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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9日 星期日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答案102.03.24第68次 第一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除該法所列舉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各種事業外,中央主管機關亦得就事業之何部分指定適用?(4分) (二)勞工如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時,得向那些對象申訴?(3分) (三)某位勞工經健康檢查發現其因職業原因導致不能適應原有工作時,雇主應採何種措施?(3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 (三)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適用範圍): 本法適用於各業。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其適用本法之部分規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違反有關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時勞工之申訴權): 工作者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一、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   二、疑似罹患職業病。   三、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   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確認前項雇主所採取之預防及處置措施,得實施調查。   前項之調查,必要時得通知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參與。   雇主不得對第一項申訴之工作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二十一條(雇主應依健康檢查結果採取健康管理分級措施) 雇主依前條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健康檢查發現勞工有異常情形者,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其經醫師健康評估結果,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雇主應依前條檢查結果及個人健康注意事項,彙編成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並不得作為健康管理目的以外之用途。   前二項有關健康管理措施、檢查手冊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題題目: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規定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大致可分為管理職類及技術職類,其中針對營造作業所訂定的主管類教育訓練有那些?請列舉5項。(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第一項:一、擋土支撐作業主管。二、露天開挖作業主管。三、模板支撐作業主管。四、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五、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七、鋼構組配作業主管。八、屋頂作業主管。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 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二、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三、模板支撐作業主管。 四、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 五、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 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 七、鋼構組配作業主管。 八、屋頂作業主管。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八之規定。 第三題題目:某工廠之生產線配置有空壓機、傳動馬達、傳動鏈條等,屬於會產生噪音之工作場所。請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回答下述問題: (一)若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施?(2分) (二)若噪音超過90分貝,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拖?(8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一)表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且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一百四十分貝之衝擊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貝之連續性噪音。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 雇主對於發生噪音之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勞工工作場所因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九十分貝時,雇主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一)表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且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一百四十分貝之衝擊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貝之連續性噪音;對於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八十五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時,雇主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第四題題目:某農產品加工公司勞工人數1,500人,已設安全衛生部門,並置有甲種勞工安全業務主管、勞工安全管理師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請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分別說明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之職責。(4分) (二)該公司屬第一類事業,應訂定那些安全衛生管理文件?(請至少列舉3種,6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第一項第四款:主管及督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第一項第五款: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第一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第二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5條第二項:承攬管理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6條第一項:緊急狀況預防。 第五題題目:(一)某工廠所使用之機械設備包括: 1.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 2.研磨機 3.離心機械 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其各應裝設何種安全防護裝置?(6分) (二)雇主對於滾輾橡膠之滾輾機,應設置何種裝置,當災害發生時,使被害者能自行易於操縱,以降低災害程度?(4分) 答: (一) 1.