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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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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102.11.10第70次 第一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回答下列問題: (一)為使勞工周知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相關規定時,雇主得以何種方式宣導?(請列舉4種,4分) (二)雇主實施作業環境測定時,應僱用或委由何者辦理?(6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四十條:雇主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宣導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時,得以教育、公告、分發印刷品、集會報告、電子郵件、網際網路或其他足使勞工周知之方式為之。 (二) 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一項:一、甲級化學性因子監測人員。二、甲級物理性因子監測人員。三、乙級化學性因子監測人員。四、乙級物理性因子監測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四十條: 雇主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宣導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時,得以教育、公告、分發印刷品、集會報告、電子郵件、網際網路或其他足使勞工周知之方式為之。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四條: 本辦法之作業環境監測人員(以下簡稱監測人員),其分類及資格如下: 一、甲級化學性因子監測人員,為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 (一)工礦衛生技師證書。 (二)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技術士證照。 (三)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作業環境測定服務人員證明並經講習。 二、甲級物理性因子監測人員,為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 (一)工礦衛生技師證書。 (二)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技術士證照。 (三)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作業環境測定服務人員證明並經講習。 三、乙級化學性因子監測人員,為領有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技術 士證照者。 四、乙級物理性因子監測人員,為領有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技術 士證照者。 本辦法施行前,已領有作業環境測定技術士證照者,可繼續從事作業環境監測業務。 第二題題目:請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事業單位應如何置急救人員?(6分) (二)前項急救人員不得有那些健康缺失項目,以免妨礙急救事宜。(請至少列出4項,4分) 答: (一)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第四項:第一項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置一人。 (二)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第二項:失聰、色盲、心臟病、兩眼裸視或矯正視力後均在零 點六以下與失能等體能及健康不良。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 事業單位應參照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況及勞工人數,依附表六之規定,備置足夠急救藥品及器材,並置合格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宜。但已具有急救功能之醫療保健服務業,不在此限。 前項急救人員不得有失聰、色盲、心臟病、兩眼裸視或矯正視力後均在零點六以下與失能等體能及健康不良,足以妨礙急救事宜者。 第一項備置之急救藥品及器材,應置於適當固定處所,至少每六個月定期檢查並保持清潔。對於被污染或失效之物品,應隨時予以更換及補充。 第一項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置一人。 急救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合格之人員,代理其職務。 第三題題目:一般道路常見到露天開挖工程,對於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請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如垂直開挖深度達1.5公尺以上,雇主除應指定何人於現場指揮勞工作業?(2分)。 (二)雇主應依地質及環境狀況採取何種設施,以防止崩塌、倒塌或土石飛落?(至少列舉4種,8分) 答: (一)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六十六條: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二)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7條:設置適當擋土支撐、反循環樁、連續壁、邊坡保護等方法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六十六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止土石崩塌,應指定專人,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但垂直開挖深度達一.五公尺以上者,應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三、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 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措施。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7條: 雇主對於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應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反循環樁、連續壁、邊坡保護等方法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 第四題題目:請依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指引,回答下列問題: (一)事業單位所建立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應包括那5要素?(5分) (二)所稱「與工作有關的傷病和不健康(ill health)」之定義為何?(5分) 答: (一) 依「國家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第四條:政策、組織設計、規劃與實施、評估和改善措施五個主要要素。 (二) 依「國家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第3.21條:作業時因暴露於化學性、生物性、物理性或人體工學的環境下,或因作業組織和心理等因素的作用而對健康產生的負面影響。 第五題題目: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所稱可燃性氣體係指那些物質?(請至少列出5項,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十五條:一、氫。二、乙炔、乙烯。三、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四、其他於一大氣壓下、攝氏十五度時,具有可燃性之氣體。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十五條: 本規則所稱可燃性氣體,指下列危險物: 一、氫。 二、乙炔、乙烯。 三、甲烷、乙烷、丙烷、丁烷。 四、其他於一大氣壓下、攝氏十五度時,具有可燃性之氣體。 第六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高差超過幾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雇主應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2分) (二)若使用移動梯當成勞工之上下設備時,移動梯應符合那些安全規定?(8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一.五公尺。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現象。三、寬度應在三十公分以上。