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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 第一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解釋下列各項:(10分) (一)職業災害;(二)工作場所;(三)共同作業;(四)工作場所負責人;(五)局限空間。 答: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五款: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二)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係指於勞動契約存續中,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時,由雇主或代理雇主指示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所能支配、管理之場所。 (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指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所僱用之 勞工於同一期間、同一工作場所從事工作。 (四)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三條:指雇主或於該工作場所代表雇主從事管理、指揮或監督工作者從事勞動之人。 (五)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1條:指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勞工進出方 法受限制,且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 第二題題目: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參照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建立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試述於採購管理與承攬管理上分別有哪些相關規定?(10分) 答: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4條: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關於機械、器具、設備、物料、原料及個人防護具等之採購、租賃,其契約內容應有符合法令及實際需要之職業安全衛生具體規範,並於驗收、使用前確認其符合規定。 前項事業單位將營繕工程之施工、規劃、設計及監造等交付承攬或委託者,其契約內容應有防止職業災害之具體規範,並列為履約要件。 前二項執行紀錄,應保存三年。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5條: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或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於同一期間、同一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除應依本法第二十六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外,應就承攬人之安全衛生管理能力、職業災害通報、危險作業管制、教育訓練、緊急應變及安全 衛生績效評估等事項,訂定承攬管理計畫,並促使承攬人及其勞工,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及原事業單位所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前項執行紀錄,應保存三年。 第三題題目: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吊鏈及吊掛之鋼索分別在哪些情況下不得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九十八條: 雇主不得以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之吊鏈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 一、延伸長度超過百分之五以上者。 二、斷面直徑減少百分之十以上者。 三、有龜裂者。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九十九條: 雇主不得以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之吊掛之鋼索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 一、鋼索一撚間有百分之十以上素線截斷者。 二、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百分之七以上者。 三、有顯著變形或腐蝕者。 四、已扭結者。 第四題題目:常溫下四氫化矽(矽甲烷)具有自燃性,於處理上,除依高壓氣體相關法規規定辦理外,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應辦理哪些事項?(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5-1條:一、氣體設備應具有氣密之構造及防止氣體洩漏之必要設施,並設置氣體洩漏檢知警報系統。二、氣體容器之閥門應具有限制最大流率之流率限制孔。三、氣體應儲存於室外安全處所,如必須於室內儲存者,應置於有效通風換氣之處所,使用時應置於氣瓶櫃內。四、未使用之氣體容器與供氣中之容器,應分隔放置。五、提供必要之個人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六、避免使勞工單獨操作。七、設置火災時,提供冷用途之灑水設備。八、保持逃生路線暢通。 第五題題目:(一)何謂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2分) (二)容許濃度使用上應注意事項為何?(8分) 答: (一)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三條第一款:為勞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一般勞工重複暴露此濃度以下,不致有不良反應者。 (二)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十條:一、以二種不同有害物之容許濃度比作為毒性之相關指標。二、工作場所以外之空氣污染指標。三、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 第六題題目:預防職業性肌肉傷害的有效方法,除工程改善之外,亦可利用管理方式,減少人員暴露於肌肉骨骼傷害危險因子之機會,請列舉5種常用之行政管理手段。(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1條第一項:一、分析作業流程、內容及動作。