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七十八條:應設護圍、導輪等設備。 2.研磨機: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六十三條:應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 3.離心機械: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七十三條:應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 第六題題目:張老闆為擴大產能,購買一間廠房,想把廁所之一面隔間牆及柱拆除。請問張老闆於拆除作業時,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應特別注意那些事項?(10分) 答: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一、自上至下,逐次拆除。二、拆除無支撐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以適當支撐或控制,避免其任意倒塌。三、以拉倒方式進行拆除時,應使勞工站立於作業區外,並防範破片之飛擊。四、無法設置作業區時,應設置承受臺、施工架或採取適當防範措施。五、以人工方式切割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採取防止粉塵之適當措施。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一百六十一條: 雇主於拆除結構物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自上至下,逐次拆除。 二、拆除無支撐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以適當支撐或控制,避免其任意倒塌。 三、以拉倒方式進行拆除時,應使勞工站立於作業區外,並防範破片之飛擊。 四、無法設置作業區時,應設置承受臺、施工架或採取適當防範措施。 五、以人工方式切割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採取防止粉塵之適當措施。 第七題題目:靜電之火花放電,常引起環境之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之蒸氣或粉塵發生火災爆炸,請列舉5種預防靜電災害之方法。(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 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一、灌注、卸收危險物於液槽車、儲槽、油桶等之設備。 二、收存危險物之液槽車、儲槽、油桶等設備。 三、塗敷含有易燃液體之塗料、粘接劑等之設備。 四、以乾燥設備中,從事加熱乾燥危險物或會生其他危險物之乾燥物及其附屬設備。 五、易燃粉狀固體輸送、篩分等之設備。 六、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 第八題題目:防止有害物質危害之方法,可從A.發生源、B.傳播途徑、及C.暴露者等三處著手,請問下列各方法分屬上述何者?請依序回答。(本題各小項均為單選,答題方式如:(一)A、(二)B……) (10分) (一)設置整體換氣裝置。 (二)設置局部排氣裝置。 (三)製程之密閉。 (四)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擴大發生源與接受者之距離。 (六)以低毒性、低危害性物料取代。 (七)實施輪班制度,減少暴露時間。 (八)製程之隔離。 (九)使用正確有效之個人防護具。 (十)變更製程方法、作業程序。 答: (一)B、(二)A、(三)A、(四)C、(五)B、(六)A、(七)C、(八)A、(九)C、(十)A 第九題題目:生物性危害可概分成A.感染、B.過敏、及C.中毒等三大類。請問下列各危害分屬上述何者?請依序回答。(本題各小項均為單選,答題方式如:(一)A、(二)B……)(10分) (一)花粉熱。 (二)退伍軍人病。 (三)SARS。 (四)細菌內毒素。 (五)黴菌毒素。 (六)愛滋病(AIDS)。 (七)禽流感。 (八)針扎。 (九)鉤蟲症。 (十)室塵蟎。 答: (一)B、(二)A、(三)A、(四)C、(五)C、(六)A、(七)A、(八)A、(九)A、(十)B 第十題題目:使用可燃性氣體測定器測定時,如指針指在30%LEL位置,而該可燃性氣體之爆炸下限(LEL)如為1%時,則此氣體在環境中之濃度約為多少%?(10分;應列出計算式) 答: 氣體濃度=爆炸下限濃度×測定器讀值=1%×30%=0.3%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答案102.03.24第68次 第一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除該法所列舉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各種事業外,中央主管機關亦得就事業之何部分指定適用?(4分) (二)勞工如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時,得向那些對象申訴?(3分) (三)某位勞工經健康檢查發現其因職業原因導致不能適應原有工作時,雇主應採何種措施?(3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 (三)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適用範圍): 本法適用於各業。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其適用本法之部分規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違反有關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時勞工之申訴權): 工作者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一、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   二、疑似罹患職業病。   三、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   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確認前項雇主所採取之預防及處置措施,得實施調查。   前項之調查,必要時得通知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參與。   雇主不得對第一項申訴之工作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二十一條(雇主應依健康檢查結果採取健康管理分級措施) 雇主依前條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健康檢查發現勞工有異常情形者,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其經醫師健康評估結果,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雇主應依前條檢查結果及個人健康注意事項,彙編成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並不得作為健康管理目的以外之用途。   前二項有關健康管理措施、檢查手冊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題題目: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規定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大致可分為管理職類及技術職類,其中針對營造作業所訂定的主管類教育訓練有那些?請列舉5項。(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第一項:一、擋土支撐作業主管。二、露天開挖作業主管。三、模板支撐作業主管。四、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五、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七、鋼構組配作業主管。八、屋頂作業主管。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 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二、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三、模板支撐作業主管。 四、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 五、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 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 七、鋼構組配作業主管。 