四、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第七題題目:(一)小陳要使用研磨機研磨車刀時,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對研磨機之使用,雇主應遵守那些安全規定?(8分) (二)前項作業後,小陳要清除研磨機上之鐵屑,除停機外,為防止其他人誤起動,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施?(2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2條:一、研磨輪應採用經速率試驗合格且有明確記載最高使用周速度者。二、規定研磨機之使用不得超過規定最高使用周速度。三、規定研磨輪使用,除該研磨輪為側用外,不得使用側面。四、規定研磨機使用,應於每日作業開始前試轉一分鐘以上,研磨輪更換時應先檢驗有無裂痕,並在防護罩下試轉三分鐘以上。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2條: 雇主對於研磨機之使用,應依下列規定: 一、研磨輪應採用經速率試驗合格且有明確記載最高使用周速度者。 二、規定研磨機之使用不得超過規定最高使用周速度。 三、規定研磨輪使用,除該研磨輪為側用外,不得使用側面。 四、規定研磨機使用,應於每日作業開始前試轉一分鐘以上,研磨輪更換時應先檢驗有無裂痕,並在防護罩下試轉三分鐘以上。 前項第一款之速率試驗,應按最高使用周速度增加百分之五十為之。直徑不滿十公分之研磨輪得免予速率試驗。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前項機械停止運轉時,有彈簧等彈性元件、液壓、氣壓或真空蓄能等殘壓引起之危險者,雇主應採釋壓、關斷或阻隔等適當設備或措施。 第一項工作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者,雇主應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對連續送料生產機組等,其部分單元停機有困難,且危險部分無法設置護罩或護圍者,雇主應設置具有安全機能設計之裝置,或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及書面確 認作業方式之安全性,並指派現場主管在場監督。 第八題題目:(一)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規定,雇主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有關氣罩、導管、排氣機及排氣口之規定,分別為何?(8分) (二)前項4種裝置中,那一種有例外排除之規定?(2分) 答: (一) 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5條:雇主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氣罩宜設置於每一粉塵發生源,如採外裝型氣罩者,應儘量接近發生源。二、導管長度宜儘量縮短,肘管數應儘量減少,並於適當位置開啟易於清掃及測定之清潔口及測定孔。三、局部排氣裝置之排氣機,應置於空氣清淨裝置後之位置。四、排氣口應設於室外。 (二) 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5條第一項第四款:移動式局部排氣裝置或設置於附表一乙欄(七)所列之特定粉塵發生源之局部排氣裝置設置過濾除塵方式或靜電除塵方式者,不在此限。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5條: 雇主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應依下列之規定: 一、氣罩宜設置於每一粉塵發生源,如採外裝型氣罩者,應儘量接近發生源。 二、導管長度宜儘量縮短,肘管數應儘量減少,並於適當位置開啟易於清掃及測定之清潔口及測定孔。 三、局部排氣裝置之排氣機,應置於空氣清淨裝置後之位置。 四、排氣口應設於室外。但移動式局部排氣裝置或設置於附表一乙欄(七)所列之特定粉塵發生源之局部排氣裝置設置過濾除塵方式或靜電除塵方式者,不在此限。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第九題題目:針對化學性因子危害之預防,可從發生源、傳播路徑及暴露者採取對策,試列出5項有關傳播路徑方面之對策。(10分) 答: (一)保持廠場整潔,避免二次發生源之發生。 (二)設置整體換氣裝置,稀釋有害物濃度。 (三)供給必要之新鮮空氣稀釋換氣。 (四)擴大發生源與接受者之距離,如自動化、遙控,以減少不必要之人員曝露。 (五)自動偵測監視裝置之設置以提出警訊,減少人員曝露。 (六)作業場所之整理整頓,減少作業振動再發散。 第十題題目:某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每小時四氯化碳消費量為5公斤,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試問: (一)四氯化碳是屬何種有機溶劑?(2分) (二)其需要之換氣能力,應為每分鐘多少立方公尺換氣量?(8分;應列出計算式) 答: (一) 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7條:附表一 有機溶劑:第一種有機溶劑。 (二) 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5條第二項:附表四 整體換氣裝置之換氣能力及其計算方法:每分鐘換氣量=作業時間內一小時之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消費量×0.3。 單位:每分鐘換氣量之單位為立方公尺,作業時間內一小時之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消費量之單位為公克。 5kg/hr×1000g/kg×0.3=1500m3/min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102.11.10第70次 第一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回答下列問題: (一)為使勞工周知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相關規定時,雇主得以何種方式宣導?(請列舉4種,4分) (二)雇主實施作業環境測定時,應僱用或委由何者辦理?(6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四十條:雇主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宣導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時,得以教育、公告、分發印刷品、集會報告、電子郵件、網際網路或其他足使勞工周知之方式為之。 (二) 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一項:一、甲級化學性因子監測人員。二、甲級物理性因子監測人員。三、乙級化學性因子監測人員。四、乙級物理性因子監測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四十條: 雇主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宣導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時,得以教育、公告、分發印刷品、集會報告、電子郵件、網際網路或其他足使勞工周知之方式為之。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四條: 本辦法之作業環境監測人員(以下簡稱監測人員),其分類及資格如下: 一、甲級化學性因子監測人員,為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 (一)工礦衛生技師證書。 (二)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技術士證照。 (三)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作業環境測定服務人員證明並經講習。 二、甲級物理性因子監測人員,為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 (一)工礦衛生技師證書。 (二)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技術士證照。 (三)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作業環境測定服務人員證明並經講習。 三、乙級化學性因子監測人員,為領有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技術 士證照者。 四、乙級物理性因子監測人員,為領有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技術 士證照者。 本辦法施行前,已領有作業環境測定技術士證照者,可繼續從事作業環境監測業務。 第二題題目:請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事業單位應如何置急救人員?(6分) (二)前項急救人員不得有那些健康缺失項目,以免妨礙急救事宜。(請至少列出4項,4分) 答: (一)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第四項:第一項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置一人。 (二)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第二項:失聰、色盲、心臟病、兩眼裸視或矯正視力後均在零 點六以下與失能等體能及健康不良。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六條: 事業單位應參照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況及勞工人數,依附表六之規定,備置足夠急救藥品及器材,並置合格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宜。