二、確認人因性危害因子。三、評估、選定改善方法及執行。四、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五、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第七題題目: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之規定,雇主對於電路開路後從事該電路、該電路支持物、或接近該電路工作物之敷設、建造、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時,應於確認電路開路後,就該電路採取那些設施?(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一項:一、開路之開關於作業中,應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或設置監視人員監視之。二、開路後之電路如含有電力電纜、電力電容器等致電路有殘留電荷引起危害之虞,應以安全方法確實放電。三、開路後之電路藉放電消除殘留電荷後,應以檢電器具檢查,確認其已停電,且為防止該停電電路與其他電路之混觸、或因其他電路之感應、或其他電源之逆送電引起感電之危害,應使用短路接地器具確實短路,並加接地。四、前款停電作業範圍如為發電或變電設備或開關場之一部分時,應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以資警示。 第八題題目:依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請問下列危害物質應標示之危害圖式為何?請以下列各危害圖式之英文代號答題,不用畫圖。(10分) (一)致癌物質第2級。 (二)有機過氧化物C型。 (三)加壓氣體之壓縮氣體。 (四)不穩定爆炸物。 (五)氧化性固體第1級。 答: (一)D。(二)G。(三)E。(四)H。(五)F。 第九題題目:(一)安全一行程式安全裝置應具有之機能為何?(5分) (二)某一全轉式動力衝剪機械之離合器嚙合處數目有2個,且其曲柄軸旋轉一週所需時間為0.5sec,若設置雙手起動式安全裝置,則其按鈕與危險界限間之距離至少為多少公分?(5分) 答: (一)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在手指按下起動按鈕、操作控制桿或操作 其他控制裝置,脫手後至該手達到危險界限前,能使滑塊等停止動作。 (二)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D=1.6Tm D:安全距離,以毫米表示。 Tm:手指離開操作部至滑塊等抵達下死點之最大時間,以毫秒表示,並以下列公式計算:Tm=(1/2+1/ 離合器之嚙合處之數目)×曲柄軸旋轉一周所需時間) D=1.6×(1/2+1/2)×0.5sec=0.8m=80cm 第十題題目:有一外裝式無凸緣(flange)氣罩,開口面積為1平方公尺 ,請計算距離該氣罩開口中心線外1公尺 處之捕捉風速(capture velocity),是氣罩開口處中心線風速之幾分之ㄧ?(10分)【參考公式;Q=V(10X2+A),應列出計算過程】 答: Q=排氣量(m3/min)、V=控制風速(m/s)、X=汙染源至氣罩開口之距離(m)、A=氣罩開口面積(m2) 設氣罩開口處中心線風速(V0)為1(m/s) Q=1(10×02+1)=1(0+1)=1(m3/min) 設距離該氣罩開口中心線外1公尺處之捕捉風速為V1 代入參考公式得1=V1(10×12+1)=V1(10+1)=11×V1,V1=1/11(m/s) 氣罩開口中心線外1公尺處之捕捉風速V1,是氣罩開口處中心線風速V0的十一分之ㄧ。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
第一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解釋下列各項:(10分)
(一)職業災害;(二)工作場所;(三)共同作業;(四)工作場所負責人;(五)局限空間。
答: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五款: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二)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係指於勞動契約存續中,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時,由雇主或代理雇主指示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所能支配、管理之場所。
(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指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所僱用之
勞工於同一期間、同一工作場所從事工作。
(四)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三條:指雇主或於該工作場所代表雇主從事管理、指揮或監督工作者從事勞動之人。
(五)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1條:指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勞工進出方
法受限制,且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
第二題題目: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參照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建立適合該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試述於採購管理與承攬管理上分別有哪些相關規定?(10分)
答: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4條: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關於機械、器具、設備、物料、原料及個人防護具等之採購、租賃,其契約內容應有符合法令及實際需要之職業安全衛生具體規範,並於驗收、使用前確認其符合規定。
前項事業單位將營繕工程之施工、規劃、設計及監造等交付承攬或委託者,其契約內容應有防止職業災害之具體規範,並列為履約要件。
前二項執行紀錄,應保存三年。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5條: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或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於同一期間、同一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除應依本法第二十六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外,應就承攬人之安全衛生管理能力、職業災害通報、危險作業管制、教育訓練、緊急應變及安全
