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看看這整個大環境,對民營業者而言,前景是一片黯淡。民營業者前有電信法規(加 值網路業者管理辦法等等)的限制與眼前的經營負擔,後有大財團與財團法人介入市場 ,腹背受敵,私底下則自家人大打出手,價格大戰打得天翻地覆。相對於其所作的努力, 卻是市場無情的競爭,稍早,筆者曾建言業者以服務取勝,而非以價格迎戰。然而價格戰 卻破壞了整個市場的機制,從市場面來看,專注於價格戰相對地壓低業者對服務品質的維 持;對於業者而言,所投資的成本尚未回收前,即不斷低價出售自己的服務並非好事,而 會帶來惡性競爭。對消費者而言,表面上看起來,業者的價格戰也許造就了鷸蚌相爭, 漁翁得利的良機,然而這卻很可能是一個假象,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便宜的價格 一定是賺到便宜了嗎?那麼為何還有許多人願意花大錢穿名牌衣服? 業者多為技術背景,沒有良好的行銷制度規劃與公司營運計畫來做較長遠的打算,是 很容易被市場所淘汰的。Internet 最大的消費市場固然是建立在 End User 的存取服務上 ,但是在市場規模(據調查,目前台灣地區的 Internet 使用人數約為30萬人,其中超 過3/4的使用族群是以學校為主)尚未建立與確立前,業者應以開發相關網路服務為 首要。這些調查數字的可信度如何,也有待查證,切勿被數字假象所矇騙。 要健全國內 Internet 在商業上的應用,筆者認為首先要建立服務有價的觀念,以及 確定合理價格的制定。在市場規模雛形初現之際,如何讓消費者肯定業者的服務,付費使 用線上服務,是業者的首要考量點。不少新進業者未先作好市場評估與成本估算,即盲目 投入 Internet 市場,在強烈的淘汰競爭下,不斷地開發線上服務。其所投下的成本,與惡性 削價競爭所造成的回收不成比例,許多業者在長期虧損的狀態下,究竟還能有多少生存空 間不得而知。 公營事業須受社會大眾監督。即使是不符合成本效益的部分亦須考量社會大眾的需求 ,例如鐵路局在冷門時段開闢火車班次、郵局在較為偏僻地區提供郵寄、電信局在偏僻地區 搭設電信線路等等。公營事業的優勢是獨佔市場,然而獨佔的需要,是建立在民間無 法以有效的資金、技術及其他客觀條件下成立民營機構時,由政府「輔助」市場的形成。 在民風漸開的今日,公營事業的民營化已儼然成為世界的趨勢。 反觀民營的部分,若無健全管理辦法,則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以往民營的優勢無非 是彈性與服務,民營業者可以是小至三人的小公司,可以提供各種服務的組合;公營因有 著既有的包袱,在這幾個方面就無法與民營業者相較了。現階段的公營網路服務業者多以 價格取勝,而民營業者則仰賴口碑的建立;公營業者多以 Internet 存取、撥接用戶為主 要業務,而民營業者在無法有效分食市場大餅的前提下,則紛紛開發其他服務項目, 這些項目目前包括以下數點。 這是民營業者目前「補貼」虧損的幾個生機來源,有不少業者每個月支出三、四十萬 的固定開支,包括人事、管銷、專線租費、宣傳費用等,與 Internet 撥接用戶的業務收 入無法相比擬,造成嚴重的營運負擔。公營業者則藉現有電信線路的優勢,吞食大部分的 撥接業務。在短期間,無法與公營業者在立足點上取得平等的情況下,民營業者不妨考慮 在市場開發先期,以良性結盟合作取代惡性削價競爭。

看看這整個大環境,對民營業者而言,前景是一片黯淡。民營業者前有電信法規(加 值網路業者管理辦法等等)的限制與眼前的經營負擔,後有大財團與財團法人介入市場 ,腹背受敵,私底下則自家人大打出手,價格大戰打得天翻地覆。相對於其所作的努力, 卻是市場無情的競爭,稍早,筆者曾建言業者以服務取勝,而非以價格迎戰。然而價格戰 卻破壞了整個市場的機制,從市場面來看,專注於價格戰相對地壓低業者對服務品質的維 持;對於業者而言,所投資的成本尚未回收前,即不斷低價出售自己的服務並非好事,而 會帶來惡性競爭。對消費者而言,表面上看起來,業者的價格戰也許造就了鷸蚌相爭, 漁翁得利的良機,然而這卻很可能是一個假象,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便宜的價格 一定是賺到便宜了嗎?那麼為何還有許多人願意花大錢穿名牌衣服? 業者多為技術背景,沒有良好的行銷制度規劃與公司營運計畫來做較長遠的打算,是 很容易被市場所淘汰的。Internet 最大的消費市場固然是建立在 End User 的存取服務上 ,但是在市場規模(據調查,目前台灣地區的 Internet 使用人數約為30萬人,其中超 過3/4的使用族群是以學校為主)尚未建立與確立前,業者應以開發相關網路服務為 首要。這些調查數字的可信度如何,也有待查證,切勿被數字假象所矇騙。 要健全國內 Internet 在商業上的應用,筆者認為首先要建立服務有價的觀念,以及 確定合理價格的制定。在市場規模雛形初現之際,如何讓消費者肯定業者的服務,付費使 用線上服務,是業者的首要考量點。不少新進業者未先作好市場評估與成本估算,即盲目 投入 Internet 市場,在強烈的淘汰競爭下,不斷地開發線上服務。其所投下的成本,與惡性 削價競爭所造成的回收不成比例,許多業者在長期虧損的狀態下,究竟還能有多少生存空 間不得而知。 公營事業須受社會大眾監督。即使是不符合成本效益的部分亦須考量社會大眾的需求 ,例如鐵路局在冷門時段開闢火車班次、郵局在較為偏僻地區提供郵寄、電信局在偏僻地區 搭設電信線路等等。公營事業的優勢是獨佔市場,然而獨佔的需要,是建立在民間無 法以有效的資金、技術及其他客觀條件下成立民營機構時,由政府「輔助」市場的形成。 在民風漸開的今日,公營事業的民營化已儼然成為世界的趨勢。 反觀民營的部分,若無健全管理辦法,則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以往民營的優勢無非 是彈性與服務,民營業者可以是小至三人的小公司,可以提供各種服務的組合;公營因有 著既有的包袱,在這幾個方面就無法與民營業者相較了。現階段的公營網路服務業者多以 價格取勝,而民營業者則仰賴口碑的建立;公營業者多以 Internet 存取、撥接用戶為主 要業務,而民營業者在無法有效分食市場大餅的前提下,則紛紛開發其他服務項目, 這些項目目前包括以下數點。 這是民營業者目前「補貼」虧損的幾個生機來源,有不少業者每個月支出三、四十萬 的固定開支,包括人事、管銷、專線租費、宣傳費用等,與 Internet 撥接用戶的業務收 入無法相比擬,造成嚴重的營運負擔。公營業者則藉現有電信線路的優勢,吞食大部分的 撥接業務。在短期間,無法與公營業者在立足點上取得平等的情況下,民營業者不妨考慮 在市場開發先期,以良性結盟合作取代惡性削價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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