但已具有急救功能之醫療保健服務業,不在此限。 前項急救人員不得有失聰、色盲、心臟病、兩眼裸視或矯正視力後均在零點六以下與失能等體能及健康不良,足以妨礙急救事宜者。 第一項備置之急救藥品及器材,應置於適當固定處所,至少每六個月定期檢查並保持清潔。對於被污染或失效之物品,應隨時予以更換及補充。 第一項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置一人。 急救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合格之人員,代理其職務。 第三題題目:一般道路常見到露天開挖工程,對於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請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如垂直開挖深度達1.5公尺以上,雇主除應指定何人於現場指揮勞工作業?(2分)。 (二)雇主應依地質及環境狀況採取何種設施,以防止崩塌、倒塌或土石飛落?(至少列舉4種,8分) 答: (一)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六十六條: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二)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7條:設置適當擋土支撐、反循環樁、連續壁、邊坡保護等方法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六十六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止土石崩塌,應指定專人,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但垂直開挖深度達一.五公尺以上者,應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 三、監督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 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措施。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7條: 雇主對於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應依地質及環境狀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反循環樁、連續壁、邊坡保護等方法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 第四題題目:請依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指引,回答下列問題: (一)事業單位所建立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應包括那5要素?(5分) (二)所稱「與工作有關的傷病和不健康(ill health)」之定義為何?(5分) 答: (一) 依「國家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第四條:政策、組織設計、規劃與實施、評估和改善措施五個主要要素。 (二) 依「國家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第3.21條:作業時因暴露於化學性、生物性、物理性或人體工學的環境下,或因作業組織和心理等因素的作用而對健康產生的負面影響。 第五題題目: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所稱可燃性氣體係指那些物質?(請至少列出5項,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十五條:一、氫。二、乙炔、乙烯。三、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四、其他於一大氣壓下、攝氏十五度時,具有可燃性之氣體。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十五條: 本規則所稱可燃性氣體,指下列危險物: 一、氫。 二、乙炔、乙烯。 三、甲烷、乙烷、丙烷、丁烷。 四、其他於一大氣壓下、攝氏十五度時,具有可燃性之氣體。 第六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高差超過幾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雇主應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2分) (二)若使用移動梯當成勞工之上下設備時,移動梯應符合那些安全規定?(8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一.五公尺。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現象。三、寬度應在三十公分以上。四、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第七題題目:(一)小陳要使用研磨機研磨車刀時,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對研磨機之使用,雇主應遵守那些安全規定?(8分) (二)前項作業後,小陳要清除研磨機上之鐵屑,除停機外,為防止其他人誤起動,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施?(2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2條:一、研磨輪應採用經速率試驗合格且有明確記載最高使用周速度者。二、規定研磨機之使用不得超過規定最高使用周速度。三、規定研磨輪使用,除該研磨輪為側用外,不得使用側面。四、規定研磨機使用,應於每日作業開始前試轉一分鐘以上,研磨輪更換時應先檢驗有無裂痕,並在防護罩下試轉三分鐘以上。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62條: 雇主對於研磨機之使用,應依下列規定: 一、研磨輪應採用經速率試驗合格且有明確記載最高使用周速度者。 二、規定研磨機之使用不得超過規定最高使用周速度。 三、規定研磨輪使用,除該研磨輪為側用外,不得使用側面。 四、規定研磨機使用,應於每日作業開始前試轉一分鐘以上,研磨輪更換時應先檢驗有無裂痕,並在防護罩下試轉三分鐘以上。 前項第一款之速率試驗,應按最高使用周速度增加百分之五十為之。直徑不滿十公分之研磨輪得免予速率試驗。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前項機械停止運轉時,有彈簧等彈性元件、液壓、氣壓或真空蓄能等殘壓引起之危險者,雇主應採釋壓、關斷或阻隔等適當設備或措施。 第一項工作必須在運轉狀態下施行者,雇主應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對連續送料生產機組等,其部分單元停機有困難,且危險部分無法設置護罩或護圍者,雇主應設置具有安全機能設計之裝置,或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及書面確 認作業方式之安全性,並指派現場主管在場監督。 第八題題目:(一)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規定,雇主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有關氣罩、導管、排氣機及排氣口之規定,分別為何?(8分) (二)前項4種裝置中,那一種有例外排除之規定?(2分) 答: (一) 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5條:雇主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應依下列之規定:一、氣罩宜設置於每一粉塵發生源,如採外裝型氣罩者,應儘量接近發生源。二、導管長度宜儘量縮短,肘管數應儘量減少,並於適當位置開啟易於清掃及測定之清潔口及測定孔。三、局部排氣裝置之排氣機,應置於空氣清淨裝置後之位置。四、排氣口應設於室外。 (二) 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5條第一項第四款:移動式局部排氣裝置或設置於附表一乙欄(七)所列之特定粉塵發生源之局部排氣裝置設置過濾除塵方式或靜電除塵方式者,不在此限。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15條: 雇主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應依下列之規定: 一、氣罩宜設置於每一粉塵發生源,如採外裝型氣罩者,應儘量接近發生源。 二、導管長度宜儘量縮短,肘管數應儘量減少,並於適當位置開啟易於清掃及測定之清潔口及測定孔。 三、局部排氣裝置之排氣機,應置於空氣清淨裝置後之位置。 四、排氣口應設於室外。但移動式局部排氣裝置或設置於附表一乙欄(七)所列之特定粉塵發生源之局部排氣裝置設置過濾除塵方式或靜電除塵方式者,不在此限。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第九題題目:針對化學性因子危害之預防,可從發生源、傳播路徑及暴露者採取對策,試列出5項有關傳播路徑方面之對策。(10分) 答: (一)保持廠場整潔,避免二次發生源之發生。 (二)設置整體換氣裝置,稀釋有害物濃度。 (三)供給必要之新鮮空氣稀釋換氣。 (四)擴大發生源與接受者之距離,如自動化、遙控,以減少不必要之人員曝露。 (五)自動偵測監視裝置之設置以提出警訊,減少人員曝露。 (六)作業場所之整理整頓,減少作業振動再發散。 第十題題目:某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每小時四氯化碳消費量為5公斤,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規定,試問: (一)四氯化碳是屬何種有機溶劑?