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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
有那些危險性工作場所非經勞動檢查機構審查或檢查合格,事業單位不得使勞工在該場所作業? 答: 一、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之工作場所。 二、農藥製造工作場所。 三、爆竹煙火工廠及火藥類製造工作場所。 四、設置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或蒸汽鍋爐,其壓力或容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之工作場所。 五、製造、處置、使用危險物、有害物之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之工作場所。 六、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營造工程之工作場所。 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場所。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那些必要措施?(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使用移動梯時依法令應符那些規定?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現象。三、寬度應在三十公分以上。四、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營造廠僱用勞工125人,請問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應如設置? 答: 1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2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之職掌?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二、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對雇主擬訂之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並審議、協調及建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三、未置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四、置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主管及督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五、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六、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依職權指揮、監督所屬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協調及指導有關人員實施。七、一級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協助一級單位主管擬訂、規劃及推動所屬部門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人員實施。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對於何種機械、設備須實施重點檢查? 答: 1第二種壓力容器。 2捲揚裝置。 3局部排氣裝置或除塵裝置。 4異常氣壓之輸氣設備。 5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 承攬人用之機械、設備由原事業單位提供,請問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應由誰實施?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於有必要時得由承攬人或再承攬人會同實施。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第三項: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如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具有實施之能力時,得以書面約定由承攬人或再承攬人為之。 1.何謂控制風速? 2.鉛、特化作業局部排氣裝置為控制設備時,依規定應達控制風速標準為何? 答: (一)控制風速係自發生源飛散之粉塵、氣體、蒸氣、燻煙等,於其飛散界線點或飛散界限內某點加以捕集,使其流入氣罩開口面,所必要之最小吸氣氣流速度。 (二)1.鉛作業場所其所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氣罩之控制風速標準為每秒0.5公尺以上。且能保持其氣罩外側空氣中,鉛濃度在每立方公尺0.1毫克以下。 2.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其所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氣罩之控制風速標準以氣體、蒸氣物質為每秒0.5公尺,粒狀物質為每秒1.0公尺。 四種滅火原理(各舉二例) 答: 1.隔離法:將燃燒中的物質移開或斷絕其供應,使受熱面積減少,以削弱火勢或阻止延燒以達滅火的目的。如防火巷。2.冷卻法:將燃燒物冷卻,使其熱能減低,亦能使火自然熄滅。如消防水。3.窒息法:使燃燒中的氧氣含量減少,可以達到窒息火災的效果。如二氧化碳。4.抑制法:在連鎖反應中的游離基,可用化學乾粉或鹵化碳氫化合物除去。如ABC乾粉。 照度之單位 答: 照度之單位為「米燭光」。 1.噪音測試應將多少分貝以上噪音納入計算?2.照度之單位?3.甲苯屬第幾種有機溶劑?4.列舉一種異常氣壓作業?5.列舉一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答: (一)噪音之計算時,噪音在80分貝才要列入計算。 (二)照明之單位為米燭光或勒克司(Lux)。 (三)甲苯屬於第二種有機溶劑。 (四)高壓室內作業及潛水作業屬於異常氣壓作業。 (五)游離輻射線作業是一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事業單位實施化學因子作業環境測定結果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之濃度,符合那些規定? 答: 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八條:一、全程工作日之時量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相當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二、任何一次連續十五分鐘內之時量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三、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容許濃度。 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之容許濃度有那三種? 答: 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八條:一、全程工作日之時量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相當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二、任何一次連續十五分鐘內之時量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三、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容許濃度。 勞工為250人,總經歷工時為585500小時,甲勞工在八十七年五月二日受傷、於五月二十五日恢復上班,乙勞工在八十七年九月七日上午九時受傷,於翌日上午八時上班,試求出能傷害頻率及嚴重率?(列出公式) 答: 總經歷工時為585500小時 全年之傷亡人數=1人 全年之損失日數=25-2-1=22日 傷害頻率=(1×106)/585500=1.70(次數/百萬小時) 嚴重率=(22×106)/585500=37(日數/百萬小時)
有那些危險性工作場所非經勞動檢查機構審查或檢查合格,事業單位不得使勞工在該場所作業?