八、屋頂作業主管。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八之規定。 第三題題目:某工廠之生產線配置有空壓機、傳動馬達、傳動鏈條等,屬於會產生噪音之工作場所。請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回答下述問題: (一)若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施?(2分) (二)若噪音超過90分貝,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拖?(8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一)表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且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一百四十分貝之衝擊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貝之連續性噪音。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 雇主對於發生噪音之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勞工工作場所因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九十分貝時,雇主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一)表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且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一百四十分貝之衝擊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貝之連續性噪音;對於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八十五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時,雇主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第四題題目:某農產品加工公司勞工人數1,500人,已設安全衛生部門,並置有甲種勞工安全業務主管、勞工安全管理師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請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分別說明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之職責。(4分) (二)該公司屬第一類事業,應訂定那些安全衛生管理文件?(請至少列舉3種,6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第一項第四款:主管及督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第一項第五款: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第一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第二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5條第二項:承攬管理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6條第一項:緊急狀況預防。 第五題題目:(一)某工廠所使用之機械設備包括: 1.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 2.研磨機 3.離心機械 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其各應裝設何種安全防護裝置?(6分) (二)雇主對於滾輾橡膠之滾輾機,應設置何種裝置,當災害發生時,使被害者能自行易於操縱,以降低災害程度?(4分) 答: (一) 1.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七十八條:應設護圍、導輪等設備。 2.研磨機: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六十三條:應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 3.離心機械: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七十三條:應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 第六題題目:張老闆為擴大產能,購買一間廠房,想把廁所之一面隔間牆及柱拆除。請問張老闆於拆除作業時,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應特別注意那些事項?(10分) 答: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一、自上至下,逐次拆除。二、拆除無支撐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以適當支撐或控制,避免其任意倒塌。三、以拉倒方式進行拆除時,應使勞工站立於作業區外,並防範破片之飛擊。四、無法設置作業區時,應設置承受臺、施工架或採取適當防範措施。五、以人工方式切割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採取防止粉塵之適當措施。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一百六十一條: 雇主於拆除結構物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自上至下,逐次拆除。 二、拆除無支撐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以適當支撐或控制,避免其任意倒塌。 三、以拉倒方式進行拆除時,應使勞工站立於作業區外,並防範破片之飛擊。 四、無法設置作業區時,應設置承受臺、施工架或採取適當防範措施。 五、以人工方式切割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採取防止粉塵之適當措施。 第七題題目:靜電之火花放電,常引起環境之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之蒸氣或粉塵發生火災爆炸,請列舉5種預防靜電災害之方法。(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 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一、灌注、卸收危險物於液槽車、儲槽、油桶等之設備。 二、收存危險物之液槽車、儲槽、油桶等設備。 三、塗敷含有易燃液體之塗料、粘接劑等之設備。 四、以乾燥設備中,從事加熱乾燥危險物或會生其他危險物之乾燥物及其附屬設備。 五、易燃粉狀固體輸送、篩分等之設備。 六、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 第八題題目:防止有害物質危害之方法,可從A.發生源、B.傳播途徑、及C.暴露者等三處著手,請問下列各方法分屬上述何者?請依序回答。(本題各小項均為單選,答題方式如:(一)A、(二)B……) (10分) (一)設置整體換氣裝置。 (二)設置局部排氣裝置。 (三)製程之密閉。 (四)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擴大發生源與接受者之距離。 (六)以低毒性、低危害性物料取代。 (七)實施輪班制度,減少暴露時間。 (八)製程之隔離。 (九)使用正確有效之個人防護具。 (十)變更製程方法、作業程序。 答: (一)B、(二)A、(三)A、(四)C、(五)B、(六)A、(七)C、(八)A、(九)C、(十)A 第九題題目:生物性危害可概分成A.感染、B.過敏、及C.中毒等三大類。請問下列各危害分屬上述何者?請依序回答。(本題各小項均為單選,答題方式如:(一)A、(二)B……)(10分) (一)花粉熱。 (二)退伍軍人病。 (三)SARS。 (四)細菌內毒素。 (五)黴菌毒素。 (六)愛滋病(AIDS)。 (七)禽流感。 (八)針扎。 (九)鉤蟲症。 (十)室塵蟎。 答: (一)B、(二)A、(三)A、(四)C、(五)C、(六)A、(七)A、(八)A、(九)A、(十)B 第十題題目:使用可燃性氣體測定器測定時,如指針指在30%LEL位置,而該可燃性氣體之爆炸下限(LEL)如為1%時,則此氣體在環境中之濃度約為多少%?(10分;應列出計算式) 答: 氣體濃度=爆炸下限濃度×測定器讀值=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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