(2分) (二)其需要之換氣能力,應為每分鐘多少立方公尺換氣量?(8分;應列出計算式) 答: (一) 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7條:附表一 有機溶劑:第一種有機溶劑。 (二) 依「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5條第二項:附表四 整體換氣裝置之換氣能力及其計算方法:每分鐘換氣量=作業時間內一小時之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消費量×0.3。 單位:每分鐘換氣量之單位為立方公尺,作業時間內一小時之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消費量之單位為公克。 5kg/hr×1000g/kg×0.3=1500m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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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答案102.07.21第69次 第一題題目:試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解釋下列名詞:(10分) (一)車輛機械。(2分) (二)總和傷害指數。(2分) (三)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3分) (四)職業災害定義中所稱「職業上原因」。(3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六條第一項:係指能以動力驅動且自行活動於非特定場所之車輛、車輛系營建機械、堆高機等。 (二) 失能傷害頻率(FR)與失能傷害嚴重率(SR)相乘積除以一千的平方根。 (三)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一、高溫作業。二、噪音作業。三、游離輻射作業。四、異常氣壓作業。五、鉛作業。六、四烷基鉛作業。七、粉塵作業。八、有機溶劑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九、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十、黃磷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十一、聯啶或巴拉刈之製造作業。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 (四)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六條: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六條: 本規則所稱車輛機械,係指能以動力驅動且自行活動於非特定場所之車輛、車輛系營建機械、堆高機等。 前項所稱車輛系營建機械,係指推土機、平土機、鏟土機、碎物積裝機、刮運機、鏟刮機等地面搬運、裝卸用營建機械及動力鏟、牽引鏟、拖斗挖泥機、挖土斗、斗式掘削機、挖溝機等掘削用營建機械及打椿機、拔椿機、鑽土機、轉鑽機、鑽孔機、地鑽、夯實機、混凝土泵送車等基礎工程用營建機械。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指下列作業: 一、高溫作業。 二、噪音作業。 三、游離輻射作業。 四、異常氣壓作業。 五、鉛作業。 六、四烷基鉛作業。 七、粉塵作業。 八、有機溶劑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九、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十、黃磷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十一、聯啶或巴拉刈之製造作業。 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六條: 本法第二條第五款所稱職業上原因,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第二題題目:某工廠設有多部固定式起重機,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雇主對該固定式起重機應每月定期實施檢查,請問其應檢查那些裝置及設備有無損傷或異常?(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一款:一、過捲預防裝置、警報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異常。二、鋼索及吊鏈有無損傷。三、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四、配線、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及控制裝置有無異常。五、對於纜索固定式起重機之鋼纜等及絞車裝置有無異常。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雇主對固定式起重機,應每年就該機械之整體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雇主對前項之固定式起重機,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過捲預防裝置、警報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二、鋼索及吊鏈有無損傷。 三、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 四、配線、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及控制裝置有無異常。 五、對於纜索固定式起重機之鋼纜等及絞車裝置有無異常。 前項檢查於輻射區及高溫區,停用超過一個月者得免實施。惟再度使用時,仍應為之。 第三題題目:(一)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對在職教育訓練規定,請說明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急救人員各應接受之訓練頻率及時數。(4分) (二)雇主辦理急救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應於幾日前(2分)檢附那些文件(4分),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答: (一) 1.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第三項:每二年 至少六小時。 2.急救人員: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第三項:每三年至少三小時。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十五日。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一、教育訓練計畫報備書(格式六)。二、教育訓練課程表(格式七)。三、講師概況(格式八)。四、學員名冊(格式九)。五、負責之專責輔導員名單。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一條: 訓練單位辦理第三條至第十五條之教育訓練者,應於十五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一、教育訓練計畫報備書(格式六)。 二、教育訓練課程表(格式七)。 三、講師概況(格式八)。 四、學員名冊(格式九)。 五、負責之專責輔導員名單。 前項訓練課程,學科、術科每日上課時數,不得逾八小時,術科實習應於日間實施,學科得於夜間辦理。但夜間上課每日以三小時為原則,惟不得超過午後十時。 第一項文件如有變動,應檢附變更事項於開訓前一日,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第四題題目:適當的執行風險評估,可協助廠場建置完整妥適的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有效預防或減少災害發生。試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技術指引,說明風險評估之作業流程。(10分) 答: (一)辦識出有的作業或工程。(二)辨識危害及後果。(三)確認現有防護設施。(四)評估危害的風險。(五)採取降低風險的控制措施。(六)確認採取控制措施後的殘餘風險。(七)其他相關事項。 第五題題目: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時,應採取下列災害防止措施,請列出其優先順序?(請以英文代號答題,10分) A. 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昇降設備或防墜設施。 B. 使勞工佩掛安全帶。 C. 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以減少高處作業項目。 D. 設置警示線系統、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 E. 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 答: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十七條:C、A、E、B、D。 第六題題目:依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規定,動力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或安全裝置,其中安全裝置包括那5種型式?