答:
一、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之工作場所。
二、農藥製造工作場所。
三、爆竹煙火工廠及火藥類製造工作場所。
四、設置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或蒸汽鍋爐,其壓力或容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之工作場所。
五、製造、處置、使用危險物、有害物之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之工作場所。
六、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營造工程之工作場所。
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場所。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那些必要措施?(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使用移動梯時依法令應符那些規定?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條: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現象。三、寬度應在三十公分以上。四、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營造廠僱用勞工125人,請問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應如設置?
答:
1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2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之職掌?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1條: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二、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對雇主擬訂之安全衛生政策提出建議,並審議、協調及建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三、未置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四、置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主管及督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五、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六、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依職權指揮、監督所屬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協調及指導有關人員實施。七、一級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協助一級單位主管擬訂、規劃及推動所屬部門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人員實施。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對於何種機械、設備須實施重點檢查?
答:
1第二種壓力容器。
2捲揚裝置。
3局部排氣裝置或除塵裝置。
4異常氣壓之輸氣設備。
5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
承攬人用之機械、設備由原事業單位提供,請問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應由誰實施?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於有必要時得由承攬人或再承攬人會同實施。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第三項: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如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具有實施之能力時,得以書面約定由承攬人或再承攬人為之。
1.何謂控制風速?
2.鉛、特化作業局部排氣裝置為控制設備時,依規定應達控制風速標準為何?
答:
(一)控制風速係自發生源飛散之粉塵、氣體、蒸氣、燻煙等,於其飛散界線點或飛散界限內某點加以捕集,使其流入氣罩開口面,所必要之最小吸氣氣流速度。
(二)1.鉛作業場所其所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氣罩之控制風速標準為每秒0.5公尺以上。且能保持其氣罩外側空氣中,鉛濃度在每立方公尺0.1毫克以下。
2.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其所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氣罩之控制風速標準以氣體、蒸氣物質為每秒0.5公尺,粒狀物質為每秒1.0公尺。
四種滅火原理(各舉二例)
答:
1.隔離法:將燃燒中的物質移開或斷絕其供應,使受熱面積減少,以削弱火勢或阻止延燒以達滅火的目的。如防火巷。2.冷卻法:將燃燒物冷卻,使其熱能減低,亦能使火自然熄滅。如消防水。3.窒息法:使燃燒中的氧氣含量減少,可以達到窒息火災的效果。如二氧化碳。4.抑制法:在連鎖反應中的游離基,可用化學乾粉或鹵化碳氫化合物除去。如ABC乾粉。
照度之單位
答:
照度之單位為「米燭光」。
1.噪音測試應將多少分貝以上噪音納入計算?2.照度之單位?3.甲苯屬第幾種有機溶劑?4.列舉一種異常氣壓作業?5.列舉一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答:
(一)噪音之計算時,噪音在80分貝才要列入計算。
(二)照明之單位為米燭光或勒克司(Lux)。
(三)甲苯屬於第二種有機溶劑。
(四)高壓室內作業及潛水作業屬於異常氣壓作業。
(五)游離輻射線作業是一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事業單位實施化學因子作業環境測定結果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之濃度,符合那些規定?
答:
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八條:一、全程工作日之時量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相當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二、任何一次連續十五分鐘內之時量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三、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容許濃度。
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之容許濃度有那三種?
答:
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八條:一、全程工作日之時量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相當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二、任何一次連續十五分鐘內之時量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三、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容許濃度。
勞工為250人,總經歷工時為585500小時,甲勞工在八十七年五月二日受傷、於五月二十五日恢復上班,乙勞工在八十七年九月七日上午九時受傷,於翌日上午八時上班,試求出能傷害頻率及嚴重率?(列出公式)
答:
總經歷工時為585500小時
全年之傷亡人數=1人
全年之損失日數=25-2-1=22日
傷害頻率=(1×106)/585500=1.70(次數/百萬小時)
嚴重率=(22×106)/585500=37(日數/百萬小時)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試題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那些必要措施?(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事業單位推動危害通識制度應採取那些措施? 答: 依「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第十七條:應訂定危害通識計畫及製作危害物質清單。 職業災害防止計劃的內容必須包含那些要項始能構成完整的計劃架構? 答: (一)計劃期間。(二)基本方針。(三)計劃目標。(四)計劃項目。(五)實施細目。(六)實施要領。(七)實施單位及人員。(八)預定工作進度。(九)需用經費。(十)備註。 防止墜落之安全措施(填空題) (1) 使用移動梯寬度應在(30)公分以上 (2) 使用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內,且兩梯腳間有繫材扣牢 (3) 使勞工於石棉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應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或裝置安全護網 (4) 僱用勞工於屋頂上作業時,斜度大於(三十四)度或滑溜之屋頂上從事工作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 (5)防止高處作業墜落災害設施可設置護欄為之,以木材構成者,腳趾板寬度應在(10)公分以上,並密接於地(或地板)面舖設 雇主當派員維修或清理下圖之鍋爐及煙囟時,防護措施為何? 答 (一)將鍋爐或煙道適當冷卻。 (二)實施鍋爐或煙道內部之通風換氣。 (三)鍋爐或煙道內部使用之移動電線,應為可撓性雙重絕緣電纜或具同等以上絕緣效力及強度者;移動電燈應裝設適當護罩。 (四)與其他使用中之鍋爐或壓力容器有管連通者,應確實隔斷或阻斷。 (一) 設置監視人員,保持連絡,如有災害發生之虞者,應採取必要措施。 雇主對於檢修工作所用之照明燈及工具,其使用電壓不得超過二十四伏特,且導線須為耐磨損及有良好絕緣,並不得有接頭。 勞工懷疑自己罹患職業病,欲向雇主申請職業災害補償時,有關職業疾病之鑑定程序為何? 答: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一條:勞工疑有職業疾病,應經醫師診斷。勞工或雇主對於職業疾病診斷有異議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認定。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為認定職業疾病,確保罹患職業疾病勞工之權益,得設置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三條: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對於職業疾病認定有困難及勞工或雇主對於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認定職業疾病之結果有異議,或勞工保險機構於審定職業疾病認有必要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鑑定。 感電危害預防設施(填空題) (1) 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檢修工作所用之照明燈及工具,及使用電壓不得超過(24)伏特,且導線需為耐磨損及良好絕緣體 (2) 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鋼架作業時,除採自動焊接者外,所用之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防止電擊裝置) (3) 於濕潤場所使用臨時用電為防止因漏電而產生感電危害,應於各該電路設置適合其規格,且具有高敏感度能確實動作之感電防止用(漏電斷路器) (4) 使勞工於低壓電氣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 勞工於接近高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工作,為防止勞工接觸高壓電路引起感電之危險,在距頭上、身側、腳下(60)公分以內之電路,應設置絕緣用防護裝置 選用呼吸防護具應先確認之事項為何? 答: (一)容易著用者:著用或脫缷的方法愈簡單愈好。(二)應具有充分防止預其危害之性能:應具備可充分防止作業,上預期產生之危害。(三)零組件之材料應具備良好品質:應具備質輕、防鏽、耐蝕、不易劣化或老化。(四)應具備良好構造:應符合人體工學之要求,著用後不影響行動自由之構造。(五)優良之觀及設計:提升勞工穿戴之意願,充分發揮呼吸防護具之使用目的,其外觀之整體設計應考慮美觀。 試由下列已知資料,試該事業單位全年之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 月份 項目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經歷工時 25100 32300 18900 23100 39400 43600 34900 53500 44900 55900 64100 61620 甲勞工損失日數為36天,乙勞工損失日數130天,丙勞工雙目失明,丁勞工輕傷害 答: 總經歷工時=25100+32300+18900+23100+39400+43600+34900+53500+44900+55900+64100+61620=497320 全年之傷亡人數=3人 全年之損失日數=36+130+6000=6166日 傷害頻率=(3×106)/497320=6.03(次數/百萬小時) 嚴重率=(6166×106)/497320=12398(日數/百萬小時) 某勞工暴露於某有害物之濃度及時間如下,請問其八小時日時量平均暴露濃度為多少ppm? 時間 08:00-10:00 10:00-11:15 11:15-12:00 13:00-16:00 16:00-17:00 濃度 150ppm 90ppm 150ppm 350ppm 未暴露 答: 八小時日(工作日)時量平均暴露濃度=(150ppm×2hr+90ppm×1.25hr+150ppm×0.75hr+350ppm×3hr+0×1hr)÷(2hr+1.25hr+0.75hr+3hr+1hr)=196.875ppm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試題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那些必要措施?(10分)
答: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事業單位推動危害通識制度應採取那些措施?
答:
依「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第十七條:應訂定危害通識計畫及製作危害物質清單。
職業災害防止計劃的內容必須包含那些要項始能構成完整的計劃架構?
