰子粉,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底部
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之
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鬆軟、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
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50 ± 5% 公克之椰蓉酥,皮:酥:餡=2:1:2。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2 奶 油 市售品,桶裝 公克150
3 椰 子 粉 市售品,白色細絲 公克4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5
03G、太陽餅(096-970203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擀成直徑10±2 公分之扁圓型,表面不需任何
點綴或刷蛋黃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爆餡或未包緊、底
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
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柔軟呈半透明、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
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60 ± 5% 公克之太陽餅,皮:酥:餡=2:1:1。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奶 油 市售品,桶裝 公克200
2 麥 芽 糖 84±1° Brix 公克200
3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6
04G、咖哩餃(096-970204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咖哩餡,整成半圓型,接縫邊用手摺絞紋(10 摺以上),
表面刷蛋黃液,用白芝麻點綴(可札洞),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爆餡或捏合處
開口、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
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不可成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
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 50 ± 5% 公克之咖哩餃,皮:酥:餡=2:1:2。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絞碎豬肉 冷凍肉需解凍 公克400
2 咖 哩 粉 市售品 公克20
3 洋 蔥 市售生鮮品 公克300
4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5 調 味 料 味精等 公克10 一般調味用
6 白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7
05G、芝麻喜餅(096-970205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製作餅皮。包入自調餡料,擀成直徑12±2 公分之扁圓型,一面沾白
芝麻(可札二洞),另一面不作任何裝飾,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
緊、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芝麻不可嚴重脫落或烤焦;切開後皮
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軟硬適度、底部不可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
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160 ± 5% 公克之芝麻喜餅,皮:餡=1:3。
2.製作數量:
(1)8 個。
(2)10 個。
(3)12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熟 麵 粉 低筋麵粉蒸熟 公克500 考場準備
2 白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500
3 麥 芽 糖 84±1° Brix 公克200
4 奶 油 市售桶裝 公克200
5 奶 粉 市售品 公克100
6 葡 萄 乾 市售品 公克200
7 乳 酪 粉 市售品 公克50
8 冬 瓜 糖 市售品 公克400
9 豬 肥 肉 市售背脂肉 公克3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8
06G、泡(椪)餅(096-970206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擀成直徑10±2 公分之扁圓型,表面不需任何
點綴,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需膨大呈
空心狀、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
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柔軟呈半透明、底部不可有硬厚麵
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100 ± 5% 公克之泡(椪)餅,皮:酥:餡=2:1:1。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奶 油 市售品,桶裝 公克200
2 麥 芽 糖 84±1°Brix 公克300
3 碳酸氫銨 市售品 公克2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89
07G、蘇式椒鹽月餅(096-970207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椒鹽餡,整成直徑8±1 公分之扁圓型,其中一面沾黑
芝麻,經兩面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或未包緊、
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芝麻不可嚴重脫落或烤焦;切開後酥油皮
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鬆酥、底部不可