(10分) 答: 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六條第一項:一、連鎖防護式安全裝置。二、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三、感應式安全裝置。四、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 第七題題目:火災爆炸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防爆性能構造,請列舉5 種電氣設備防爆構造。(10分) 答: 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第二百九十六條:一、油浸防爆構造。二、耐壓防爆構造。三、內壓防爆構造。四、增加安全防爆構造。五、特殊防爆構造。 第八題題目:依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請問下列危害物質應標示之危害圖式為何?請以下列各危害圖式之英文代號答題,不用畫圖。(10分) (一) 易燃氣膠。 (二) 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第1 級。 (三) 自熱物質。 (四) 有機過氧化物 A 型。 (五) 致癌物質。 答: (一)G (二)A (三)G (四)H (五)D 第九題題目:依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請列舉5 種促發此類疾病之工作負荷型態。(10分) 答: (1)不規則的工作(2)工作時間長的工作(3)經常出差的工作(4)輪班工作或夜班工作(5)工作環境(異常溫度環境、噪音、時差)(6)伴隨精神緊張的工作,詳如表三。 第十題題目:距離一雷達天線1公尺所測得之電磁波通量密度(flux density)為90 mW/cm2。在距離雷達天線為3公尺時之電磁波通量密度應為多少mW/cm2?(10分;應列出計算過程) 答: 因電磁波通量密度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所以增加至3公尺時,此XmW/cm2變為1/9。 X=90mW/cm2 ×1/9=10 mW/cm2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答案102.07.21第69次 第一題題目:試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解釋下列名詞:(10分) (一)車輛機械。(2分) (二)總和傷害指數。(2分) (三)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3分) (四)職業災害定義中所稱「職業上原因」。(3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六條第一項:係指能以動力驅動且自行活動於非特定場所之車輛、車輛系營建機械、堆高機等。 (二) 失能傷害頻率(FR)與失能傷害嚴重率(SR)相乘積除以一千的平方根。 (三)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一、高溫作業。二、噪音作業。三、游離輻射作業。四、異常氣壓作業。五、鉛作業。六、四烷基鉛作業。七、粉塵作業。八、有機溶劑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九、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十、黃磷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十一、聯啶或巴拉刈之製造作業。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 (四)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六條: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六條: 本規則所稱車輛機械,係指能以動力驅動且自行活動於非特定場所之車輛、車輛系營建機械、堆高機等。 前項所稱車輛系營建機械,係指推土機、平土機、鏟土機、碎物積裝機、刮運機、鏟刮機等地面搬運、裝卸用營建機械及動力鏟、牽引鏟、拖斗挖泥機、挖土斗、斗式掘削機、挖溝機等掘削用營建機械及打椿機、拔椿機、鑽土機、轉鑽機、鑽孔機、地鑽、夯實機、混凝土泵送車等基礎工程用營建機械。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 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指下列作業: 一、高溫作業。 二、噪音作業。 三、游離輻射作業。 四、異常氣壓作業。 五、鉛作業。 六、四烷基鉛作業。 七、粉塵作業。 八、有機溶劑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九、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十、黃磷之製造、處置或使用作業。 十一、聯啶或巴拉刈之製造作業。 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六條: 本法第二條第五款所稱職業上原因,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第二題題目:某工廠設有多部固定式起重機,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雇主對該固定式起重機應每月定期實施檢查,請問其應檢查那些裝置及設備有無損傷或異常?(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一款:一、過捲預防裝置、警報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異常。二、鋼索及吊鏈有無損傷。三、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四、配線、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及控制裝置有無異常。五、對於纜索固定式起重機之鋼纜等及絞車裝置有無異常。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雇主對固定式起重機,應每年就該機械之整體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雇主對前項之固定式起重機,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過捲預防裝置、警報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二、鋼索及吊鏈有無損傷。 三、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 四、配線、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及控制裝置有無異常。 五、對於纜索固定式起重機之鋼纜等及絞車裝置有無異常。 前項檢查於輻射區及高溫區,停用超過一個月者得免實施。惟再度使用時,仍應為之。 第三題題目:(一)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對在職教育訓練規定,請說明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急救人員各應接受之訓練頻率及時數。(4分) (二)雇主辦理急救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應於幾日前(2分)檢附那些文件(4分),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答: (一) 1.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第三項:每二年 至少六小時。 2.急救人員: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第三項:每三年至少三小時。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十五日。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一、教育訓練計畫報備書(格式六)。二、教育訓練課程表(格式七)。三、講師概況(格式八)。四、學員名冊(格式九)。五、負責之專責輔導員名單。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二十一條: 訓練單位辦理第三條至第十五條之教育訓練者,應於十五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一、教育訓練計畫報備書(格式六)。 二、教育訓練課程表(格式七)。 三、講師概況(格式八)。 四、學員名冊(格式九)。 五、負責之專責輔導員名單。 前項訓練課程,學科、術科每日上課時數,不得逾八小時,術科實習應於日間實施,學科得於夜間辦理。但夜間上課每日以三小時為原則,惟不得超過午後十時。 第一項文件如有變動,應檢附變更事項於開訓前一日,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第四題題目:適當的執行風險評估,可協助廠場建置完整妥適的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有效預防或減少災害發生。試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技術指引,說明風險評估之作業流程。(10分) 答: (一)辦識出有的作業或工程。(二)辨識危害及後果。(三)確認現有防護設施。(四)評估危害的風險。(五)採取降低風險的控制措施。(六)確認採取控制措施後的殘餘風險。(七)其他相關事項。 第五題題目: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時,應採取下列災害防止措施,請列出其優先順序?