答:
(一)計劃期間。(二)基本方針。(三)計劃目標。(四)計劃項目。(五)實施細目。(六)實施要領。(七)實施單位及人員。(八)預定工作進度。(九)需用經費。(十)備註。
防止墜落之安全措施(填空題)
(1) 使用移動梯寬度應在(30)公分以上
(2) 使用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75)度內,且兩梯腳間有繫材扣牢
(3) 使勞工於石棉板材料構築之屋頂從事作業時,應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或裝置安全護網
(4) 僱用勞工於屋頂上作業時,斜度大於(三十四)度或滑溜之屋頂上從事工作者,應設置適當之護欄
(5)防止高處作業墜落災害設施可設置護欄為之,以木材構成者,腳趾板寬度應在(10)公分以上,並密接於地(或地板)面舖設
雇主當派員維修或清理下圖之鍋爐及煙囟時,防護措施為何?
答
(一)將鍋爐或煙道適當冷卻。
(二)實施鍋爐或煙道內部之通風換氣。
(三)鍋爐或煙道內部使用之移動電線,應為可撓性雙重絕緣電纜或具同等以上絕緣效力及強度者;移動電燈應裝設適當護罩。
(四)與其他使用中之鍋爐或壓力容器有管連通者,應確實隔斷或阻斷。
(一) 設置監視人員,保持連絡,如有災害發生之虞者,應採取必要措施。
雇主對於檢修工作所用之照明燈及工具,其使用電壓不得超過二十四伏特,且導線須為耐磨損及有良好絕緣,並不得有接頭。
勞工懷疑自己罹患職業病,欲向雇主申請職業災害補償時,有關職業疾病之鑑定程序為何?
答: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一條:勞工疑有職業疾病,應經醫師診斷。勞工或雇主對於職業疾病診斷有異議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認定。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為認定職業疾病,確保罹患職業疾病勞工之權益,得設置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三條: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對於職業疾病認定有困難及勞工或雇主對於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認定職業疾病之結果有異議,或勞工保險機構於審定職業疾病認有必要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鑑定。
感電危害預防設施(填空題)
(1) 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檢修工作所用之照明燈及工具,及使用電壓不得超過(24)伏特,且導線需為耐磨損及良好絕緣體
(2) 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鋼架作業時,除採自動焊接者外,所用之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防止電擊裝置)
(3) 於濕潤場所使用臨時用電為防止因漏電而產生感電危害,應於各該電路設置適合其規格,且具有高敏感度能確實動作之感電防止用(漏電斷路器)
(4) 使勞工於低壓電氣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
勞工於接近高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工作,為防止勞工接觸高壓電路引起感電之危險,在距頭上、身側、腳下(60)公分以內之電路,應設置絕緣用防護裝置
選用呼吸防護具應先確認之事項為何?
答:
(一)容易著用者:著用或脫缷的方法愈簡單愈好。(二)應具有充分防止預其危害之性能:應具備可充分防止作業,上預期產生之危害。(三)零組件之材料應具備良好品質:應具備質輕、防鏽、耐蝕、不易劣化或老化。(四)應具備良好構造:應符合人體工學之要求,著用後不影響行動自由之構造。(五)優良之觀及設計:提升勞工穿戴之意願,充分發揮呼吸防護具之使用目的,其外觀之整體設計應考慮美觀。
試由下列已知資料,試該事業單位全年之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
月份
項目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經歷工時 25100 32300 18900 23100 39400 43600 34900 53500 44900 55900 64100 61620
甲勞工損失日數為36天,乙勞工損失日數130天,丙勞工雙目失明,丁勞工輕傷害
答:
總經歷工時=25100+32300+18900+23100+39400+43600+34900+53500+44900+55900+64100+61620=497320
全年之傷亡人數=3人
全年之損失日數=36+130+6000=6166日
傷害頻率=(3×106)/497320=6.03(次數/百萬小時)
嚴重率=(6166×106)/497320=12398(日數/百萬小時)
某勞工暴露於某有害物之濃度及時間如下,請問其八小時日時量平均暴露濃度為多少ppm?