衛生績效評估等事項,訂定承攬管理計畫,並促使承攬人及其勞工,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及原事業單位所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前項執行紀錄,應保存三年。
第三題題目: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吊鏈及吊掛之鋼索分別在哪些情況下不得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九十八條:
雇主不得以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之吊鏈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
一、延伸長度超過百分之五以上者。
二、斷面直徑減少百分之十以上者。
三、有龜裂者。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九十九條:
雇主不得以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之吊掛之鋼索作為起重升降機具之吊掛用具:
一、鋼索一撚間有百分之十以上素線截斷者。
二、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百分之七以上者。
三、有顯著變形或腐蝕者。
四、已扭結者。
第四題題目:常溫下四氫化矽(矽甲烷)具有自燃性,於處理上,除依高壓氣體相關法規規定辦理外,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應辦理哪些事項?(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5-1條:一、氣體設備應具有氣密之構造及防止氣體洩漏之必要設施,並設置氣體洩漏檢知警報系統。二、氣體容器之閥門應具有限制最大流率之流率限制孔。三、氣體應儲存於室外安全處所,如必須於室內儲存者,應置於有效通風換氣之處所,使用時應置於氣瓶櫃內。四、未使用之氣體容器與供氣中之容器,應分隔放置。五、提供必要之個人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六、避免使勞工單獨操作。七、設置火災時,提供冷用途之灑水設備。八、保持逃生路線暢通。
第五題題目:(一)何謂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2分)
(二)容許濃度使用上應注意事項為何?(8分)
答:
(一)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三條第一款:為勞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一般勞工重複暴露此濃度以下,不致有不良反應者。
(二)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十條:一、以二種不同有害物之容許濃度比作為毒性之相關指標。二、工作場所以外之空氣污染指標。三、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
第六題題目:預防職業性肌肉傷害的有效方法,除工程改善之外,亦可利用管理方式,減少人員暴露於肌肉骨骼傷害危險因子之機會,請列舉5種常用之行政管理手段。(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1條第一項:一、分析作業流程、內容及動作。二、確認人因性危害因子。三、評估、選定改善方法及執行。四、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五、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第七題題目: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之規定,雇主對於電路開路後從事該電路、該電路支持物、或接近該電路工作物之敷設、建造、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時,應於確認電路開路後,就該電路採取那些設施?(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一項:一、開路之開關於作業中,應上鎖或標示「禁止送電」、「停電作業中」或設置監視人員監視之。二、開路後之電路如含有電力電纜、電力電容器等致電路有殘留電荷引起危害之虞,應以安全方法確實放電。三、開路後之電路藉放電消除殘留電荷後,應以檢電器具檢查,確認其已停電,且為防止該停電電路與其他電路之混觸、或因其他電路之感應、或其他電源之逆送電引起感電之危害,應使用短路接地器具確實短路,並加接地。四、前款停電作業範圍如為發電或變電設備或開關場之一部分時,應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區」標誌;有電部分則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區」標誌,以資警示。
第八題題目:依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請問下列危害物質應標示之危害圖式為何?請以下列各危害圖式之英文代號答題,不用畫圖。(10分)
(一)致癌物質第2級。
(二)有機過氧化物C型。
(三)加壓氣體之壓縮氣體。
(四)不穩定爆炸物。
(五)氧化性固體第1級。
答:
(一)D。(二)G。(三)E。(四)H。(五)F。
第九題題目:(一)安全一行程式安全裝置應具有之機能為何?(5分)
(二)某一全轉式動力衝剪機械之離合器嚙合處數目有2個,且其曲柄軸旋轉一週所需時間為0.5sec,若設置雙手起動式安全裝置,則其按鈕與危險界限間之距離至少為多少公分?(5分)
答:
(一)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在手指按下起動按鈕、操作控制桿或操作 其他控制裝置,脫手後至該手達到危險界限前,能使滑塊等停止動作。
(二)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D=1.6Tm
D:安全距離,以毫米表示。
Tm:手指離開操作部至滑塊等抵達下死點之最大時間,以毫秒表示,並以下列公式計算:Tm=(1/2+1/ 離合器之嚙合處之數目)×曲柄軸旋轉一周所需時間)
D=1.6×(1/2+1/2)×0.5sec=0.8m=80cm
第十題題目:有一外裝式無凸緣(flange)氣罩,開口面積為1平方公尺 ,請計算距離該氣罩開口中心線外1公尺 處之捕捉風速(capture velocity),是氣罩開口處中心線風速之幾分之ㄧ?(10分)【參考公式;Q=V(10X2+A),應列出計算過程】
答:
Q=排氣量(m3/min)、V=控制風速(m/s)、X=汙染源至氣罩開口之距離(m)、A=氣罩開口面積(m2)
設氣罩開口處中心線風速(V0)為1(m/s)
Q=1(10×02+1)=1(0+1)=1(m3/min)
設距離該氣罩開口中心線外1公尺處之捕捉風速為V1
代入參考公式得1=V1(10×12+1)=V1(10+1)=11×V1,V1=1/11(m/s)
氣罩開口中心線外1公尺處之捕捉風速V1,是氣罩開口處中心線風速V0的十一分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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