(請以英文代號答題,10分) A. 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昇降設備或防墜設施。 B. 使勞工佩掛安全帶。 C. 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以減少高處作業項目。 D. 設置警示線系統、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 E. 設置護欄、護蓋、安全網。 答: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十七條:C、A、E、B、D。 第六題題目:依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規定,動力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或安全裝置,其中安全裝置包括那5種型式?(10分) 答: 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六條第一項:一、連鎖防護式安全裝置。二、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三、感應式安全裝置。四、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 第七題題目:火災爆炸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防爆性能構造,請列舉5 種電氣設備防爆構造。(10分) 答: 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第二百九十六條:一、油浸防爆構造。二、耐壓防爆構造。三、內壓防爆構造。四、增加安全防爆構造。五、特殊防爆構造。 第八題題目:依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請問下列危害物質應標示之危害圖式為何?請以下列各危害圖式之英文代號答題,不用畫圖。(10分) (一) 易燃氣膠。 (二) 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第1 級。 (三) 自熱物質。 (四) 有機過氧化物 A 型。 (五) 致癌物質。 答: (一)G (二)A (三)G (四)H (五)D 第九題題目:依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請列舉5 種促發此類疾病之工作負荷型態。(10分) 答: (1)不規則的工作(2)工作時間長的工作(3)經常出差的工作(4)輪班工作或夜班工作(5)工作環境(異常溫度環境、噪音、時差)(6)伴隨精神緊張的工作,詳如表三。 第十題題目:距離一雷達天線1公尺所測得之電磁波通量密度(flux density)為90 mW/cm2。在距離雷達天線為3公尺時之電磁波通量密度應為多少mW/cm2?(10分;應列出計算過程) 答: 因電磁波通量密度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所以增加至3公尺時,此XmW/cm2變為1/9。 X=90mW/cm2 ×1/9=10 mW/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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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答案102.03.24第68次 第一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除該法所列舉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各種事業外,中央主管機關亦得就事業之何部分指定適用?(4分) (二)勞工如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時,得向那些對象申訴?(3分) (三)某位勞工經健康檢查發現其因職業原因導致不能適應原有工作時,雇主應採何種措施?(3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 (三)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適用範圍): 本法適用於各業。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其適用本法之部分規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違反有關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時勞工之申訴權): 工作者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一、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   二、疑似罹患職業病。   三、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   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確認前項雇主所採取之預防及處置措施,得實施調查。   前項之調查,必要時得通知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參與。   雇主不得對第一項申訴之工作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二十一條(雇主應依健康檢查結果採取健康管理分級措施) 雇主依前條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健康檢查發現勞工有異常情形者,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其經醫師健康評估結果,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雇主應依前條檢查結果及個人健康注意事項,彙編成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並不得作為健康管理目的以外之用途。   前二項有關健康管理措施、檢查手冊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題題目: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規定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大致可分為管理職類及技術職類,其中針對營造作業所訂定的主管類教育訓練有那些?請列舉5項。(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第一項:一、擋土支撐作業主管。二、露天開挖作業主管。三、模板支撐作業主管。四、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五、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七、鋼構組配作業主管。八、屋頂作業主管。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 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二、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三、模板支撐作業主管。 四、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 五、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 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 七、鋼構組配作業主管。 八、屋頂作業主管。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八之規定。 第三題題目:某工廠之生產線配置有空壓機、傳動馬達、傳動鏈條等,屬於會產生噪音之工作場所。請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回答下述問題: (一)若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施?(2分) (二)若噪音超過90分貝,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拖?(8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一)表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且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一百四十分貝之衝擊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貝之連續性噪音。