時間 08:00-10:00 10:00-11:15 11:15-12:00 13:00-16:00 16:00-17:00
濃度 150ppm 90ppm 150ppm 350ppm 未暴露
答:
八小時日(工作日)時量平均暴露濃度=(150ppm×2hr+90ppm×1.25hr+150ppm×0.75hr+350ppm×3hr+0×1hr)÷(2hr+1.25hr+0.75hr+3hr+1hr)=196.875ppm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試題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訂定必要程序為何?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規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內容,參酌那些事項訂定? 答: (一)如何訂定、施行『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一、事業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三、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四、教育及訓練。五、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六、急救及搶救。七、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及使用。八、事故通報及報告。九、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發生職業災害時、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依法令規定事項,應如何辦理? 答: 1應即採取必要急救、搶救等措施,並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2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左列職業災害之一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報告檢查機構: (1) 發生死亡災害者。 (2)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 (3) 氨、氯、氟化氫、光氣、硫化氫、二氧化硫等化學物質之洩漏,發生一人以上罹災勞工需住院治療者。 (4)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非經司法機關或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3應按月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統計,報請檢查機構備查。 研磨機常發生危害災害,勞工在使用上應注意那些事項? 答: (一) 研磨機使用上應注意之安全事項: 1研磨輪應採用經速率試驗合格且有明確記載最高使用周速度者。 2規定研磨機之使用不得超過規定最高使用周速度。 3規定研磨輪使用,除該研磨輪為側用外,不得使用側面。 4規定研磨輪使用,應於每日作業開始前試轉一分鐘以上,研磨輪更換時應先檢驗有無裂痕,並在防護罩下試轉三分鐘以上。 前項第一款之速率試驗,應按最高使用周速度增加百分之五十為之。直徑不滿十公分之研磨輪得免予速率試驗。 雇主使其事業之各級主管及管理、指揮、監督有關人員執行那些勞工安全衛生事項? 答: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9條:已刪除。 請將安全裝置中放在適當機械設備。(連連看) 過捲揚預防裝置 木材加工圓盤鋸 安全閥 壓力容器 緊急停止裝置 升降機 終點極限開關 動力滾輾設備 撐縫片 固定式起重機 勞工懷疑自己罹患職業病,欲向雇主申請職業災害補償時,有關職業疾病之鑑定程序為何? 答: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一條:勞工疑有職業疾病,應經醫師診斷。勞工或雇主對於職業疾病診斷有異議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認定。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為認定職業疾病,確保罹患職業疾病勞工之權益,得設置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三條: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對於職業疾病認定有困難及勞工或雇主對於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認定職業疾病之結果有異議,或勞工保險機構於審定職業疾病認有必要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鑑定。 試述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如何防止感電?何種情況下作業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答: (一)交流電焊機作業中常發生感電危害,主要原因為作業中觸及二次迴線,電焊機產生電弧時,電焊條夾柄所加之電壓約40V~50V,危險性較低,為電弧一旦中斷,電焊條夾柄與工作物之間電壓及激昇80V~100V以上(無負載電壓),此時即有相當危險性,尤其在金屬管、金屬桶槽等良導體設備內檢修工作時,更增加電擊之危害 ;為防止電弧一旦中斷無負載電壓時,在交流電焊機上裝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經由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上之輔助變壓器作用,使無負載電壓變壓為17 V,使作業者誤觸及二次迴線時,不會造成有危害性電擊現象。 (二)雇主對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二公尺以上之鋼架上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作業,應使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請列舉五項活線作業及近接活線作業時,應注意那些事項? 答: (一)使勞工於低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 (二)使勞工於接近低壓電路或其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油漆等作業時,應於該電路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 (三)使勞工從事高壓電路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並於有接觸或接近該電路部分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 (四)使勞工於接近高壓電路或高壓電路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時,為防止勞工接觸高壓電路引起感電之危險,在距離頭上、身側及腳下六十公分以內之高壓電路,應在該電路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 (五)使勞工於接近特別高壓電路或特別高壓電路支持物從事檢查、修理、油漆、清掃等電氣工程作業時,應有使勞工使用活線作業用裝置。 (六)使勞工從事裝設、拆除或接近電路等久絕緣用防護裝備時,應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 簡答題:(1)95分貝作業場所,可容許工作多少時間?(2)鉛作業局部排氣裝置之控制風速為何?(3)精密作業1000米燭光照明是指局部或全部照明?(4)潛水深度超過幾公尺屬異常氣壓作業標準所稱異常氣壓?(5)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所稱短時間為多少時間? 答: 請計算甲苯作業之時量平均濃度(甲苯分子量92)並以ppm及mg/m3單位表示。 作業時間 08:00-10:00 10:00-12:00 13:00-15:00 15:00-18:00 空氣中濃度(ppm) 80 110 100 90 答: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試題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訂定必要程序為何?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規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內容,參酌那些事項訂定?