有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75 ± 5% 公克之蘇式椒鹽月餅,皮:酥:餡=1:1:3。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熟 麵 粉 低筋麵粉蒸熟 公克500 考場準備
2 黑芝麻粉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400
3 核 桃 仁 市售生鮮品 公克100
4 葵 花 子 市售生鮮品 公克100
5 桔 餅 市售品 公克50
6 花 椒 粉 市售品 公克10
7 黑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4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0
08G、白豆沙月餅(096-970208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無油白豆沙餡,整成直徑6±1 公分之扁圓型,表面中心稍
凹陷,經兩面(需翻面)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圓圈狀的烤焙色澤、大小一致、中央微凸、外型完整不可露餡
或爆餡或未包緊、表面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
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底部不可有
硬厚麵糰、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64 ± 5% 公克之白豆沙月餅,皮:酥:餡=5:3:24。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6 個。
(3)2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綠 豆 沙 糖度70±1°Brix,不含油 公克300
2 白 豆 沙 糖度75±1°Brix,不含油 公克15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1
09G、油皮蛋塔(096-970209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以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放入塔模內,邊緣用手摺絞紋,刷蛋黃液,填入生的蛋塔液,
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面光滑(微凹)
不可有裂紋、表面不可有未凝結的蛋液或嚴重縮皺與凹陷、底部不可焦黑(焦
苦味)或有不熟之現象、冷卻後表面不可裂開;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
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中央不可有未熟的生餡、餡料需柔軟、塔皮
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70 ± 5% 公克之油皮蛋塔,皮:酥:餡=2:1:4)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500
2 蛋 黃 新鮮品 公克400
3 奶 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2
10G、蒜蓉酥(096-970210G)
一、試題說明:
1.用油皮、油酥製作酥油皮。以小包酥方式,油皮包油酥,用手工擀捲成多層
次之酥油皮,包入自調餡料,擀成橢圓後對摺成半圓型(刈包型),表面刷蛋
黃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露餡或爆餡、表面
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切開後酥油皮需有明顯而均勻
的層次、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餡鬆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
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50 ± 5% 公克之蒜蓉酥,皮:酥:餡=2:1:2。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200
2 奶 油 市售品,桶裝 公克100
3 蒜 頭 市售品 公克100
4 麥 芽 糖 84±1° Brix 公克100
5 白 芝 麻 乾淨市售生鮮品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3
H、糕漿皮麵類
(壹)試題說明
一、本類麵食共五小項 (編號096-970201H~970205H)。
二、完成時限為六小時,包含二種酥油皮及一種糕漿皮產品。
三、糕漿皮餅皮需使用攪拌機製作。
四、產品製作之試題說明及要求之品質標準,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
"試題說明"。
五、產品製作重量與數量,係依產品而定,請參考每小項之"製作數量",由應
檢代表於進場前抽籤決定。
六、制定製作配方時,用製作數量計算所需麵粉重量,可加計5%以內之操作損耗
,生重產品不再加計烤焙損耗%,熟重產品需再加計自訂的烤焙損耗%。
七、餡料製備之所有操作程序需完全符合衛生標準規範;所需數量應確實計算,
不可剩餘,也不得分多次製作。
八、本類麵食共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麵 粉 高、中、低筋麵粉 公克 1000
2 細 砂 糖 公克 600
3 糖 粉 公克 500
4 麥 芽 糖 84±1°Brix 公克 200
5 鹽 精製 公克 20
6 泡 打 粉 雙重反應式BP 公克 50
7 固 體 油 奶油、豬油、雪白油 公克 500
8 液 體 油 沙拉油、花生油、 公克 300
備註:
1.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類麵食共用材料與各小項產品之專用材料表內
所列之材料自由選用。
2.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3.『水』任意使用,不限重量,不計成本。
94
九、本類麵食專業設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 數量 備註
1 月餅模型
木或鋁製,表面可用塗覆處理,
直徑約6CM×高2.5CM,容積93±
5 公克(約2.5 兩)
支 1
2 龍鳳喜餅模
木或鋁製,表面可用塗覆處理,
直徑約14CM× 高約2.5CM,
容積為12 兩(450 公克)
支 1
3 塔 模
鋁箔製,上大底小之淺模型,
直徑8CM,高2~3 公分,
容積60±10 毫升
個 40
4 噴 水 器
塑膠或不鏽鋼製,
容量1000ML 以下
支 1
95
(貳)測試試題
01H、酥皮蛋塔(096-970201H)
一、試題說明:
1.用糕皮方式製作塔皮,放入塔模內,成型後填入生的蛋塔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面光滑(微凹)
不可有裂紋、表面不可有未凝結的蛋液或嚴重縮皺與凹陷、表面不可烤焦、
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有不熟之現象、冷卻後表面不可裂開;切開後中央
不可有未熟的生餡、餡料需柔軟、塔皮酥軟、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
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 製作每個熟重60 ± 5% 公克之酥皮蛋塔,皮:餡=4:8。
2. 製作數量:
(1)30 個。
(2)32 個。
(3)36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單位數量 備註
1 蛋 生鮮雞蛋 公克1000
2 蛋 黃 新鮮品 公克600
3 奶 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1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6
02H、龍鳳喜餅(096-970202H)
一、試題說明:
1.用漿皮方式製作餅皮,以含油豆沙為餡,經包餡壓模成型,表面刷蛋黃液烤
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
面印紋清晰不可有裂紋(可見到餡)或爆餡、上下左右一致不可有明顯裙腳、
表面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或嚴重沾粉;切開後皮餡之
間需完全熟透、不可有皮餡混合之現象、餅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450 ± 5% 公克之龍鳳喜餅,皮:餡=1:3。
2.製作數量:
(1)6 個。
(2)7 個。
(3)8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1 轉化糖漿 78~82°Brix 公克 500
2 食用鹼粉 碳酸鈉等 公克 50 考生自調鹼水用
3 含油紅豆沙
糖度75±1°Brix
含油14±1%
公克 3000
4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2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7
03H、台式椰蓉月餅(096-970203H)
一、試題說明:
1.用糕皮方式製作月餅皮,以自調的椰蓉為餡,經包餡壓模成型,表面刷蛋黃
液烤熟後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
面印紋清晰不可有裂紋(可見到餡)或爆餡、上下左右一致不可有明顯裙腳、
表面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未烤熟或嚴重沾粉;切開後皮餡之
間需完全熟透、不可有皮餡混合之現象、餅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
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92 ± 5% 公克之台式椰蓉月餅,皮:餡=1:3。
2.製作數量:
(1)20 個。
(2)22 個。
(3)24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椰子粉 白色細絲 公克 800
2 蒸熟麵粉 新鮮、無不良異味 公克 800 考場準備
3 奶水 市售鮮奶 公克 300
4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4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料
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8
04H、酥皮椰塔(096-970204H)
一、試題說明:
1.用糕皮方式製作塔皮,放入塔模內,填入生的椰塔餡,表面刷蛋黃液烤熟後
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色澤、大小一致、外型完整不可破損、表面不可烤焦、
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或有不熟現象;切開後中間不可有未熟的生餡、餡料
需鬆軟而不潰散、塔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60 ± 5% 公克之酥皮椰塔,皮:餡=1:2。
2.製作數量:
(1)24 個。
(2)28 個。
(3)32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椰子粉 白色細絲 公克 800
2 奶水 市售鮮奶 公克 400
3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5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99
05H、金露酥(096-970205H)
一、試題說明:
1.用糕皮方式製作外皮,以含油豆沙為餡,經包餡成型,表面刷蛋黃液烤熟後
之產品。
2.產品表面需具均勻的金黃色澤、大小一致、不變形、外型可略呈下滑(底較大)、
表面可有輕微裂紋,但不可見到餡、表面不可烤焦、底部不可焦黑(焦苦味);
切開後皮餡之間需完全熟透、皮鬆酥、內外不可有異物、無異味、具有良好
的口感。
二、製作數量:
1.製作每個熟重40 ± 5%公克之金露酥,皮餡比2:1。
2.製作數量:
(1)32 個。
(2)36 個。
(3)40 個。
三、專用材料(每人份)
編號 名稱 材料規格單位數量 備註
1 糖 粉 市售品 公克 300 可用綿白糖代替
2 奶 粉 全脂或脫脂 公克 100
3 蛋 生鮮雞蛋 公克 200
4 小蘇打粉 碳酸氫鈉 公克 10
5 布 丁 粉 速溶性雞蛋布丁粉 公克 200
6 含油紅豆沙
糖度75±1°Brix
含油14±1%
公克 800
備註:考生制定配方,需依本專用材料與本類麵食之共用材料表內所列之材
料自由選用,所選用之材料重量不可超出所定之數量範圍。
100
玖、中式麵食加工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時間配當表
每一檢定場,每日排定一場次測試;程序表如下:
時間 內容 備註
8:00-08:30
1.監評前協調會議(含監評檢查機具設
備)
2.應檢人報到完成。
08:30-09:00
1.應檢人抽題及工作崗位。
2.場地設備及供料、自備機具及材料等作
業說明。
3.測試應注意事項說明。
4.應檢人試題疑義說明。
5.應檢人檢查設備及材料。
6.其他事項。
09:00-15:00 測試時間測試時間 6 小時
15:00-15:30 監評人員進行成品評審
15:30-16:00
檢討會(監評人員及術科測試辦理單位視
需要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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