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 雇主對於發生噪音之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勞工工作場所因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九十分貝時,雇主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一)表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且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一百四十分貝之衝擊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貝之連續性噪音;對於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八十五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時,雇主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第四題題目:某農產品加工公司勞工人數1,500人,已設安全衛生部門,並置有甲種勞工安全業務主管、勞工安全管理師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請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分別說明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之職責。(4分) (二)該公司屬第一類事業,應訂定那些安全衛生管理文件?(請至少列舉3種,6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第一項第四款:主管及督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第一項第五款: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第一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第二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5條第二項:承攬管理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6條第一項:緊急狀況預防。 第五題題目:(一)某工廠所使用之機械設備包括: 1.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 2.研磨機 3.離心機械 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其各應裝設何種安全防護裝置?(6分) (二)雇主對於滾輾橡膠之滾輾機,應設置何種裝置,當災害發生時,使被害者能自行易於操縱,以降低災害程度?(4分) 答: (一) 1.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七十八條:應設護圍、導輪等設備。 2.研磨機: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六十三條:應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 3.離心機械: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七十三條:應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 第六題題目:張老闆為擴大產能,購買一間廠房,想把廁所之一面隔間牆及柱拆除。請問張老闆於拆除作業時,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應特別注意那些事項?(10分) 答: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一、自上至下,逐次拆除。二、拆除無支撐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以適當支撐或控制,避免其任意倒塌。三、以拉倒方式進行拆除時,應使勞工站立於作業區外,並防範破片之飛擊。四、無法設置作業區時,應設置承受臺、施工架或採取適當防範措施。五、以人工方式切割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採取防止粉塵之適當措施。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一百六十一條: 雇主於拆除結構物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自上至下,逐次拆除。 二、拆除無支撐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以適當支撐或控制,避免其任意倒塌。 三、以拉倒方式進行拆除時,應使勞工站立於作業區外,並防範破片之飛擊。 四、無法設置作業區時,應設置承受臺、施工架或採取適當防範措施。 五、以人工方式切割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採取防止粉塵之適當措施。 第七題題目:靜電之火花放電,常引起環境之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之蒸氣或粉塵發生火災爆炸,請列舉5種預防靜電災害之方法。(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 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一、灌注、卸收危險物於液槽車、儲槽、油桶等之設備。 二、收存危險物之液槽車、儲槽、油桶等設備。 三、塗敷含有易燃液體之塗料、粘接劑等之設備。 四、以乾燥設備中,從事加熱乾燥危險物或會生其他危險物之乾燥物及其附屬設備。 五、易燃粉狀固體輸送、篩分等之設備。 六、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 第八題題目:防止有害物質危害之方法,可從A.發生源、B.傳播途徑、及C.暴露者等三處著手,請問下列各方法分屬上述何者?請依序回答。(本題各小項均為單選,答題方式如:(一)A、(二)B……) (10分) (一)設置整體換氣裝置。 (二)設置局部排氣裝置。 (三)製程之密閉。 (四)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擴大發生源與接受者之距離。 (六)以低毒性、低危害性物料取代。 (七)實施輪班制度,減少暴露時間。 (八)製程之隔離。 (九)使用正確有效之個人防護具。 (十)變更製程方法、作業程序。 答: (一)B、(二)A、(三)A、(四)C、(五)B、(六)A、(七)C、(八)A、(九)C、(十)A 第九題題目:生物性危害可概分成A.感染、B.過敏、及C.中毒等三大類。請問下列各危害分屬上述何者?請依序回答。(本題各小項均為單選,答題方式如:(一)A、(二)B……)(10分) (一)花粉熱。 (二)退伍軍人病。 (三)SARS。 (四)細菌內毒素。 (五)黴菌毒素。 (六)愛滋病(AIDS)。 (七)禽流感。 (八)針扎。 (九)鉤蟲症。 (十)室塵蟎。 答: (一)B、(二)A、(三)A、(四)C、(五)C、(六)A、(七)A、(八)A、(九)A、(十)B 第十題題目:使用可燃性氣體測定器測定時,如指針指在30%LEL位置,而該可燃性氣體之爆炸下限(LEL)如為1%時,則此氣體在環境中之濃度約為多少%?(10分;應列出計算式) 答: 氣體濃度=爆炸下限濃度×測定器讀值=1%×30%=0.3%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答案102.03.24第68次 第一題題目:請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除該法所列舉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各種事業外,中央主管機關亦得就事業之何部分指定適用?(4分) (二)勞工如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時,得向那些對象申訴?(3分) (三)某位勞工經健康檢查發現其因職業原因導致不能適應原有工作時,雇主應採何種措施?(3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 (三)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條(適用範圍): 本法適用於各業。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其適用本法之部分規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九條(違反有關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時勞工之申訴權): 工作者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一、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   二、疑似罹患職業病。   三、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   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確認前項雇主所採取之預防及處置措施,得實施調查。   前項之調查,必要時得通知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參與。   雇主不得對第一項申訴之工作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第二十一條(雇主應依健康檢查結果採取健康管理分級措施) 雇主依前條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健康檢查發現勞工有異常情形者,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其經醫師健康評估結果,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雇主應依前條檢查結果及個人健康注意事項,彙編成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並不得作為健康管理目的以外之用途。   前二項有關健康管理措施、檢查手冊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題題目: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規定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大致可分為管理職類及技術職類,其中針對營造作業所訂定的主管類教育訓練有那些?