答:
(一)如何訂定、施行『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一、事業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三、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四、教育及訓練。五、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六、急救及搶救。七、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及使用。八、事故通報及報告。九、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發生職業災害時、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依法令規定事項,應如何辦理?
答:
1應即採取必要急救、搶救等措施,並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2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左列職業災害之一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報告檢查機構:
(1) 發生死亡災害者。
(2)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
(3) 氨、氯、氟化氫、光氣、硫化氫、二氧化硫等化學物質之洩漏,發生一人以上罹災勞工需住院治療者。
(4)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非經司法機關或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3應按月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統計,報請檢查機構備查。
研磨機常發生危害災害,勞工在使用上應注意那些事項?
答:
(一) 研磨機使用上應注意之安全事項:
1研磨輪應採用經速率試驗合格且有明確記載最高使用周速度者。
2規定研磨機之使用不得超過規定最高使用周速度。
3規定研磨輪使用,除該研磨輪為側用外,不得使用側面。
4規定研磨輪使用,應於每日作業開始前試轉一分鐘以上,研磨輪更換時應先檢驗有無裂痕,並在防護罩下試轉三分鐘以上。
前項第一款之速率試驗,應按最高使用周速度增加百分之五十為之。直徑不滿十公分之研磨輪得免予速率試驗。
雇主使其事業之各級主管及管理、指揮、監督有關人員執行那些勞工安全衛生事項?
答: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9條:已刪除。
請將安全裝置中放在適當機械設備。(連連看)
過捲揚預防裝置 木材加工圓盤鋸
安全閥 壓力容器
緊急停止裝置 升降機
終點極限開關 動力滾輾設備
撐縫片 固定式起重機
勞工懷疑自己罹患職業病,欲向雇主申請職業災害補償時,有關職業疾病之鑑定程序為何?
答: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一條:勞工疑有職業疾病,應經醫師診斷。勞工或雇主對於職業疾病診斷有異議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認定。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為認定職業疾病,確保罹患職業疾病勞工之權益,得設置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
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三條: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對於職業疾病認定有困難及勞工或雇主對於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認定職業疾病之結果有異議,或勞工保險機構於審定職業疾病認有必要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鑑定。
試述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如何防止感電?何種情況下作業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答:
(一)交流電焊機作業中常發生感電危害,主要原因為作業中觸及二次迴線,電焊機產生電弧時,電焊條夾柄所加之電壓約40V~50V,危險性較低,為電弧一旦中斷,電焊條夾柄與工作物之間電壓及激昇80V~100V以上(無負載電壓),此時即有相當危險性,尤其在金屬管、金屬桶槽等良導體設備內檢修工作時,更增加電擊之危害
;為防止電弧一旦中斷無負載電壓時,在交流電焊機上裝置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經由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上之輔助變壓器作用,使無負載電壓變壓為17 V,使作業者誤觸及二次迴線時,不會造成有危害性電擊現象。
(二)雇主對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二公尺以上之鋼架上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作業,應使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請列舉五項活線作業及近接活線作業時,應注意那些事項?
答:
(一)使勞工於低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
(二)使勞工於接近低壓電路或其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油漆等作業時,應於該電路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
(三)使勞工從事高壓電路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並於有接觸或接近該電路部分設置絕緣用防護裝備。
(四)使勞工於接近高壓電路或高壓電路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時,為防止勞工接觸高壓電路引起感電之危險,在距離頭上、身側及腳下六十公分以內之高壓電路,應在該電路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
(五)使勞工於接近特別高壓電路或特別高壓電路支持物從事檢查、修理、油漆、清掃等電氣工程作業時,應有使勞工使用活線作業用裝置。
(六)使勞工從事裝設、拆除或接近電路等久絕緣用防護裝備時,應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
簡答題:(1)95分貝作業場所,可容許工作多少時間?(2)鉛作業局部排氣裝置之控制風速為何?(3)精密作業1000米燭光照明是指局部或全部照明?(4)潛水深度超過幾公尺屬異常氣壓作業標準所稱異常氣壓?(5)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所稱短時間為多少時間?
答:
請計算甲苯作業之時量平均濃度(甲苯分子量92)並以ppm及mg/m3單位表示。
作業時間 08:00-10:00 10:00-12:00 13:00-15:00 15:00-18:00
空氣中濃度(ppm) 80 110 1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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