請列舉5項。(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第一項:一、擋土支撐作業主管。二、露天開挖作業主管。三、模板支撐作業主管。四、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五、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七、鋼構組配作業主管。八、屋頂作業主管。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 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二、露天開挖作業主管。 三、模板支撐作業主管。 四、隧道等挖掘作業主管。 五、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 六、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 七、鋼構組配作業主管。 八、屋頂作業主管。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八之規定。 第三題題目:某工廠之生產線配置有空壓機、傳動馬達、傳動鏈條等,屬於會產生噪音之工作場所。請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回答下述問題: (一)若勞工8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施?(2分) (二)若噪音超過90分貝,雇主應採取何種措拖?(8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一)表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且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一百四十分貝之衝擊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貝之連續性噪音。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三百條: 雇主對於發生噪音之工作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勞工工作場所因機械設備所發生之聲音超過九十分貝時,雇主應採取工程控制、減少勞工噪音暴露時間,使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不超過(一)表列之規定值或相當之劑量值,且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一百四十分貝之衝擊性噪音或一百十五分貝之連續性噪音;對於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八十五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百分之五十時,雇主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防護具。 第四題題目:某農產品加工公司勞工人數1,500人,已設安全衛生部門,並置有甲種勞工安全業務主管、勞工安全管理師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請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分別說明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與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之職責。(4分) (二)該公司屬第一類事業,應訂定那些安全衛生管理文件?(請至少列舉3種,6分) 答: (一)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第一項第四款:主管及督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第一項第五款: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第一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1條第二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5條第二項:承攬管理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2-6條第一項:緊急狀況預防。 第五題題目:(一)某工廠所使用之機械設備包括: 1.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 2.研磨機 3.離心機械 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其各應裝設何種安全防護裝置?(6分) (二)雇主對於滾輾橡膠之滾輾機,應設置何種裝置,當災害發生時,使被害者能自行易於操縱,以降低災害程度?(4分) 答: (一) 1.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七十八條:應設護圍、導輪等設備。 2.研磨機: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六十三條:應裝置護罩、護蓋或其他適當之安全裝置。 3.離心機械: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七十三條:應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 第六題題目:張老闆為擴大產能,購買一間廠房,想把廁所之一面隔間牆及柱拆除。請問張老闆於拆除作業時,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應特別注意那些事項?(10分) 答: 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一、自上至下,逐次拆除。二、拆除無支撐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以適當支撐或控制,避免其任意倒塌。三、以拉倒方式進行拆除時,應使勞工站立於作業區外,並防範破片之飛擊。四、無法設置作業區時,應設置承受臺、施工架或採取適當防範措施。五、以人工方式切割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採取防止粉塵之適當措施。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一百六十一條: 雇主於拆除結構物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自上至下,逐次拆除。 二、拆除無支撐之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以適當支撐或控制,避免其任意倒塌。 三、以拉倒方式進行拆除時,應使勞工站立於作業區外,並防範破片之飛擊。 四、無法設置作業區時,應設置承受臺、施工架或採取適當防範措施。 五、以人工方式切割牆、柱或其他類似構造物時,應採取防止粉塵之適當措施。 第七題題目:靜電之火花放電,常引起環境之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之蒸氣或粉塵發生火災爆炸,請列舉5種預防靜電災害之方法。(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 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 一、灌注、卸收危險物於液槽車、儲槽、油桶等之設備。 二、收存危險物之液槽車、儲槽、油桶等設備。 三、塗敷含有易燃液體之塗料、粘接劑等之設備。 四、以乾燥設備中,從事加熱乾燥危險物或會生其他危險物之乾燥物及其附屬設備。 五、易燃粉狀固體輸送、篩分等之設備。 六、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 第八題題目:防止有害物質危害之方法,可從A.發生源、B.傳播途徑、及C.暴露者等三處著手,請問下列各方法分屬上述何者?請依序回答。(本題各小項均為單選,答題方式如:(一)A、(二)B……) (10分) (一)設置整體換氣裝置。 (二)設置局部排氣裝置。 (三)製程之密閉。 (四)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擴大發生源與接受者之距離。 (六)以低毒性、低危害性物料取代。 (七)實施輪班制度,減少暴露時間。 (八)製程之隔離。 (九)使用正確有效之個人防護具。 (十)變更製程方法、作業程序。 答: (一)B、(二)A、(三)A、(四)C、(五)B、(六)A、(七)C、(八)A、(九)C、(十)A 第九題題目:生物性危害可概分成A.感染、B.過敏、及C.中毒等三大類。請問下列各危害分屬上述何者?請依序回答。(本題各小項均為單選,答題方式如:(一)A、(二)B……)(10分) (一)花粉熱。 (二)退伍軍人病。 (三)SARS。 (四)細菌內毒素。 (五)黴菌毒素。 (六)愛滋病(AIDS)。 (七)禽流感。 (八)針扎。 (九)鉤蟲症。 (十)室塵蟎。 答: (一)B、(二)A、(三)A、(四)C、(五)C、(六)A、(七)A、(八)A、(九)A、(十)B 第十題題目:使用可燃性氣體測定器測定時,如指針指在30%LEL位置,而該可燃性氣體之爆炸下限(LEL)如為1%時,則此氣體在環境中之濃度約為多少%?(10分;應列出計算式) 答: 氣體濃度=爆炸下限濃度×測定器讀值=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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